十餘輛車停路邊遭鋼珠“襲擊” 還好沒有人員傷亡

十餘輛車停路邊遭鋼珠“襲擊” 還好沒有人員傷亡

十餘輛車停路邊遭鋼珠“襲擊” 還好沒有人員傷亡

突發|路邊十餘輛車被鋼珠擊中

5月7日上午,看到有一輛公交車,3輛大巴車停在大石橋東南角西向東方向南側路邊,多輛車左側多塊車窗玻璃受損,碎玻璃散落一地,有司機正在車裡清理垃圾。個別受損車輛已經駛離現場,路面上散落大量碎玻璃,環衛工拿著工具正在打掃衛生。

據一名司機介紹,事發頭天晚上9點多,他把大巴車停在路邊,次日他來開車時,沒想到卻遭遇了這事,耽誤事不說,損失也比較嚴重。上述人員表示,從散落的碎玻璃當中撿到多枚鋼珠,據他分析,可能是有人故意用鋼珠擊破車窗玻璃所致。

採訪中,有車主透露,僅車窗玻璃被鋼珠擊破,車裡物品並未丟失,還好車輛買的有保險,要不然損失會更大。也有車主表示,幸好沒有人受傷,否則後果不堪設想。也不知道什麼人乾的,出於何種目的,希望民警早日抓到嫌疑人。

“估計是夜間或凌晨發生的事。”據一名環衛工介紹,5月7日凌晨4點多,他在附近打掃衛生時,就已經發現了很多輛車玻璃破損,隨後陸續有車主趕到現場報警。不過也有市民表示,受損的部分車輛停放在路邊,隨意佔道,也實屬不該。

據瞭解,受損車輛有10餘輛,目前,警方已經介入調查。

調查|鋼珠網上可輕易購買到

據瞭解,肇事鋼珠可能來自鋼珠槍或彈弓,具體是哪一種還不好確定。

據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民警介紹,具體到本次事件,不管肇事者是用什麼工具造成後果的,都會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說法|肇事者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那麼,肇事者將面臨何種處罰?對此,律師在受訪時稱,本案中,肇事者為追求刺激或發洩情緒等原因,使用彈弓或者其他工具向多輛汽車發射鋼珠,導致10餘輛汽車玻璃損壞,屬於肆意挑釁、任意毀壞公私財物的行為,嚴重破壞了社會秩序,涉嫌尋釁滋事罪,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不過也有律師認為,如果是受損的車輛侵佔了公共道路,讓肇事者感到出行不便,事出有因的話,那麼肇事者的行為有可能涉嫌故意毀壞公私財物。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造成的損失價值300元以上,將面臨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將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案說法

【案例1】男子玩彈弓擊碎高鐵列車玻璃被拘

1月27日,一輛高鐵列車途經大連市莊河北站時,僅僅停靠兩分鐘時間內,車體竟遭鋼珠襲擊,鋼化玻璃被擊碎。隨後,民警對此事展開調查,發現系當地居民孫某於27日下午在高鐵站南側用彈弓擊打玻璃瓶玩兒,“誤傷”了高鐵列車玻璃,其攜帶的鋼珠就是高鐵列車破碎現場所發現的鋼珠。孫某的行為造成了機車配件損毀,依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對孫某予以行政拘留7日處罰。

據浙江電視新聞頻道

【案例2】男子非法網購氣壓槍和鋼珠獲刑

2014年3月、4月,福建省泰寧縣林某通過某網站分別以400元和350元購買了2支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的非軍用槍支。2014年7月1日,被告人被泰寧縣公安局民警抓獲。同日,從被告人住處扣押氣壓槍2支、鋼珠157顆。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違反槍支管理規定,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買賣槍支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同時,沒收隨案移送的氣壓槍2支、鋼珠157顆。據福建法院網

【案例3】昆明一對夫妻售賣私藏鋼珠槍被批捕

昆明市民李某是一名槍支愛好者,通過各種途徑購買蒐集了一些鋼珠槍並出售給他人,卻不知道其中部分致傷力已經達到一定水平,被認定為槍支。2014年8月,李某和其妻子錢某因涉嫌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被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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