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第三届名教师遴选活动启动 将遴选名教师培养对象20名

名教师遴选培养活动由市教育局、市教育基金会主办,泉州晚报社、泉州市现代家具企业有限公司协办。本次活动将遴选中小学名教师培养对象20名、名教师提名培养对象5名,候选人由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学校推荐产生,推荐总名额30名。遴选的范围和对象为:我市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科研机构在职在岗教师(含编外合同制教师)。

参评名教师遴选对象除了热爱教育、师德高尚、在教书育人和为人师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坚持教学、教研第一线工作,完成相应岗位教学工作量,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7周岁,近五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积极践行课程改革,近5年至少主持过县级或参与市级以上(乡村对象至少参与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公开发表过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或编(译)著正式出版的本学科教育教学类著作(乡村对象至少有教育教学论文收入市级以上汇编),以上论文、论著均限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

具有比较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发展潜力,在本辖区有较高知名度。近5年开设过2次具有较高水平的校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或讲座;

主动发挥指导帮扶作用,曾指导和培养过至少1名校级以上骨干教师,积极参加各种教育教学骨干辐射与支教帮扶活动;

省、市公开教学竞赛(教学技能竞赛)获奖者、完成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工程培训者、“领航团队”参训对象、参加过福建省骨干教师省级培训者、担任班主任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到泉州市以外地区支教的,以及承担过市级以上公开课的正职校长、教研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按规定,凡存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的10种违规行为之一的、《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中20种师德考核“一票否决”行为之一的,均不得推荐。

名教师遴选培养活动评选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评选活动本月底启动,至9月份结束。活动分为宣传发动阶段、候选人推荐阶段、候选人评审阶段、候选人公示阶段、评选结果确定阶段、发文宣传阶段、培训提高与示范引领阶段七个阶段。与前两届相比,本次评选活动更注重发挥名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培养提升名教师专业素养。在评选中,25名提名候选人将参加以“我的名教师成长之路”为主题的现场演讲。在遴选结束后,将名教师培养对象纳入泉州市学科带头人培养范围、提名培养对象纳入泉州市骨干教师培养范围并开展相应培训,培训考核合格者授予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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