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暂行条例》明确收件人有权当面验收,但记者走访发现……

月1日,由国务院颁发的《快递暂行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明确,快递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快递暂行条例》明确收件人有权当面验收,但记者走访发现……

案例

快递“被签收”,实际上被人冒领了

陈先生家住市区欧洲城,今年3月美国的亲人给他寄了两个包裹,分别装了化妆品和皮包,价值不菲,包裹寄到国内后转交一家国内的快递公司投递。

近日,陈先生收到快递公司发来的两件包裹已被签收的短信,实际上他却没收到包裹。陈先生联系快递员,才得知对方仅将快递放在小区快递架上。经查看监控,发现两件快递均被人冒领。最后,在民警帮助下陈先生才找回包裹。

因此,陈先生认为,小区快递架日常无人值守,包裹容易丢失。快递员应送货上门,即便将包裹放在快递架,也应事先征得收件人同意,而不是擅自做主。

要求送货上门被拒,一怒之下告上法庭

家住市区南浦教育新村的李先生,因快递员拒绝送货上门,将两家快递企业告上法庭。

年初,李先生网购了一双足球手套,寄到后快递员给他打了个电话,让他到马路对面的宏怡花园取件,他要求送货上门被拒绝。不久后,快递员又打电话给他,告知快件已放在小区保安室,让他自取。李先生一气之下拒收快件,并将这家快递企业告上法庭。

第二次,李先生网购了一台扫地机器人,因价格昂贵希望当面验收。这一次,李先生特意换了一家快递公司,并事先拨打快递服务热线,报了单号,要求“当面签收”,结果快递员依然只将快件送到小区保安室。同样,李先生也将这家企业告上法庭。

“我家住3楼,又不是13楼,快递员说太忙,完全是借口。”李先生说,送件上门是有法规规定的,上述快递企业侵犯了他当面验收的权利。

犯罪分子借快递员身份上门?

采访中,不少市民对于送货上门服务有所顾虑。家住市区垟儿路的陈先生夫妇,就曾为是否让快递员送货上门而大吵一架。

陈先生说,他家所在大厦一层大厅有快递架,一般快递员都会把快件放在架上让客户自取,但妻子会要求快递员送货上门。“三天两头有包裹到,她嫌下去拿麻烦,或者有些东西她一个人搬不上来,就会让快递员上来。”

陈先生考虑这件事的角度和妻子完全不一样。“站在安全角度,我还是主张快递员和收件人不接触。”陈先生说,犯罪分子借快递员身份入室盗窃、抢劫、强奸的新闻报道不少。小区内设置快递架或者自动快递柜,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快递员和业主直接接触,可减少安全隐患,避免类似案件发生。

白天人不在家,都送件上门不太现实

家住市区锦江家园的谢先生是一位上班族,工作日白天不在家,无法收取快件。他认为,快递员将快递寄存在快递柜或者保安室,为像他这样收货不便的消费者提供了便利。

谢先生说,将包裹存放在快递柜,对收件人而言,除了方便之外,在一定程度上也避免了隐私外泄、入户犯罪等问题。对快递员而言,则避免了二次投递,解决了上楼送货时放在快递车内的货物没人照看之忧,对双方来说都是一种便利。

谢先生认为,大部分情况下寄存自取是最好的投递方式,但也有特殊情况,像大宗商品、生鲜、电器等商品,或者是在农村等没有人口集聚的区域,则应该送货上门。

走访

保安:曾因“被签收”与快递员大吵一架

小区东门一保安称,曾经发生过几次快件丢失的情况,快递员告诉业主快件已被保安签收,但实际上保安从来不会擅自替业主签收快件,因为这件事保安和快递小哥还发生过争吵。

一名快递员说,小区唯一快递柜的72个格子不够用。快递柜存入包裹,柜子会自动发短信给客户。同时,他坦言通常不会送货上门,但如果把快件放保安室,他一定会打电话通知客户。

快递员:若件件送上门,公司指标完不成

凯盛花园不远处的东港小区北门,一名快递员在“丰巢”快递柜前,将包裹堆到地上,然后逐个给收件人打电话。他说,东港小区丢件严重,他所在快递网点一个月要丢四五个包裹。

有快递员称,送货上门对大部分快递员来说不现实,快递员一天送货量常常达到200件,送一个快件的收入1元不到,如果逐一电话沟通并送货上门,公司指标完不成,反而要贴钱。

东港小区附近韵达快递网点的一位负责人说,放在保安室、快递柜这样的要求往往是收件者提出来的,因为快递送货时间通常在白天,大家都去上班了家里没人。“白天送,如果都要送货上门,能送出去的没有几个。”

“顺丰”是为数不多的要求业务员把每个快件都送上门的快递企业,除非客户要求把包裹放在快递柜,否则每个快件快递员都要当面送到客户手上,由本人签收。“顺丰”快递员每人每天的送件量在60件左右,远低于其他快递公司,而送一个快件的收入则是其他快递员的两到三倍,这给他们送货上门提供了充足的时间和收入空间。

即便这样的服务依然会遭投诉,曾有市民因为“顺丰”快递员每送一个快件都要电话联系收件人而被投诉,因为对方希望快递员能将包裹放在保安室。

说法

需要送货上门的,建议事先告知

作为温州快递行业的监管部门,2017年,温州市邮政管理局接受的消费者申诉量为2.1万件,群众对快递企业的满意度为97.6%,申诉处理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9万元。

对于快递员擅自签收、只存放快递柜或保安室,甚至不通知收件人等行为,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处长潘毅坦言,这样的问题确实存在,而且比较普遍的做法是“先斩后奏”,通过短信事后告知快件已寄存。

他分析,除了快递企业本身管理问题之外,造成目前这种状况也有一定的客观因素影响。首先是电商发展让快递投递量激增。数据显示,目前温州有10000多名快递员,一天派件总量达到100余万件,可以说快递小哥每天都在投递路上争分夺秒。此外,有的封闭式小区不让快递员入内、物业企业向快递员索要“入场费”、小区智能快递柜数量不足、白天投递家中无人等原因,都是快递无法上门的原因。

《快递暂行条例》明确收件人有权当面验收,但记者走访发现……

从法律方面考虑, 5月1日刚刚实施的《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此前还有《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两部法规对投递做出过规定。

潘毅说,法律明确消费者享有这样的权利,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所有快件都按照送货上门的标准来执行,投递效率会大打折扣,这对消费者本身也有不利影响。因此,他建议,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网购或者寄送快件时,向卖家或者快递企业说明,收件时是否需要送货上门。

而对于企业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况,消费者碰到问题可向邮政监管部门申诉,对于快递企业在投递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监管部门将采取约谈企业、协调企业与客户协商赔偿等手段;对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快递企业,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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