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现全民脱贫,建设小康社会,近几年国家加大了对农村的扶贫力度,加大了对农村贫困补贴的投入力度。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在一些地区的贫困补贴并没有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却起到了“锦上添花”的效应。为了让农村贫困补贴落到实处,保障贫困农民的利益,2018年国家调整了农村贫困补贴政策,视农村贫困户不同的情况,给予不同的补贴。这三类贫困户有补贴领了,这两类贫困户不能拿钱了,过得再穷也不行。
三类人可领贫困补贴。
1,农村孤儿。
失去父母没有监护人,未满16周岁的孩子。
2,农村孤寡老人。
无儿无女,年老体衰、疾病缠身、无人照料的老人。
3,农村贫困病残人。
因病致贫,因残致贫,家庭经济困难的人。
两类人不可领贫困补贴。
1,因懒致贫的人。
有正常的劳动能力,整日游手好闲,导致家庭贫困的。
2,有地抛荒的人。
家里有承包地,却无故抛荒,导致家庭贫困的。
2018年国家全面整顿农村现有贫困户,清查现有贫困户资产情况,并建立档案以便随时核查。对于前三类人,纳为重点优抚的贫困户,后两类人则发现一例清退一例,就算是日子过得再穷,也不允许再领贫困补贴了。对此大家怎样看待呢?欢迎在评论区畅所欲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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