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地質遺蹟的分佈狀況如何?

(1)地質遺蹟保護區

據1997年統計,地質遺蹟保護區為86處,其中國家級12處,省級33處,市級9處,縣級32處。

據22個省(市、區)最新統計,已建地質遺蹟保護區52處,其中國家級10處,省級19處,市、縣級23處;規劃擬建地質遺蹟保護區325處,其中國家級67處,省級162處,市縣級96處。

(2)含地質內容的自然保護區

據1992年統計,在606處自然保護區中,有地質內容的自然保護區104處,包括國家級27處,省級71處,縣級6處。

至1997年底,全國自然保護區總數926處,其中含地質內容的自然保護區約160處左右。

(3)國家風景名勝區中的地質遺蹟

在國家公佈的119個國家級風景名勝區中,許多風景名勝區以名山、名湖、河流峽谷、岩溶洞穴、瀑布泉水、海濱海島等為主體命名,和地質遺蹟密切相關。在全國512處各類風景名勝區中,其中含地質遺蹟的名勝區可達半數以上。

(4)國家森林公園中的地質遺蹟

至1998年,我國已建森林公園920餘處,其中國家級295處。其類型可分山嶽型、湖泊型、火山型、沙漠型、冰川型、海島型、海濱型、溶洞型、溫泉型、草原型及園林型,前9種類型森林公園的地貌主體皆與地質遺蹟密切相關,或含有一種或多種地質遺蹟。

此外,在我國已公佈的四批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中,有15處為古猿和古人類遺蹟,屬於地質遺蹟的一種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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