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經常會說:哦,那個人讓我生氣,因為她做了什麼什麼。如果仔細檢查一下的話,你會發現,
事實上並不是那個人做了什麼讓你生氣,讓你生氣的是你內心的執著。如果你沒有任何執著,那個人做任何事也不會激怒你。你是個非常非常愛乾淨的主婦,你不能容忍家裡有任何不乾淨的地方,你的家每天都要打掃一遍以確保你感覺良好,你開門倒垃圾的時候卻發現你的鄰居把你們倆家之間的過道弄得一團糟。你因此而怒火中燒,你去敲他們家的門。但如果你不是那麼愛乾淨,你就會無動於衷。因此,這件事本身並不具備激怒你的因素,你會被激怒完全是因為你有潔癖。
再舉個例子,你非常喜歡周杰倫,但你的同屋卻告訴你他的歌是垃圾。這足以令你感到不快或激怒你。我們來分析一下,你認為她那句話激怒了你,事實上這句話很可能只是對你才有這種作用。如果她是說給一個同樣不喜歡周杰倫或者一個不知周杰倫為何人的人聽,那個人一定不會被激怒。相反的,她還可能會很開心。所以,並非那句話激怒了你,只是你內心的執著激怒了你。
如果你希望不被激怒,有兩個選擇,讓所有的人都認為周杰倫的歌很美是第一種,那樣就沒有人會告訴你周杰倫的歌是垃圾。不過這很不容易實現。你需要耗費巨大的精力來讓每個人相信周杰倫的歌是非常動聽的。你必需把每一個人都擺平,一個都不放過,即使只剩下一個,他都可能發出不和諧的聲音,讓你再度被激怒。想一下,這種可能性有多大,你有可能完成嗎?
我們經常說這樣的話,我們抱怨別人把屋子弄得一團糟,抱怨別人說那些我們不愛聽的話,抱怨我們沒有受到應有的尊重,我們總是把造成我們痛苦的原因歸咎他人。薩特說:他人是我們的地獄。我們認為讓我們痛苦的罪魁禍首是別人,而不是我們自己。
我們都不想要痛苦,所以我們試著說服別人按我們希望的方式行事,不要說那些我們不愛聽的話,對我們尊重,以及照我們的想法去做事。這可能在短期內會奏效,但不是每個人都願意服從你,即便你是美國總統。
剛才我們說到消除痛苦的方法是你放棄你的執著,雖然我用了“放棄”這個詞,但其實並沒有什麼需要放棄的,你不需要把任何東西扔掉,因為本來就沒有真實存在的東西,你以為自己緊握在手心的東西是真實的,但如果你展開你的手掌,你會發現一無所有。如果你認識到這一點,你就已經放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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