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分得50元 打的返回花80

三人搶劫的哥140餘元,其中一人分得50元,結果返程打的花費80元。近日,盧某、劉某、張某因涉嫌搶劫罪被福建省南靖縣檢察院批准逮捕。

因手中缺錢,盧某、張某、劉某今年4月開始預謀實施搶劫,並對搶劫的細節多次進行商量。盧某和張某購買了作案工具。4月8日20時許,盧某按照計劃來到漳州市高鐵站尋找作案目標,劉某和張某攜帶作案工具在加油站附近接應。

當天22時許,盧某乘坐被害人楊某駕駛的出租車,謊稱要到加油站接朋友。張某和劉某上車後,三人便拿出刀具對楊某實施搶劫。因發現楊某用手機偷偷報警,三人將其兩部手機、行車記錄儀扔掉,並挾持楊某將車開至一半山腰處後逃逸。楊某被搶140多元,劉某、張某各分得50元,盧某分得40多元,而張某坐的士返回花費了80元。經鑑定,楊某的傷情為輕微傷,被搶劫的手機、行車記錄儀價值2345元。

(王瓊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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