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母親的誓言:找女兒,我決不放棄

都市快報 浙江省公安廳聯合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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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人名片

姓名:寧丹

性別:

出生日期:1993年9月3日

失蹤日期:1994年12月8日

失蹤事由:1994年12月被送到諸暨福利院,後被人領養

特徵:一隻耳朵上有小耳朵,眼睛特別大,小時候性格特別活潑,一歲的時候,一聽到音樂,就愛扭屁股跳舞


一位母親的誓言:找女兒,我決不放棄

儘管時隔24年,眼前這位母親,每每說起女兒,依然泣不成聲。

這些年,她多次往返浙江和湖南兩地,尋找女兒。

回憶對她是痛徹心扉的,我們的對話在她的淚水和哭聲中時斷時續。

我特別理解她的心情,正如她所說,和女兒分開的每分每秒,都是煎熬。

前夫和她青梅竹馬,曾經那麼相愛,卻因為女兒的離奇失蹤漸生嫌隙,最終離婚。

前夫再婚了,她卻立誓,不找到女兒,絕不再婚。

一位母親的誓言:找女兒,我決不放棄

▲ 諸暨警方上門採集了李小燕和前夫DNA

女兒被一個男人抱走

在湖南,邵東人會做生意是出了名的,這個不起眼的小縣城被譽為“小溫州”,是全國箱包生產基地、全國最大的打火機生產基地。

李小豔是邵東人,女兒離奇失蹤的案子,當年鬧得整個縣城人心惶惶。

1994年,在當地一個副食品小店裡奶奶帶著孫女買餅乾,一個轉身,孫女不見了。奶奶慌了神,趕緊通知親友尋人。有目擊者說,看到一個男人抱著小女孩去了火車站,家人趕到火車站,火車卻在十分鐘前開走了。

李小豔和女兒自此分離,她說,女兒被人抱走時才一歲零三個月,剛學會走路。

她忘不了女兒的那雙大眼睛,眼神清澈。

“那個男人找到了

女兒失蹤時,她剛懷了二胎,但弟弟的到來沒能挽救這個家庭。

和丈夫離婚後,她離開傷心之地,去外地另謀生路,人生地不熟,只能靠擺地攤為生。

當時,她擺地攤,每天賺個一二十元,但凡有點女兒的線索,哪怕知道對方可能是騙子,她都幾百上千地給人線索費。

她的堅持不懈,也讓這件事有了轉機。

抱走她小孩的人找到了,姓姚,浙江諸暨人。經諸暨警方查明,他和李小豔的父親是生意夥伴,合夥辦了燈具廠,但銷路不理想,導致

廠子辦不下去了。散夥時,姚某認為自己虧了,就抱走小女孩,希望對方拿錢來換人。

“女兒卻仍然下落不明”

姚某說,當年他抱走小孩後,給李家人打過電報,希望對方拿錢來贖人,但音信全無。

他也知道自己犯法,但把孩子放在家裡養,也不是個辦法,就送去了諸暨福利院。

李小豔到諸暨福利院尋找女兒的線索,當年部分檔案缺失,沒有女兒任何記錄,線索到此就斷了。

後來,姚某因拐騙兒童罪被判入獄。他的一念之差,害得兩個家庭骨肉分離,破鏡難圓。

“尋找從未放棄”

如今家裡條件好了,李小豔辦了個幼兒園,她喜歡和小孩子在一起,以解對女兒的相思之苦。

李小豔說,她最喜歡看的新聞就是關於尋人的,每當有找到小孩的消息,她既為人家的團圓高興落淚,也為自己失散的女兒傷心落淚。

但她絕不會放棄。

同樣沒有放棄尋找的,還有諸暨警方。

警方曾調查過1994-1995年諸暨登記被領養的小孩,共兩百多人,一一辨認,仍沒有結果。

昨天,諸暨市公安局刑偵大隊的兩位民警,也趕到湖南長沙,對李小豔和她的前夫採樣DNA。

一位母親的誓言:找女兒,我決不放棄

▲ 李小豔和前夫,特地拍了正面照

媽媽李小豔說:希望抱養孩子的家庭看到報道後,能讓她見一見女兒,她只要知道女兒一切安好就行,不會打擾女兒現在的家庭。

-文/攝 劉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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