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一批新规正式实施:网约车考核更严格

24号,交通运输部公布了新修订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进一步优化完善了巡游车企业和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并将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纳入考核体系。《办法》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 王绣春:本次修订明确无论网约车还是巡游车,均须要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在有关指标设置上,既考虑了网约车和巡游车的共性要求,又根据网约车独有的经营服务特征,量身定制设置了数据接入、运营服务信息公开等指标。

6月起一批新规正式实施:网约车考核更严格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明确:对网约车平台公司从企业管理、信息数据、安全运营、运营服务、社会责任和加分项目等6类共19个项目设计相应的考核指标。对驾驶员遵守法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运营服务等方面实施考核。如果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得分低于3分,按要求必须接受培训。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 吴春耕: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中,无论新老进入者,依法合规经营都是前提,任何企业都不能触及扰乱市场秩序、维护乘客安全和合法权益的底线。近一段时间我们在抓紧制定出台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发文提要求,下一阶段我们将采取一系列的监管措施发力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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