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减灾救灾办召开2018年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座谈会

4月13日,省减灾救灾办组织召开2018年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座谈会,研究讨论2018年我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省民政厅、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民政部、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联合印发的《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区创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与会人员就创建工作申报条件、评定标准、退出机制、推动创建和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体系等内容进行座谈交流,对《关于做好我省2018年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讨论稿)提出了修改意见。

会议强调,城乡社区是基层防灾减灾的中坚力量,民政、地震、气象三部委共同修订完善的《办法》,是为了加强社区层面减灾资源和力量的统筹,突破过去防灾减灾行业分割、灾种分割等局限,实现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

会议要求,今年我省创建工作要按照年度工作目标,稳步推进。一是提高思想站位,将创建工作作为落实新时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具体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理论为指导,积极推进我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将创建工作摆在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工作中的重要位置,明确创建任务,落实各项职责。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谋划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紧紧围绕创建目标细化工作方案,找准问题补短板,进一步夯实基层减灾基础。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实现减灾资源共创、共建、共享。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发挥各部门优势,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创建工作的合力。四是围绕创建标准,打造综合示范区品牌。民政、地震、气象三部门要及时对创建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巩固现有成果。对已经命名的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要组织“回头看”,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细化整改措施,确保创建的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真正发挥品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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