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在廈門地鐵上這樣做最高罰200元!踩座椅、抽菸、吃東西都不能忍!

咱們的廈門地鐵1號線

不知不覺已經開通快半年啦~

廈門人上下班、

出行變得方便了許多~

提醒!在廈門地鐵上這樣做最高罰200元!踩座椅、抽菸、吃東西都不能忍!

然而……一些不文明現象卻在

地鐵的站臺、車廂內出現

和寬敞乾淨舒適的環境不太協調

提醒!在廈門地鐵上這樣做最高罰200元!踩座椅、抽菸、吃東西都不能忍!

注意啦!

以後,這些不文明行為

可能將受到處罰!

近日,《廈門經濟特區軌道交通管理條例(草案)》公開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根據《草案》,在地鐵上吃東西、踩踏座椅等不文明行為,都可能被處以最高200元的罰款。

提醒!在廈門地鐵上這樣做最高罰200元!踩座椅、抽菸、吃東西都不能忍!

具體一起來了解下吧~

在地鐵一號線車廂裡,由於家長沒有監護到位,個別小朋友站在座位上,隨意踩踏座椅,並在車廂裡嬉鬧。

提醒!在廈門地鐵上這樣做最高罰200元!踩座椅、抽菸、吃東西都不能忍!

一些乘客表示

在乘坐地鐵中偶爾

會看到一些不文明現象

有人吃肉包(味道)很難受的對他人肯定會有影響。

提醒!在廈門地鐵上這樣做最高罰200元!踩座椅、抽菸、吃東西都不能忍!

市民

提醒!在廈門地鐵上這樣做最高罰200元!踩座椅、抽菸、吃東西都不能忍!

市民

大聲嚷嚷,還有一些搶座。

提醒!在廈門地鐵上這樣做最高罰200元!踩座椅、抽菸、吃東西都不能忍!

不文明行為 最高擬罰200元

《廈門經濟特區軌道交通管理條例(草案)》

擬禁止一系列

影響軌道交通公共秩序

和環境衛生的行為,包括:

●在車站內擺攤設點、堆放雜物、拉客攬客以及在車站、列車內擅自兜售或者散發物品、報紙、廣告、宣傳品等;

● 在車站、列車內吸菸,點燃明火,隨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以及亂扔果皮、紙屑、包裝物等;

● 在車站付費區、列車內進食(嬰兒、病人飲食除外);

● 在車站、列車或者其他軌道交通設施上亂塗寫、亂刻畫、亂張貼、亂懸掛物品等;

● 在車站、列車內使用滑板、溜冰鞋、獨輪車、平衡車等代步工具;

● 在車站、列車內起鬨、躺臥、踩踏座椅、追逐打鬧、大聲喧譁、乞討、賣藝等擾亂乘車秩序以及其他阻礙、影響乘客順暢通行的行為等。

如果乘客有上述行為,

由軌道交通經營單位責令改正,

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提醒!在廈門地鐵上這樣做最高罰200元!踩座椅、抽菸、吃東西都不能忍!

無票乘車 擬加收三倍票款

在購票乘車方面

《草案》擬規定

乘客應當持有效車票乘車

● 對無票或持無效車票的乘客,將按照地鐵線網最高單程票價補收票款,並可以按線網最高單程票價的三倍加收票款

●對使用偽、變造車票或冒用他人優惠乘車證件的,將被收取最高單程票價的五倍票款,同時按照規定納入信用信息系統。

提醒!在廈門地鐵上這樣做最高罰200元!踩座椅、抽菸、吃東西都不能忍!

危害運營安全 最高擬罰1000元

5月2日上午近10點,一名不明身份的男子翻牆闖入地鐵1號線集美學村站和園博苑站之間的軌行區。由於這名男子擅闖的行為,造成兩趟地鐵晚點,多趟地鐵被迫降速運行。

最終,周某因擾亂單位秩序的違法行為 ,被處以警告的治安處罰。

《草案》擬規定

對於危害地鐵運營安全的行為

由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機構責令改正,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草案》還擬規定

在軌道交通車站、列車等設施內拍攝影視作品、廣告,進行婚紗攝影等活動,應當經軌道交通經營單位同意,並不得影響軌道交通的正常運營秩序。

未經同意的,由軌道交通經營單位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3000元的罰款

目前正在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

目前《廈門經濟特區軌道交通管理條例(草案)》正在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可以在6月13日之前,將書面意見寄至廈門市人大財經委。

地址:湖濱北路61號,郵編:361012,電話:2893061,傳真:2893009,或發電子郵件至:[email protected]

對於《管理條例草案》

市民們也表達了各自的看法

有一部分人可能不自覺,需要相應的懲罰措施予以規範。

提醒!在廈門地鐵上這樣做最高罰200元!踩座椅、抽菸、吃東西都不能忍!

市民

提醒!在廈門地鐵上這樣做最高罰200元!踩座椅、抽菸、吃東西都不能忍!

市民

這樣挺好的,大家有一個依據有一個規定在那邊,無規矩不成方圓。

更重要的是一種勸導會更好,適當罰款也是有必要的。

提醒!在廈門地鐵上這樣做最高罰200元!踩座椅、抽菸、吃東西都不能忍!

市民

提醒!在廈門地鐵上這樣做最高罰200元!踩座椅、抽菸、吃東西都不能忍!

市民

處罰還是要有一點力度,但還是不能太誇張。

對此你怎麼看呢?

哪種行為你最不能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