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通报2起违反工作纪律典型案例

同心通报2起违反工作纪律典型案例

近期,同心县通报2起违反工作纪律典型案例,分别是:

1.同心县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建设进度滞后、虚假上报工程进度等问题。县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县住建局在明知工程项目建设未完成,污水处理未达到一级A标准的情况下,虚假上报提标改造工程项目整改完成情况,致使我县因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滞后,验收情况不实被区市点名通报批评。2018年3月,县纪委分别给予县住建局项目办主任田兴平、项目负责人杨作保党内警告处分。另查明2016年7月至2018年4月县住建局未按县委的要求依法查处海卫违法建筑物,2018年4月,县纪委给予县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杨玉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同心县国土局未按县委的要求依法查处海卫违法建筑物问题。2016年7月,同心县委督查室向吴忠市委督查室呈报 《关于反映海卫在韦州镇农贸市场违法建楼问题办理情况的报告》,该报告的处理意见:责成县国土局对海卫违法建筑占地进行勘测定界,并委托有资质机构进行土地价格评估。截至2018年4月,县国土局未落实同心县委研究上报的意见,没有依法查处海卫违法用地,导致群众信访,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4月,县纪委给予国土资源局局长马希明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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