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主任会议举行

会议听取了关于2018年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审议情况的汇报。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提出的拟发行新增政府债券资金依法用于支持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对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现实意义。主任会议同意将该决议草案提请常委会会议表决。

会议听取了关于检查律师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修改自治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决定草案审议情况的报告,关于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关于南宁市大明山保护管理条例、北海市涠洲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龙胜各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三江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审议情况的报告,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和关于人事任免事项审议情况的汇报。相关决定草案、法规案、报告等将提请常委会会议表决。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秀隆、赵乐秦、卢献匾、杨静华,秘书长李国坚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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