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究竟有沒有邏輯?

中國古代究竟有沒有邏輯?​​

回答這個問題,主要取決於我們如何理解“邏輯”。如果只把“邏輯”理解為用符號的形式去研究必然性推理,最後得到某些形式的或準形式的理論系統,那幾乎可以肯定地說,中國古代沒有邏輯。但是,如果像我前面所主張的那樣,對“邏輯”做比較寬泛的理解,將其理解為關於思維的模式、程序、結構、方法和準則等的研究,則中國古代肯定有邏輯,並且有豐富的邏輯內容。

在我看來,中國邏輯最典型的代表是墨家邏輯。他們討論了“名”:其作用是“以名舉實”,其種類有達名、類名、私名,形貌之名和非形貌之名,兼名和體名等。墨家也討論了“辭”:其作用是“以辭抒意”,其種類有“合”(直言命題)、“假”(假言命題)、“盡”(全稱命題)、“或”(特稱命題)、“必”(必然命題)、“且”(可能命題)等。他們重點討論了“說”與“辯”:“以說出故”,“說,所以明也”;“說”就是提出理由、根據、論據(即所謂“故”)來論證某個論題。“辯,爭彼也。辯勝,當也”,下面是關於“辯”的一個總說明:“

夫辯者,將以明是非之分,審治亂之紀,明同異之處,察名實之理,處利害,決嫌疑。焉摹略萬物之然,論求群言之比。以名舉實,以辭抒意,以說出故。以類取,以類予。有諸己不非諸人,無諸己不求諸人。”(《墨子·小取》)這段話既涉及論辯的倫理,更涉及論辯的目的、作用、方法、規則等,大都屬於邏輯的範圍。他們還提煉出七種具體論式:或,假,效,闢,侔,援,推;還討論過“止”。“推”和“止”主要用於反駁,其他五種論式均同時適用於“說”和“辯”。除墨家及其後學外,中國古代思想家鄧析、孔子、惠施、公孫龍、荀子、韓非等人對邏輯學也多有貢獻,甚至在《易經》中也隱藏著理解中國傳統思維方式的密碼。

即使退一步講,中國古代真的沒有邏輯,那麼,與西方人相比,中國人的思維有些什麼特點?有哪些模式和程序性的東西?經常使用哪些思維方法?是如何使用的?中國思想家對思維的模式、程序、結構、方法、準則等做過哪些有意識的探索?中國人的思維方式對中國的文化、藝術、科學、技術、宗教、政治經濟制度等產生了什麼樣的影響?是如何產生那些影響的?在現代,中國人的思維方式和思維習慣是否需要改變或改進?如何去促成或促進這種改變或改進?所有這些問題,都是值得認真研究的,由此獲得的研究成果也是很有價值的。至於給這些研究成果以什麼樣的名稱,例如是否冠以“中國邏輯史”之名,並不是很重要的事情。

順便說一下,在過去幾十年中,中國邏輯史研究取得了較為豐碩的成果,遠遠超出了中國的西方邏輯史研究。我對中國邏輯史的研究者們致以敬意。我讀過一些中國邏輯史著作,例如,沈有鼎的《墨經的邏輯學》(1980),周文英的《中國邏輯思想史稿》(1987),楊沛蓀主編的《中國邏輯史教程》(1988),溫公頤主編的《中國邏輯史教程》(初版,1988;修訂本,崔清田為第二主編,2001),李匡武主編的《中國邏輯史》(5卷本,1989)及其配套的資料集,孫中原的墨辯研究,等等,都是有分量的研究成果,我從中獲益匪淺。但是,絕大多數成果幾乎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以西方的形式邏輯為研究範式或研究框架,在中國思想家那裡找相應的材料,再往其中“套”或“裝”;由此,幾乎把一部中國邏輯史變成了西方邏輯史的註腳。我主張,中國邏輯史應該按其本來面目重寫,提煉出一些為中國邏輯所特有而為西方邏輯所缺乏的東西。

——摘自 陳波《邏輯哲學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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