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還價值520000的手錶,10000感謝費該不該收?

事情大概是這樣的:大連一位劉先生在乘坐專車時,將一塊江詩·丹頓手錶遺忘在車內,開專車的原師傅在收拾車時發現後,交給了公司,物歸原主之時,劉先生拿出了買手錶的發票,52.8萬元!

首先,為原師傅拾金不昧的高尚品質鼓掌。不過事情還沒有結束,失主劉先生拿出萬元現金作為酬謝,在這裡,要討論的是,這一萬元該不該收?

送還價值520000的手錶,10000感謝費該不該收?

在這裡先講一個故事,故事出自《呂氏春秋》,主角叫做端木賜,也就是孔子七十二門人之中的子貢。子貢除了是孔子的弟子,還是一個政治家,當過魯國、衛國的相,同時還是一個成功的商人,在曹、魯兩國間做生意,積累了不少家財,孔子他老人家窮的叮噹作響,摔一跤口袋裡掉不出半個子兒來,還有能力周遊列國,安利自己的治國理念,靠的就是這位弟子隔三差五的接濟。

這子貢是衛國人,但孔子是魯國人。當時的魯國有一條法律:如果魯國人在外國見到同胞遭遇不幸,淪落為奴隸,只要能夠把這些人贖回來幫助他們恢復自由,就可以從國家獲得金錢的補償和獎勵。這子貢正好撞見幾個在外國當奴隸的魯國人,一看他悽悽慘慘,又想到這也算是老師的同胞,就順手買了他,帶回了魯國,為他們恢復了自由身。但卻沒有去魯國政府那邊領取賞金,這有點兒類似現在有錢人做慈善。

但孔子聽說這事兒以後,很不高興,逮住機會教訓子貢說:賜失之矣。自今以往,魯人不贖人矣。取其金則無損於行,不取其金則不復贖人矣!

翻譯過來,大概就是:子貢你做錯了啊!從今以後,魯國的人在外面看到同胞淪為奴隸,都不會救了。你拿了金子,又無虧於你的德行,你不拿金子,別的人也不好意思拿,但贖人要花錢,以後大家都不敢贖人,怕賠錢啊!

後來,孔子的另一個弟子,子路,救起一名溺水者,那人感謝他送了一頭牛,子路收下了。孔子高興地說:“魯國人從此一定會勇於救落水者了。”

這個故事的核心思想是:做好人是有成本的,不能讓做好事的人吃虧。如果做好事兒都賠本,那天底下就沒人做好事兒了。如果做好事兒有利可圖,那做好事兒的人都會奮勇爭先,擠破了腦袋做好事的。

送還價值520000的手錶,10000感謝費該不該收?

《資治通鑑》裡也有一個類似的,講的是孔家第二牛逼的人物,孟子。孟子最開始向子思學習,這子思叫孔伋,是孔子的嫡孫、孔子之子孔鯉的兒子。孟子問子思:怎麼管理老百姓啊?子思說:先利之。孟子一聽就炸了:我們不是天天說仁義嗎,你怎麼能用利益來管理百姓呢?子思說:仁義也需要利益去導引啊,易經上說:利者,義之和也,還說利以安身,以崇德也!

子思的意思是說人性是趨利避害的,對人來說,利是不可以忽略的。

這子思死於公元前402年,而孟子生於公元前372年,這段對話,自然不是一人一鬼,應該是司馬光託古所言,在資治通鑑裡夾帶的私貨。不過道理卻和孔子有相通之處,那就是,人是趨利的。不得不說,儒家的知識分子也不只是滿口仁義道德的空想家,還是深諳人性的。

再回到“撿了個表”這件事上來,這位原師傅,送還失主手錶雖然是舉手之勞,但畢竟是要付出一系列成本的,比如時間、開車的油費等等,據說神州專車師傅的平均收入在7/8千左右,這一萬塊也能抵一個月工資,稍微改善一下生活。而這一萬塊對於買得起52萬手錶的失主而言,可能只是一頓飯錢,不疼不癢。原師傅若是收下,如孔子所言,並不能掩蓋他拾金不昧的品性,相反,會使更多的人,在之後撿到遺失物之後,在潛在利益的刺激之下歸還失主。

我們見過了太多的扶老人被訛詐的事件,做好人反而吃虧,正是我們這個社會道德墮落的原因之一。如果做好事兒,有利可圖,那肯定會有越來越多的人加入進來。這個利,並不僅僅是一面錦旗,一種自我滿足的心理安慰,更可以是實實在在的好處。

最後,原師傅拒絕了酬金,只是收了一面錦旗。但我覺得,這一萬塊,收下更好。

讓好人得利,好人才會更多。

送還價值520000的手錶,10000感謝費該不該收?

讓這位原師傅露個臉,也算是盡點兒綿薄之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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