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身边事」6月起 成都将对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实施排放备案登记和标志管理

昨日,市环保局对外公布了《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排放备案登记和标志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实施排放备案登记和标志管理。

备案登记为期一个月 可通过网络和现场两种方式

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可通过网络申请方式(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官网下载的APP),以及现场申请方式(区(市)县环保部门受理点)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从7月1日起,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人(单位)存在未备案登记或使用与备案不符等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成都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处罚。相关违法信息同时抄送行业主管部门和征信管理部门。

对国一及以下标准装有柴油的工程机械设置禁用区

今年1月2日起,成都对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设置了禁用区。国一及以下标准(2009年10月1日前生产)的装用柴油机的工程机械被认定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在此次登记备案后,每辆非道路移动机械都会在车身贴上红、黄、绿、蓝、紫相应颜色的“牌照”,能够一眼识别其属于哪种类型的机械以及可能会造成的污染程度。

据市环保局大气处处长刘智介绍,“目前成都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包括,四环路(绕城高速,G4201)(含)以内所有区域;剑南大道以东、成自泸高速(G4215)以西、四环路以南、六环路(第二绕城高速,G4202)以北范围内(含以上道路)的所有区域。”

「成都身边事」6月起 成都将对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实施排放备案登记和标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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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指施工现场作业的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摊铺机、起重机、旋挖机、强夯机、履带吊车、内燃桩工机械和叉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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