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范冰冰兩份合同的事情被坐實,後果會怎樣?

劉一姐侃股

但是的但是,可是的可是,這次“大不同

因為,“陰陽合同”是典型的偷稅漏稅行為!

而且,崔永元是何許人也?——性格倔強,特別“軸”,為了和自己利益無關的辯論,為了和一個“萬丹了”鬥,竟然可以從央視辭職【央視幾個人有這等魄力?】。這次,抓住范冰冰的“實證”,豈能輕易放手?

范冰冰偷稅一旦被調查,罰款和緩刑都有可能。

最後一圖,大家注意看!——崔永元說:我這一抽屜合同,我把誰的亮出來,誰就完蛋!


十星科技

這麼多年來,雖然演技方面不是很突出,但是范冰冰在人設方面確實下了不少功夫,雖然也偶爾有一些負面消息,但是其在打造和維護自己形象方面不遺餘力的努力也助其取得了很好的成果,事業也可謂蒸蒸日上,並且好事將近,據說下半年就要和大黑牛成婚。然而任誰也沒有想到,就在其人生大豐收的階段,突然成了眾矢之的,真是人生大起大落得太快,實在太刺激了。

崔永元與《手機》電影的恩怨由來已久,這裡就不多說了,也因此和馮小剛、劉震雲等人有點不對付,現在馮小剛劉震雲又張羅著拍攝《手機2》,又請範爺做主演,也不知崔永元怎麼得到了那合同,一看還是雙份兒的,四天就拿6000萬,這也太不像勞動人民的合同了,不少過百人的企業一年也掙不到這個數啊!高!實在是高!小崔不爆出來的話,我等勞動人民都不敢想啊!

既然這個事兒被曝了出來,那就等著看是不是真的了,不過我相信既然小崔敢爆,那就肯定屬實,若合同能查到證據,那麼對范冰冰來說後果就主要有兩個:第一,拿這麼多錢是不是屬於超額片酬?第二,有沒有交個人所得稅?

廣電總局早就針對影視娛樂圈發佈過限薪令,所有演員的片酬不得超過製作成本的40%,主要演員的片酬不得超過所有演員的70%,範爺6000萬的片酬如果超過了這其中的哪一個數額都將面臨懲罰。而據小崔微博所講,範和劇組要是簽了雙份合同的話,很明顯就是為了逃避超額片酬的追責,這事一經查實,不但得退還超額片酬,還將面臨懲罰。

不知道範爺這片酬是不是過了交稅期,如果已經過期,而稅務部門查證後屬實的話,那就補救無門了,或將面臨一個更大的罪名就是偷稅漏稅,範爺以前的和以後的事務也或將會被跟蹤調查,想想劉曉慶的演藝事業怎麼走向下坡路的,就知道這個事有多嚴重了,而且很可能還會掀起演藝圈片酬整治行動。



演藝圈片酬高低差別太大,而且比較混亂,清者猶難自清,何況不清者呢?整治一下也好啊!


科普大世界

刑法規定:偷稅數額佔應納稅額的10%以上不滿30%且偷稅數額1萬以上不滿10萬的,或因偷稅被稅務機關給以2次行政處罰又偷稅的,處3年以下徒刑或 拘役 ,並處偷稅數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偷稅數額佔應納稅額30%以上且在10萬以上的,處3年--7年徒刑,並處偷稅數額1--5倍的罰金。


如果真的存在偷稅漏稅,那麼就得調查偷稅漏稅涉及資金,按情節輕重而定,如果偷稅漏稅嚴重,那麼就有拘役的可能。

不管這件事現在到底發展成如何,崔方和範方的口水戰是愈演愈烈,這也是兩方各自水軍粉絲之間的口水戰,跟風對戰。不過我想也會在不久有所結果吧!

不過對於偷稅漏稅現象那是有明確的處罰法律規定的,一切依法處理。這就不是我們所關心的了。


珞珈評論社

這個事情實際很簡單的。自從有了毛阿敏,劉曉慶稅案,演藝圈對名人的勞務費多是稅後的了。就是有問題主要也是付款方承擔。

崔永元這次攻擊他們無非就是炒作,好像他是正義的。如說她們偷稅,完全可以向稅務部門舉報就可。何必大動干戈?說明崔永元不安好心,人品惡劣的再一次暴露。

此前崔永元大肆造謠,一方面煽動無知的粉絲反對國家發展轉基因,瘋狂的辱國家罵科學,另一方面無恥斂財說收了2億代言費,盜圖賣高價雞,這些倒行逆施的敗類行為被批的體無完膚。為了扭轉頹勢,蟄伏了一段時間 現在又跳出來,無非是博眼球。

試看崔永元還能表演幾天?


梅花歡喜雨雪

也沒事,可能臨時工籤的,當事人不知情。


宋忠平

問題的關鍵點並不在範的身上。崔也說了本來不想撕她,是她自己蹦出來的。很多人把小崔想簡單了,他不可能是看範演技不行,不值這麼多錢。也不是羨慕嫉妒恨馮小剛住大房子,掛上千萬名畫!他是想揭開娛樂圈偷稅漏稅的把戲。當然了主要是導演製片等出品人。也就是馮小剛為主的一干人。範是一工具跳板而已。另外,也有很多人認為小崔小肚雞腸,不大氣。那咱們就換位思考一下。當初馮小剛不比崔有名,他們關係還不錯。拍了電影后還一起吃飯。可以想象,肯定有過承諾,不把惡搞小崔那段拍的太明顯!小崔認為是朋友,但是沒想到就是被朋友擺了一道。電影我看了,肯定是榜名人,肯定是仿的小崔的欄目。當事人不願意被這樣惡搞,也覺得是朋友拍的應該沒問題。比起影片帶給小崔的精神傷害,更不能接受的是所謂朋友的出爾反爾,背信棄義。是事後一副你拿我沒辦法的無賴嘴臉!


金戈鐵馬0314

謝謝!誠摯為你作答。

自從崔永元炮轟以來,雙方都是誓不罷休。針對崔永元的雙份合同的說法,范冰冰工作室闢謠表示“4天6千萬”是謠言,范冰冰工作室還表示崔永元公然侮辱范冰冰,破壞了商業規則。范冰冰是否籤兩份合同,目前尚需取證,還沒有被坐實。如果被證實,對范冰冰的演藝事業會是致命性的打擊,會慘遭演藝滑鐵盧,甚至因為逃稅、漏稅走上劉曉慶一樣的道路。


一直以來,國內的演藝圈相對混亂,沒有有效的管理制約機制。在合同上做手腳成為圈內流行的“潛規則”和“暗箱操作”。“大小合同”背後的雙份合同,本質上是為了為了逃稅、避稅。因為合同雙方都是受益者,所以雙方很多時候都是默不作聲。對於范冰冰這種高收入明星,如果放在以前,很少有人去調查。這次崔永元敢於挑戰演藝圈“潛規則”,我覺得是很值得表揚的。

如果范冰冰被證實存在存在雙份合同,會有兩方面的影響。分別是①是否逃稅漏稅②是否是天價片酬。下面簡單分析一下結果和影響。



①是否逃稅、漏稅

如果查證之後,相關稅務部門就可以根據合同的細節來判定是否逃稅、漏稅。如果涉及到逃稅、漏稅,這事就影響大了。因為以前很多這種合同,對整個演藝圈很多人都有影響。如果按照最低的處理,補繳相應的稅就可以。如果金額足夠大,社會影響大,按照法律規定就有可能會被起訴甚至判刑,走上劉曉慶同樣的結局。


②是否是天價片酬

廣電局曾經發布過“限薪令”。要求全部演員的總片酬不超過製作總成本的40%,而主要演員不超過總片酬的70%。這是針對明星天價片酬問題提出具體的“紅線”,所以才會有雙份合同的產生。如果范冰冰雙份合同6000萬是真的,那肯定屬於天價片酬無疑。對於國家而言,如果戲子的收入大大超過高科技人員收入,對國家也是一種傷害。所以,如果是天價片酬,也會在演藝市場掀起整治的浪潮。


最後,希望國家有關部門能夠介入審查明星雙份合同現象,制定減少明顯天價片酬的方案。這對於淨化國內演藝市場,提高人民群眾的滿意度,是一件利國利民的好事。你覺得范冰冰雙份合同被坐實,還會有哪些影響?


歲月的格調

無題

晨曦徐徐夜欲隱,

曉露沾溼稚嫩身;

翻山越嶺挑重擔,

只為多賣三五文;

 

戲子四日六千萬,

大腕明星天價薪;

名車豪宅裘皮衣,

秦樓楚館嗲聲聞;

 

時光荏苒已千年,

勞苦大眾仍艱辛;

月餘結存半文錢,

優伶年入千億金;

 

吳宮越殿尋常陌,

釃酒臨江空餘恨;

碧空如洗天澄澈,

車輪滾滾向前進。


清風明月hhh

自從崔永元將范冰冰大小合同的事情曝出之後,引發了一番爭論,而范冰冰工作室只是一次公開說明崔永元是洩露商業機密,然後崔永元就選擇回應這件事,說明自己並不是針對范冰冰,而是馮小剛和劉震雲兩人以及《手機2》這個電影。

這次崔永元的確算是洩露商業機密,因為這種合同內容是不允許傳出的,那崔永元這次估計要有很多麻煩,所以他也不想讓范冰冰帶給自己麻煩,才會如此解釋自己洩露商業合同的原因:范冰冰自己不站在他這頭,沒辦法,我就要說。而且他還表明自己這邊有人給他的資料,說明他不虛范冰冰,這可能也是一種說辭吧。

而范冰冰這次如果真的是大小合同,那就屬於逃稅漏稅,這種處罰可大可小,但是一般都由稅務局查明之後補交稅務,這看起來只是補交,但是影響的是范冰冰在大眾心目中的印象,因為行業潛規則和稅務這塊毫無瓜葛,也與吃瓜群眾沒有關係,主要關心的是范冰冰有沒有逃稅,是不是按真實的繳稅。


i籤一讀

如果問題被坐實,估計要獲刑了,崔永元揭露大小合同問題,一個一千萬,一個五千萬,相當於五千萬沒有繳稅,如果不仔細算得話,當個人收入很高的時候,稅收要繳納個人收入的百分之四十五,大概兩千多萬,逃兩千多萬的稅,可以設想一下後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