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免去:

田立文同志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晓云同志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华夏同志的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高志强同志的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赵洛杰同志的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职务;

阴跃平、赵冰峰同志的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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