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控奔馳車”事件已接近真相,車主攤上大事了?

備受關注的“失控奔馳車”事件有了新進展,2018年5月26日,也就是4月27日官方開始對涉事車輛進行檢測後的一個月,司法鑑定意見書認定:車輛制動系統工作正常,無故障,巡航系統工作正常,無故障,綜合認定2018年3月14日車輛在連霍高速相關路段行駛過程中不存在失控情況。

“失控奔馳車”事件已接近真相,車主攤上大事了?

事件經過

2018年3月14日晚上,車主薛先生開著剛買一個多月的奔馳車從河南去四川出差,沒想到在高速公路上啟動奔馳車的定速巡航後,發現剎車失靈,定速巡航的功能解除不了,在嘗試了多種措施之後,他選擇了報警求助,而接到求助電話的高速交警安排薛先生快速通過了收費站。

據薛先生描述,他以每小時120公里的速度在高速公路上跑了一個多小時,奔馳方面提示車主通過斷電、熄火、使用電子手剎等方式對車輛進行制動,但沒有任何效果。最終通過奔馳的服務後臺操作,開關車門才解除定速巡航,並將事故車輛停了下來。

我們仔細研究不難發現,從車主的描述中已經暴露出了一些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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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點1:後臺能遠程控制停車?

北京奔馳對這種說法表示否認:“目前並不具備在後臺對車輛進行干預的技術,車輛本身具備多重安全保障,能夠確保駕駛者在極端情況下依然可以進行剎車操作”。

疑點2:以120km/h的速度在高速上跑了一個多小時?

中國高速公路的路況想必大家都知道,就算在夜晚,以這樣的高速度行駛一小時,且都沒有遇上幾車並行的情況真的很難。如果路上車少,以120km/h的速度開幾分鐘甚至十幾公里都比較現實,但上百公里就完全不是一個概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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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點3:120km/h的速度通過開關車門可以降低車速?

在120km/h的速度下,如果把車門打開一個比較大的角度,阻力必然會相當大,甚至會直接把門頂回來,車主右手操作時速達到120km/h的車,左手打開車門,用開門的方式降速,這一點顯然不合常理。最新的意見書也認定,車輛行駛速度高於2公里每小時時,無論駕駛員是否打開駕駛員側車門,車輛均無法實現減速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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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點4:車輛儲存器數據發現端倪

鑑定方在該事故車輛的存儲器記錄數據中發現了一條關於“定速巡航控制關閉”的記錄數據,數據顯示,車輛在出廠後僅出現過一次“定速巡航控制關閉”,車主自稱又是自己是第一次使用這輛車的定速巡航功能,出現上述記錄的車輛總行駛里程為3008公里,而鑑定時,車輛總行駛里程3551公里。

事故發生後,車主又從華陰收費站行駛大約800餘公里到達成都,也就是說,出現“定速巡航控制關閉”的記錄數據,是發生在失控事件後,在從華陰收費站到成都的路上,以此來看,車主在明知道車輛存在故障的情況下還繼續行駛了幾百公里,實在是“勇氣可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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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車主撒謊被坐實或將面臨嚴重後果

實際上,車主的行為已經對奔馳公司商業信譽產生了一定的負面影響,如果影響程度嚴重還可能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未達到追究刑責標準,車主也應承擔相應的損失賠償責任。

根據刑法規定,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是指捏造並散佈虛偽事實、損害他人商業信譽和商品信譽(聲譽)、給他人的權益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刑法規定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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