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舉措破解政採“價高質次效率低”問題

新举措破解政采“价高质次效率低”问题

針對政府採購活動中不同程度存在的“價高質次效率低”問題,去年陝西省寶雞市政府出臺了《關於進一步規範政府採購行為提高採購效率的通知》,制定了16項制度和措施。近期,寶雞市財政部門下發了《關於進一步提高政府採購效率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文件,持續發力推動政府採購提質增效。

靶向發力“控價”。一是實行最高限價制度。針對採購預算編制不精準可能導致的“價高”問題,在採購預算額度內實行最高限價制度,300萬元以下項目由採購人在價格測算的基礎上設定最高限價,300萬元以上的項目由財政、審計部門聯合複核最高限價,通過採購預算、最高限價加強對採購價格的雙重控制。二是嚴格採購方式和評審方法適用。重申價格低於市場平均價格、需求滿足基本需要、低價優先等政府採購規則,要求依法不招標的小型工程採用競爭性談判採購方式,技術、服務等標準統一的貨物和服務項目招標採用最低評標價法。同時,嚴格綜合評分法適用範圍並適當提高價格分值權重。三是壓縮協議供貨範圍。針對協議供貨價格與市場不同步可能導致的“價高”問題,市級相繼取消了電子產品、辦公消耗用品、傢俱、健康檢查、印刷等多個協議供貨品目,並對電子產品實行批量集中採購制度。

聚焦源頭“提質”。一是科學確定採購需求。針對採購人因缺少專業人員、採購需求編制不完整不明確可能引發“質次”問題,要求對技術複雜或者性質特殊的項目,以及採用綜合評分法的項目,實行採購需求專家論證或者多方會商制度。二是強化履約驗收管理。針對履約驗收管理不到位可能導致的“質次”問題,制定了《市級政府採購項目履約驗收管理辦法》,指導各部門嚴把驗收這道“最後防線”。三是防範低價惡性競爭。針對供應商低價中標後以次充好導致的 “質次”問題,要求既要在評標環節依法認定和處理低價惡性競爭,又要對以較低價格中標的供應商加強合同違約責任、嚴格履約驗收等措施,防範出現“低價低質”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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