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發佈三份指南 垃圾分類如何投放有了依據

大件垃圾、年花年桔該怎麼處理?

5月29日,廣州市城管委發佈《廣州市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指南》《廣州市機團單位生活垃圾分類指南》《廣州市居住小區(社區)生活垃圾分類指南》。此舉是為了配合今年7月1日起生效的《廣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讓市民更瞭解垃圾分類和投放的正確方法。市民可通過廣州市城管委官網www.gzcgw.gov.cn,在“公告通知”欄目中找到三份文件全文。

讓市民更瞭解垃圾怎麼分類

廣州的垃圾分類實行“四分法”:“可回收物”“餐廚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但現實中,存在不少市民知道四個種類的名稱,但不清楚這四類垃圾究竟包括了什麼,以及沒有納進“四分法”的部分生活垃圾如大件垃圾、年花年桔該怎麼處理。

根據廣州市城管委最新發布的三份文件,可以讓市民更清晰地知道分類方法,例如:茶渣、居民家庭的花草和落枝落葉屬於餐廚垃圾,受汙染的紙類、塑料袋、菸蒂、一次性鋅錳鹼性乾電池等歸類為其他垃圾,手機電池等充電電池屬於有害垃圾。

垃圾分類如何投放有了依據

文件中還要求:大件垃圾可自行到指定投放點投放,或與服務企業協商上門收集;年花年桔則到公佈的臨時投放點進行投放,投放時應做到花、泥、盆三分離。

而在四類垃圾桶如何設置的問題上,三份文件分別針對機團單位的辦公室、衛生間茶水間、食堂、公共區域、重點區域給出了指引:生活小區的主要出入口、樓道、樓下、公共區域等地,作出設置要求。此舉既滿足分類桶在機團單位和生活小區的廣泛設置,也避免了任何場所都要備足四類桶的尷尬。

機團單位生活小區落實分類責任

由於廣州垃圾分類已上升到地方法規層面,三份新文件也共同強化了責任的落實。

根據《廣州市機團單位生活垃圾分類指南》,機團單位自身將作為垃圾分類責任人,依據《廣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承擔垃圾分類法律責任,不分類觸及法律責任不僅會被處罰,處罰數據還會列入“信用廣州網”。

根據《廣州市居住小區(社區)生活垃圾分類指南》,實行物業管理的小區,物業服務單位為責任人;單位自管的,自管的單位為責任人;不能確定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的,由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指定責任人。當責任人同樣為機團單位時,其所承擔的分類責任,將和機團單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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