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楊正根、胡鷹為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任命金軍為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任命洪文冰為廣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民事審判庭庭長;
任命譚建軍、朱琳為廣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任命鄧軍為廣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任命王榮、金霞、閔天挺為廣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審判員;
任命劉軍為廣州鐵路運輸第一法院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任命黃勝、湯倩為廣州鐵路運輸第一法院審判員;
任命李子君為廣州鐵路運輸第二法院審判員。
免去王建平的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
免去邱丹、閔睿的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免去吳雲的廣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
免去姚湘偉、林芳、劉海燕的廣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審判員職務;
免去蔡才昂的廣州鐵路運輸第一法院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免去邊立華的廣州鐵路運輸第一法院審判員職務;
免去劉軍的廣州鐵路運輸第二法院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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