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净化道路交通环境,五一前夕,弋阳交警大队县城中队在城区开展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伞具的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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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中队在城区开展行动
↑↑↑拆除非法加装的伞具
4月27、28日,县城中队共出动警力20余人次,查扣非法加装伞具200余套,教育宣传300余人,取得显著成效,切实维护了我县辖区良好、畅通的交通秩序。弋阳交警还将对非法加装伞具的违法行为进行持续、深入的整治。
加装雨棚的危害性
1
会遮挡视线 ,遮阳伞比较大比较宽,导致驾驶员在骑的时候没办法看后视镜及观察左右两边的情况,特别是夜间、雨天行车,遮阳伞视线更差,基本看不清。
2
会发生剐蹭,遮阳伞的高度正好是一个行人或者一个骑车人最要害的眼睛部分,还有面部,一旦擦碰到行人,或挂到其他非机动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3
影响车辆平衡,加装遮阳伞改变了电动车原有结构,改变了行驶中的风阻系数,在行驶过程中遮阳篷阻碍了空气正常的流动,易导致电动车“飘来飘去”,驾驶员往往因难以控制行车平衡而发生侧翻等事故。
4
伞把脱离或伞被吹飞威胁生命安全,遮阳伞的伞柄不是很牢固,很容易就脱出它底下的钢管,所以在大风或者急刹车等紧急情况的时候,铝合金管插入驾驶员胸腹这个位置,极易导致安全隐患的发生。因此,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雨伞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相关法律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章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因此,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雨伞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对电动车安装遮阳伞的,交警责令自行当场拆除。对不听劝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江西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规定,依法处罚50元,并责令恢复原状。
“那我怎么遮雨、遮太阳哦?”有人一定会这么问了。
弋阳交警温馨提醒:
驾驶二轮摩托、电瓶车建议穿雨衣和防晒衣,有很多人觉得麻烦,希望大家不要贪图一时方便枉顾性命!即便是摩托车、电动车,也要遵章守法,文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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