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4特别策划:《拒绝车窗抛物——文明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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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燕子就大家关注的本次治理工作的具体措施、责任追究等内容请嘉宾作介绍,同时也让我们共同承诺:拒绝车窗抛物,从我做起。

974特别策划:《拒绝车窗抛物——文明从我做起》​从左至右为: 乌鲁木齐市司法局副局长:方强、乌鲁木齐市文明办领导:马仲福、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副局长):葛嘉、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伊力哈木.依不拉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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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邀观看现场直播的有交警代表、城管委代表、公交出租车司机代表以及社区代表 。

974特别策划:《拒绝车窗抛物——文明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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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副局长)葛嘉介绍了他们针对车窗抛物治理工作,将会采取的措施:

一、我们将通过广播、电台、网络、LED广告屏等方式,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文明行为。我们已率先在全系统开展了抵制车窗抛物违法行为专项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养成文明驾驶、文明乘车的良好习惯,特别是要求市政市容监察、行政综合执法车辆及其他相关作业车辆驾驶人员一定要养成文明驾驶的良好习惯,坚决抵制驾乘人员车窗抛物行为,树立良好的城管人员形象。

二、处罚。自即日起(2018年6月1日),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将通过现场执法、市民举报等方式,对车窗抛物违法行为依据《乌鲁木齐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项“随地吐痰、乱倒污水、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规定,对车窗抛物的违法行为处于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6月和7月重点整治月期间将按照上限处罚。

三、举报。鼓励广大市民朋友举报,我们的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邮箱),如果您对此项工作,还有什么细节问题咨询,请拨打我们的咨询电话0991-12345。

四、奖励。我们市区两级行政综合执法机关设立了专门的奖励资金,对于市民举报,经初审确认举报内容真实有效的,我们将依据《乌鲁木齐公共文明行为表彰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给予举报者按照罚款金额的80%奖励,也就是说6月、7月,我们将给予一起举报行为80元的奖励。

真诚的欢迎广大市民参与到不文明行为治理工作中来,只要您发现有人从车窗往外抛物,请马上拿起手机或行车记录仪拍下视频,向我们举报,就会获得8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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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最后, 市文明办领导马仲福带领现场嘉宾集体承诺:“我承诺: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不向车外抛物,敢于向车窗抛物说“不”,争做文明乌鲁木齐人。”

车窗抛物,看似小,扔掉的不仅是垃圾,也扔掉了个人素养和城市文明;轻轻一抛,威胁的却是广大环卫工人及行人的人身安全。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倡导文明行车,养成良好行车习惯。文明在手中——拒绝车窗抛物,文明城市,你我共建;美好首府,你我共享!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一点一滴做起,携手共建美丽乌鲁木齐,向车窗抛物行为说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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