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臨夏不消費“七仙女”是對她最大的尊重

在臨夏不消費“七仙女”是對她最大的尊重

在臨夏不消費“七仙女”是對她最大的尊重

在臨夏不消費“七仙女”是對她最大的尊重

上週在臨夏街頭,偶遇臨夏有名的“七仙女”,她身著鮮豔的服裝,手裡扛著一杆廣告大旗,拿著手機一邊走一邊說話,十分顯眼。“喲,連七仙女都在打廣告了”,路人紛紛駐足觀看,最後目送她有點佝僂的背影慢慢遠去。

“七仙女”是一位大約四十多歲的婦女,因稱是七仙女下凡,身著羅裙宮裝、頭簪紅花、眉心一點硃砂,長期以“戲劇”的裝扮招搖過出現在臨夏人的視野裡。通過行為舉止可以判斷“七仙女”是一名精神失常的婦女。關於她的消息眾說紛紜,真正火起來還是一些“七仙女”被路人圍攻“正義哥”拍視頻相助...“七仙女”快手直播了...這些在街坊鄰居口中的故事。

而如今廣告無處不在,用“七仙女”打廣告的方式,暫且不說通過“七仙女”所能達到什麼力度,能突出商家哪些優勢,僅僅讓一個精神病患者去做廣告,除了譁眾取寵我實在想不出還能達到什麼樣的廣告效應。

想要成功的吸引消費者的眼球,就大張旗鼓的突顯弱勢群體的“弱”來強化強勢群體的“強”嗎?這樣的廣告方式只是為了迎合一些受眾不同的趣味並沒有真正改變她的地位。或者商家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否考慮了這場廣告帶來的心理感受?在人文主義下的的關懷不值得被變味,不能變相的去消費這些弱勢群體。前有魯迅小說《藥》中買人血饅頭治病的故事,現有消費“精神病人”做廣告打賞之舉,悲哀的到底是“七仙女”還是我們。

就算是社會最底層人,他們也有尊嚴,一個精神病患者,也需要被報以溫情的接納。最大的接納不是贈她東西,不是讓她出名,也不是請她吃飯,而是時刻用平和的目光看待她的特殊,然後把這種特殊視為人世間本應存在一種感覺。這才是最平等的一種社會支持,是最應該給予她的幫助。

況且人的靈魂本沒有高低貴賤之分,不打擾,何嘗不是一種溫柔?

文 | 大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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