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拆遷安置房,該如何規避風險?

上一篇文章,我們談論了對安置房買賣的風險進行了一定的總結。

這一篇文章,我們將來聊一聊對安置房買賣的這些風險該如何規避。

安置房買賣由於不確定因素太多,而且受政策影響較大,所以,風險比較高。

在買賣安置房的過程中,這一部分的風險,大部分都是由買受人在承擔,這就加大了買受人買房的壓力。

購買拆遷安置房,該如何規避風險?

(圖片來自網絡)

比如:

小陳在網上看到了小劉在出售安置房。小陳報出的價格比同等條件的房子要便宜了十幾萬元,為了減免這十幾萬元的花費,小劉便與小陳簽訂了房屋購買合同。

之後,在小劉準備讓小陳過戶該房屋的時候,因為小陳還沒有取得該房屋的產權證,雙方的矛盾便開始激發。

簽訂合同之前,小劉並沒有仔細地瞭解過該房屋的實際情況,實際上,該房屋是小陳的父親去世後遺留下來的遺產,掛在小陳的名下,但是小陳還有兩個姐姐,她們對該房屋也有部分繼承權。雙方的矛盾再一次爆發。

很多購買安置房的朋友經常會遇到類似的情況,下面我們就一起來看看該如何規避這些風險。

購買拆遷安置房,該如何規避風險?

(圖片來自網絡)

第一,確保房屋的真實信息,確定所出售的房屋沒有任何的瑕疵

安置房不同於普通的商品房,賣方雖然可以確定自己有這麼一套房子,但是其獲取房產證的時間一般比較晚、而且會受到政策的限制,比如5年內不得出售等。

同時,該房屋也可能不僅僅是賣方一人的財產,有可能是夫妻共有財產,又或者是多人繼承的遺產等等;甚至該房屋會因為賣方負債的原因而被抵押。

這些情況,買受人必須事先了解才行。

第二,簽訂書面合同

當買受人確定對方的房屋沒有任何瑕疵,可以進行出售的時候,必須與對方簽訂書面合同。

購買房屋畢竟涉及到的金額較大,如果沒有簽訂合同,將來賣方反悔,買房就沒有足夠的證據來給自己做證明。

合同約定的內容儘量詳細,對付款方式、交房時間、過戶相關事項、稅費承擔等等都要考慮全面,特別是違約條款,要做到既要合法又要能制約對方違約。

購買拆遷安置房,該如何規避風險?

(圖片來自網絡)

第三,對初次領取房產證、以及過戶等的相關費用要約定清楚

很多人在簽訂購房合同的時候,都沒有明確約定這一塊的內容,最終領取房產證、過戶的時候又要相互扯皮許久。

第四,約定好違約金

違約金的規定主要是為了避免一方違約的情形。在安置房買賣中,賣方違約的情形最有可能的便是隨著房價的上漲,賣方不滿足於之前的出售價格,藉機抬價。因此,買受人最好在合同中約定違約金,讓賣方不敢輕易違約。

第五,賣方近親屬的簽字

這裡的近親屬,包括夫妻、父母,又或者其他與房屋產權有關係的人,讓這些人簽字主要也是為了避免對方因家庭矛盾而導致房屋權屬爭議的發生,繼而影響到買受人合理過戶房屋的情形。

第六,辦理公證

房屋買賣合同在簽訂的時候就已經具備法律效力了,但是生活中往往會出現一方耍賴,要求證明合同無效的情形。所以,如果可以的話,儘量辦理公證,公證後的合同,會比較有證據力,一般情況下,法院是會直接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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