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包頭市財政扶貧工作舉措和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今年以來,包頭市各級財政部門進一步將打贏脫貧攻堅戰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來抓,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戰略思想和2月12日脫貧攻堅座談會上提出的八項要求,加大財力投入,注重精準發力,創新管理機制,切實把中央、自治區和市委、市政府脫貧攻堅決策部署落實到扶貧資金籌集、撥付使用、監督管理等具體工作中。

一、工作措施

一是抓籌資,確保扶貧投入同脫貧攻堅目標任務相適應。2018年,包頭市在財政收入大幅下降,市本級常年項目支出統一壓減15%的情況下,市級扶貧專項資金只增不減,增加到1.3億元,目前已撥付7410萬元。積極爭取上級支持,截至四月底累計爭取上級扶貧項資金5127.4萬元,已全部下撥。同時,積極創新資金投入方式,支持金融扶貧,吸引社會資本投入到扶貧領域,放大扶貧資金投放規模,確保扶貧工作有錢幹事。

二是抓整合,確保集中財力辦大事。積極推動旗縣區政府及各部門打破農、林、水等專項資金的用途限制,整合支持扶貧項目。將農業綜合開發、“一事一議”、美麗鄉村、“四好”農村路等資金向扶貧工作傾斜。及時收回遲遲沒有開工或進展緩慢的扶貧項目資金,盤活後重新安排使用,進一步提高資金整合的深度和效益。今年,僅固陽縣將整合涉農資金7028萬元,整合資金量較上年增長43.3%。

三是抓精準,確保資金效益最大化。全面貫徹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嚴格按照項目和資金用途使用,確保扶貧資金精準使用到每一個貧困戶、精準投入到每一個項目、精準投入到每一個貧困村。同時,出臺了一批符合包頭實際的幫扶政策。如:為建檔立卡貧困學生(小學、初中、普高)每生每年發放500元交通費補貼;推行未考上大學貧困學生免費免試就讀包頭職業技術學院,38所市區中小學與貧困地區學校結對共建等幫扶政策;設立2000萬元醫療扶貧救助資金,為國貧人口購買商業補充保險,擴大貧困人口慢性病報銷範圍,提高報銷比例,實行“一站式”結算,方便群眾報銷。

四是抓監管,做到監督檢查全覆蓋。由市財政、審計及第三方機構組成兩個工作組,在旗縣區自查整改的基礎上,重點對固陽縣、土右旗等六個旗縣區2016—2017年度扶貧、農牧、教育、就業、社保等領域扶貧資金的使用、管理進行了專項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上報市委、市政府,並督促整改。下一步,將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兩個一律”要求(扶貧資金分配一律公開,鄉村兩級扶貧項目安排和資金使用一律公告公示),繼續堅持問題導向,圍繞國家扶貧開發成效考核中發現的問題,大力開展扶貧領域專項治理,重點查處虛報冒領、擠佔挪用、貪汙侵佔扶貧資金等問題。同時,結合問題進一步完善扶貧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和績效評價機制,確保扶貧資金監管無死角、全覆蓋。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通過開展扶貧資金專項檢查,發現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問題,主要表現為:一是一些專項資金受限於規定的用途,與實際需求不相符。上級扶貧專項資金大都有明確的投向要求和使用範圍,實際工作中,部分上級指定的資金投向與地方上實際需求不匹配,且旗縣區沒有自主權,不能用於其他項目,容易形成資金滯留。二是有的地區在編制脫貧攻堅規劃和項目時,論證不充分、可操作性不夠強,存在同質化現象,扶貧產業項目與實際結合的不夠緊密,導致資金下達後找不到具體投向。三是整合資金的範圍還需加大,項目還需細化,力度還需加強。四是扶貧中的不公平問題顯現,主要是對建檔立卡貧困戶的各類補貼、減免等政策性收入綜合下來,已超過了當地人均純收入水平,由此造成非貧困戶及建檔立卡外的邊緣戶產生不公平心理,形成與貧困戶的攀比,造成新的矛盾。

三、幾點建議

一是建議從自治區層面進一步完善整合資金政策,進一步明確並擴大統籌整合扶貧資金和涉農涉牧資金的範圍,細化到具體資金的領域和項目,便於旗縣區更好地執行和操作,避免發生挪用資金問題,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二是建議自治區下放資金使用權,將扶貧專項資金轉為一般轉移支付或切塊下達,由旗縣區根據當地實際,自主安排用於脫貧攻堅最薄弱、最急需的領域。

三是建議加強對項目庫的管理,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旗縣區的扶貧產業項目庫,不搞千人一面或一視同仁,使資金下達後,能夠及時用於項目建設,提高扶貧資金使用效益。

四是建議自治區相關部門從全區政策制定方面,統籌研究解決和防止扶貧工作中出現非貧困戶攀比等新的矛盾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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