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會散養我的孩子

我不會散養我的孩子

文/竹韻

我不會散養我的孩子

曾幾何時,散養孩子成了一句特別流行的口頭語。這句話,對父母來說,意味著開通,理解,對孩子來說,意味著放飛,自由。

眾多取得了驕人成績的孩子,父母往往都說過這一句:我們的孩子是散養的。這一句裡,包含了多少驕傲,多少傲嬌——我們散養的,都比你精養的不知出息多少倍!

於是,與之相對應的精養,就成了反面典型,意味著不放手,不放心,不理解,不開通,插手孩子的一切事務,包辦孩子的一切問題等等,並最終,讓孩子一事無成。

我想說的是,事情真的不是這麼簡單,不是一句散養和精養就能做本質區分的。換句話說,散養不是你認為的散養,而精養,同樣也不是你認為的那樣的精養。

咱們可以一樣一樣的來細數。都是當過寶媽的人,咱先說說在外玩耍這件事。

我想問問:同住小區,有幾個父母能夠放心讓自己五歲以下,甚至更大一些的孩子自己在外面玩?這時候別跟我提想當初:什麼我們小的時候,爬牆上樹,滿院子瘋跑,哪有大人管啊?

你說的是事實,但那是多少年前?那些年前,有那麼多來往穿梭的汽車嗎?即使在小區,車輛也是來往不絕,孩子玩得興起時突然衝出去,被刮碰到,算誰的?即使沒碰到,司機也會把你罵個狗血噴頭!

好,不亂跑,爬牆上樹總可以吧?我想問問:現在的小區,還有幾棵樹?反正我家小區的樹有好多都被砍了當停車位了。新小區裡的樹還沒有筷子粗呢,誰爬誰?

爬牆?同樣,四處高樓林立,你以為你家孩子是蜘蛛俠啊?

那麼多年前,從樹上掉下來,會摔在散發著青草香的泥土地上,爬起來拍拍土,不傷筋不動骨。現在?掉下來就是柏油路,水泥路,撞個頭破血流算是輕的。

至於什麼親近動物,想得美,現在的孩子,只怕雞和鴨子都是在圖片上認識上。

都說現在的孩子嬌氣。老人們動不動就說:以前的孩子磕破了腿,抓把土面兒按上,啥事沒有,到處跑,啥也不耽誤。

我不會散養我的孩子

大家在網絡上,都看過各種報道,視頻,什麼小孩子把豆子塞進鼻子,耳朵裡了。什麼把筷子捅進嘴裡了。什麼坐到熱湯裡了。什麼被火鍋給燙了。什麼從陽臺上掉下去了。更有甚者,父母只顧著玩手機,孩子被車給壓了,等等。

每到這時,看的人都咬牙切齒:這樣的父母,要他何用!當父母可以不用上崗證啊!

孩子出事,就是一瞬間的事。我們的每一個寶寶,能夠健康地成長到現在,都離不開寶媽們的精心照顧。多少寶媽們都有過切身體會:看孩子的時候,幾乎要目不轉睛,不然,哪怕是一錯眼珠兒的功夫,都有可能出事。

這話說起來好像懸。不出事,怎麼都好,出了事,便是一輩子的痛。你敢?還是我敢?所以,這不叫精養,這叫為人父母應盡的責任。這時候別再跟我提什麼獅子老虎之類,你不是獅子,我也不是老虎,咱沒有那種生下來就跑的本事,動物與人類,有本質的不同,越是高等生物,孩子依賴父母的時間越長,這才是生物界的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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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一個孩子的父親和我說:有一次幾個朋友一起出遊,都帶著孩子,大人們熱火朝天地打麻將,五六個孩子們就自己玩。大的六七歲,小的三四歲。旁邊就是一條小河,說深不深,說淺不淺。

這個孩子的父親終於不敢只顧著玩,不時看看孩子。別的家長就笑話他:不至於!咱們的孩子都這麼散養的,用不著擔心。

於是,這位父親放下麻將不玩了。他告訴我:他們放心,我放不下心!可能對他們來說,帶孩子們出來玩就算盡心了,但萬一出了事可怎麼辦?

我極贊同這位父親的想法。散養,不是你放棄自己看顧責任的理由和藉口。就在不久前我還聽說一位孩子的爺爺看別人打撲克入了神,三歲的孫子掉到公園的湖裡了。

盡心的標準,每個人,各有不同。可是,保證安全,難道不應該是最低標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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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關於學習這件事。

學霸們的散養,其前提,是否有人注意過?

良好的學習習慣,超強的自學能力,這兩點,可以天生就具備嗎?

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你看到的信馬由韁,悠哉遊哉,是建立在一個已經設定好的良性循環的軌道上!

沒有這個軌道,所謂的散養,基本等同於放任自流,自暴自棄。

你從小沒陪孩子讀過書,講過故事,輔導過功課,探討過各種問題,然後就希望孩子能自己奮發圖強,一鳴驚人?不是沒有,但太少,少到我們不敢奢望。

有很多家長這樣說:孩子有多大本事我們就供他到什麼時候!

說這話的時候,是不是還挺自豪的?如果教育孩子只要付學費,那就不存在教養這回事了。

給孩子一份作業他就能自己完成,給他一本書他就自己看完,給他一個課題他就自己研究,教他一份特長他就爐火純青,這樣的一定不是孩子,是機器。

良好的學習習慣,可以一蹴而就嗎?一朝一夕的功夫,成不了習慣的。在這方面,千萬別高估了孩子的自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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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當一切都進入良性循環的時候,家長才可以鬆開手,說一聲:從現在開始,散養!

這時的孩子,才有被散養的資格:辨事非,明事理,有自己的思想,自己的方法,自己的目標,並有能力去實現。

而過早的放手,尤其是在缺失了父母的指導之下的放手,那不叫散養,那同樣是不負責任。

所以,我不散養我的孩子,做為母親,我要盡為母的責任,護他周全,衣食冷暖,言傳身教,陪伴指點。

當他真正具備了獨立的能力時,我方可以毫無遺憾,對他說:你快樂就好,忘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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