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事情是非常缺德卻不犯法的?

KeNnnn

關於非常缺德但不犯法,我聽過一個有趣的例子。

大概是我把錢借給你,你給我寫了一張借條,現在是你欠我十萬塊錢。沒過多久,你把這十萬塊錢還給我了。那你說我應該寫一個收條給你,證明我收到了你的還款。但我跟你說這樣多麻煩,不如我直接把欠條撕了這樣不就沒事了嗎?你聽了覺得也行,於是我就當著你的面把欠條撕了。沒過多久我去法院起訴你,說你欠我十萬塊錢不還,你會怎麼辯解呢?你可能會本能地回答說,是,我是欠你十萬塊錢,可是我已經還給你了。

這時候法院會如何認定呢?本來誰主張誰舉證。

  • 我主張你欠我十萬塊錢,應該由我來取證你確實欠我錢,要拿出證據也就是欠條。可是欠條我已經撕了,我拿不出任何證據,這個時候你不搭理我就可以了。

  • 但你沒有想到這一點,你主動跟法官說你確實欠我十萬塊錢,但是你已經還清了。這時候在法律層面上就構成了「自認」,也就是你已經自己承認你確實欠我錢,我不需要再為此提供任何證據,現在就變成了你主張你舉證。

  • 你主張說你已經還清了錢,那麼你有什麼證據能證明已經還清了錢?沒有收條嗎?沒有,因為我沒有給你開過。這時候你要怎麼證明你在確實欠錢的情況下又確實還了錢?如果給的是現金,又沒有其他人在場,這個錢豈不是說不清楚,變成一件只有你知我知天知地知的事?

法官只能判你賠我十萬塊錢,因為你已經承認了你確實欠我錢,而你又不能證明你已經還過了錢。


在這個例子裡,我做的就是一件非常非常缺德但是真的不犯法的事。

有人說這當然犯法,這是騙人啊,詐騙怎麼能不犯法?沒錯,在法理層面上確實犯法了,可是你怎麼證明我真的犯了法?在實務中,如果你無法證明我犯法,那我就是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這也是所謂的無罪推定,當我們不能證明一個人有罪時他就是無罪。

即使是一件非法的事情,由於拿不出證據證明,也變成了合法的事情。這就是法律在法理和實務層面上最奇怪的一點,也是很多人無法理解的一點,很多人都站在上帝視角,相信自己可以洞察一切真相,卻不明白法律只講證據。


科學家種太陽

有哪些事情是非常缺德卻不犯法的?

看到這個問題我腦海裡冒出了這樣一個案例,我們的法律法規真有必要調整調整了,要不然真治不了這種缺德的玩意兒:


早年拋妻棄女,晚年起訴女兒要求贍養的敗類!

我之所以說這個傢伙不犯法並不是指他前面的行為而是後面的行為,這個傢伙年輕的時候腰穿萬貫就與一個小三好上了,並且還生了個兒子,發達的時候對自己原配不聞不問,對自己的女兒也沒有履行好撫養義務,在此期間他有嚴重的違法行為,以下是這個老混蛋要起訴的女兒對他過往事蹟的介紹:

但是因為自己生意失敗變得窮困潦倒,最終小三帶著兒子跑了,這個老混蛋這個時候卻想起了自己的原配妻子及三個女兒,他上法院起訴三個女兒要求她們提供贍養費,並且要的還不少啊,一個女兒給兩千!

這個行為真不是一般的不要臉,相當的不要臉,但是這個行為的確是缺德但不違法的,如果女兒們不幹反而違法。


心安理得君

前幾天偶爾看了一檔電視節目,說的是一位瀋陽女子遭遇車禍截去了雙腿後,丈夫離開了她們母女一走了之。當時感慨了許久,義憤填膺的痛罵那個薄情寡義的男人。這時賤內抹著眼淚問:俺要是那樣你還會要我嗎?當時確實無語,無言以對。

誰都會指責那個男的缺德,彷彿自己就是正義的化身。但是,缺德和現實生活的殘酷相比,利己應該是大部分人的選擇。德行向來只和高尚同行,卑劣從來都是與下流為伍。選擇了道德的完美,就需要剔除人性中與生俱來的弱點和不足,方能卓爾不群。

現實生活中的缺德現象比比皆是,行走於法律的邊緣,千夫所指卻無可奈何,徒有氣憤和鬱悶,缺德者依舊是我行我素,得意洋洋。

公交車上中學生不讓座被老人打,缺德的是誰?雨天被飛馳而過的汽車濺了一身水;廣場噴泉上大媽在裡洗腳;公眾場合打接電話聲如洪鐘好似直播;如廁後不沖水;走在人行道上後面的汽車鳴笛不斷;一點小摩擦就破口大罵……不說了,說多了全是眼淚!缺德而不犯法,氣憤卻無可奈何。

可悲的是:缺德者認為自己不缺德,甚至還會指責別人缺德。



千嬌百媚的金毛

看了很多條友的答案,發現對於道德和法律的關係,很多朋友還是存在一些誤解。

需要把握的一個基本點,就是法律是道德的底線,而二者的本質都是行事準則,只不過法律具有普遍的強制性,而道德則不具有強制性,法律的作用是懲惡,道德的作用是揚善。善和惡本身是二元對立的,但是就整個評價體系而言,還有公平這個空間。

什麼是公平?從每個人出發,還要分權利和義務兩個角度,權利的角度講就是自身利益得到維護,他人權利不受損失,從義務的角度講就是,承擔自身必要的義務,不強加給他人義務,所以法律保障每個人的權利,也禁止人逃避義務,而道德倡導人主動出讓權利,積極履行義務,二者的根本都在於促進整個社會的均衡發展,從而實現公平,道德是高標準,法律是嚴要求。

為什麼說道德是高標準?因為道德要求,往往意味著人要出讓額外的權利,承擔額外的義務,比如說救助不相識的陌生人,主動幫別人解決困難,這都需要實際的付出,意味著權利的讓度,但是我們不能認為不去救助他人就是缺德,幫人是高尚,不幫是本分,害人才是卑劣,假如我們基於道德標準強制他人讓度權利,就成了道德綁架,反而破壞了公平的原則。

我們搞清楚道德的標尺,就能夠認識到,不能將不符合道德要求的行為都認為是缺德,比如說沒有在公交車上給老弱病殘孕讓座,只有那些越過了法律底線的行為,才是真正意義上的缺德,應當給予批判和抨擊,

違法的行為一定是不道德的,LOW穿底線很顯然不可能滿足道德的高標準,假如你認為某些違法的行為可以被原諒,說明是道德標尺出現了問題,一個最常見的例子,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這種道德,而其本質是違法的家庭暴力,而真正“缺德”的事情,其實也就是違法的事情,二者是一體的,所以說實際上並不存在缺德而法律不管的事情,只是法律分門別類,有些違法行為,法律不主動去追究,需要被侵犯權益的人自己去主張權利,比如說最為多見的婚外性關係問題,很多人看《婚姻法》,沒有明確禁止婚外性關係,就認為法律不管出軌,實際上婚外性關係普遍違反了《婚姻法》中第四條規定的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

這一準則,在有充分證據的情況下,是可以主張出軌的一方有過錯的,法律也會給予支持,要求出軌的一方做出補償,有句話叫法無禁止即自由,但是自由的行為,只有在不侵犯他人正當權益的,不違背法律基本準則的前提下,才是不違法的,很多對法律不管的印象,都是來自於實踐中證據不足以證明對方違法,而不是其本身的行為不屬於法律管轄。

作為一個警察,多年的實踐和法律學習,讓我更為深刻的認識到“世間並無法外之地,亦無法外之人”的道理,法律所調整的範圍,遠比公眾認識到的要大得多,《刑法》不管,還有包羅萬象的民法,隨著《民法總則》的實施,民法典編纂工作的推進,法律在不斷細化,而在具體事件的分析上,必須先講法律,後講道德,偏離了法律這個底線基礎,道德就會變成空中樓閣。

而一些公眾普遍認為缺德而法律不管的事情,其實不是法律真的不管,而是一沒搞清楚到底什麼叫缺德,二沒搞清楚,法律到底管什麼。


一笑風雲過

這是發生在我身上的事情,雖然過去了一年多,但卻歷歷在目。

相信大家在打工中都遇到過缺德的老闆吧!2015年寧波市政府規定十月一號開始最低工資上調到1860元/月,看著別的廠工資都漲上去了,十二月了老闆卻沒漲工資,我廠工人議論紛紛,但都敢怒不敢言。

我團結同事說,打電話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都擔心被炒了,沒人敢打電話,我是從深圳過寧波來打工的。真的很佩服深圳工人維權的勇氣,想不到廠裡工人面對老闆不漲工資如此態度,我當著工友的面,打電話去寧波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老闆不漲工資。

半個月後勞動局來廠裡調查,公司出通告,工資上調至1860元,但公司經理卻出通告要求我調崗。

工資上調了,但十月至十二月工資不補,算算每個人至少二個月被老闆吃了五百元,我對全廠工人說,我再打電話去投訴,為你們把這工資搞回來,但你們得捐點錢給我和老闆打官司。工人都答應了。

我又打電話去投訴,老闆沒辦法,二個月差的工資全補給工人了,卻以我不去新崗上班,超過三天,將我辭退。

工人歡天喜地,我卻流落街頭,我去要曾經的工友捐點錢給我請律師打官司時,卻沒人捐過一分錢,您們說老闆和工人誰缺德?


歐尼克2

現實生活中缺德而不犯法的事很多,例如:一、父母偏心百萬元資產只給一子(女),


另叫其他子女給其養老費;二、子女歷年不歸家看望父母,只寄錢;三、姐夫偷情小姨子;四、為達某種目的約定假離婚後一方不肯“復婚”,弄假成真。五、家庭冷暴力。等等。


洋蔥頭子

說到缺德但不違法,狗仔隊把這些體現的淋漓盡致

無論是在哪裡,狗仔隊以神出鬼沒,毫不留情讓明星忌憚痛恨,也被很多人稱為'不道德',但同時他們挖出的很多爆炸性消息又令看熱鬧的感到痛快,滿足了我們的茶餘飯後的聊天內容



有人說存在即是合理的,狗仔的存在滿足了眾人的窺視慾望,我們想知道明星私下裡都在幹什麼,而我們又沒辦法知道,這時狗仔就誕生了,幫助我們打探了明星的私生活,爆料了很多我們不可能知道的事,其實凡事都有兩面性,狗仔們也不是一無是處的,現在娛樂圈很亂,有些明星人前一套人後又一套,雖然沒幹違法亂紀的事,但道德素質卻十分的差,對於娛樂圈,狗仔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監督作用,制約了一些不檢點行為,明星們也知道在暗處隨時有一雙眼睛在盯著自己,也不敢太囂張了,壞的一面是有的狗仔根本無底線,不應該爆出來的事也會刊登出來,陳曉就在微博痛斥過:針對我一個就好了,千千萬萬放過我家人



內地第一狗仔非卓偉莫屬,曾曝出文章與姚笛出軌事件,董潔出軌等等,很多明星被卓偉偷拍後,事業和生活受到了很大的影響,他自己也說過,由於狗仔的存在,藝人都收斂了很多,但也有一些靠炒作起家的藝人是相當喜歡狗仔的,對這些人而言,狗仔不是噩夢,沒人關注他們才是噩夢,狗仔的存在,他們高興死了


但我覺得我們不能任由狗仔隊氾濫成災,狗仔隊大部分都是從經濟原因出發而曝出的爆炸性消息,所以無論當事人多麼的該死,多麼的不道德,也無論狗仔隊是如何吹噓自己是懲惡揚善、替天行道,狗仔們的出發點始終是存在很多的不合法,不道德甚至是很多惡意在裡面,應該從一開始就引起我們的高度警惕,如果任由狗仔隊發展強大,那麼不僅是明星了,我們每個人都有可能因為各種原因成為他們的下一個目標,如果我們連吃飯睡覺逛商場都在狗仔的監視之下,那我們還有什麼隱私可言


狂人布歐

這個世界上最最缺德而且不犯法的事情只有一個,那就是——不善待自己

“不善待自己”這是這個世界上最缺德的事情,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講“不善待自己”還不犯法!

什麼是不善待自己?為什麼不善待自己卻是世上最缺德的事情呢?

世界上的每個人都是一個奇蹟,我們自己本身就是一個奇蹟。每個人都是這個世界上“陰”、“陽”、“金”、“木”、“水”、“火”、“土”等等各種因緣聚會、合和的產物,是天之驕子,是大自然的精靈!今生能做人,今生能以“人”的形式存在,這是自身、自然、萬物造化。今世生就人身不易,雖然看似得來全不費功夫,實則難能可貴,我們每個人應當“且行且珍惜”,好好把握今生這次做人的機會,此生無憾。

既然要“善待自己”,那怎麼善待自己呢?

“善待自己”,不是唯我獨尊,不是自私自利,而是“善待自己在這個世界的一切緣分,廣結善緣、廣行善事、廣積福德,厚德才能載物,德厚才能支撐起我們自己,達到善待自己的功效”

“善待自己”,珍惜自己的生命、珍惜自己的光陰、珍惜自己的每一次學習、工作、生活的點滴。

“善待自己”,與人為善就是與己為善。活在當下,心安在當下,珍惜眼前人,做好眼前事,人前常思己過,人後莫議人非!

“善待自己”,從“心”開始,清靜、祥和、寬厚、包容、耐心、熱情,以一顆“正心”、“正念”、“正向”積極的心去樂觀的生活,善待生活中的點滴,善待生活中的每一個人,善待生活中的每一天...

不做缺德事,從“善待自己”開始!

“善待自己”,“善待他人”是根、是源!

“善待他人”,從“心”做起,拋開“分別心”,正心、正念、正向地用愛、善、包容、耐心熱情的去生活!

我為人人,人人為我!

我助人人,人人助我!

我愛人人,人人愛我!

寬以待人嚴於律己,善待自己,從我們自己做起!


海涯天下

我所在的小區原本是一片郊區自建房,爾後市裡創生態文明城市,所有的房子都被拆了,建起了一棟棟整齊劃一的高樓。這裡的百姓自然而然的也就沾了zheng fu的光。



市一中遷過來之後,這裡人氣暴漲,很多來自不同地方的人都住進了這個小區,成了租客。她們的素質參差不齊,讓人苦不堪言。

我住在二樓,樓上有好幾家租戶。她們經常洗衣服後不脫水,水淅淅瀝瀝地往下滴。她們晾曬衣物的時間不定,有時早上,有時大中午,有時傍晚。搞得我的衣服經常被滴溼,一天到晚都曬不成。一開始我忍著,後來實在是受不了,噔噔噔地上了樓,挨家挨戶地打招呼,囑咐她們:如果沒有脫水機,那就清早或者晚上浣洗衣物。



對於我的提議她們無動於衷,水依舊在滴個不停。每逢久雨初晴的時候,我的氣就不打一處來,因為這個時候最需要晾曬衣物。

早期我的棉被樓上扔下的菸頭燒了,衣服被一大摞蘿蔔菜壓住了,各種各樣的墜物讓人猝不及防。

我沒有任何辦法對付她們了,只好自認倒黴。


飄搖的炊煙

記得那他也是在頭條上看到的 23歲姐姐把兩歲多點的弟弟送人了

之前父母吵架要離婚 於是把兩套房子全部轉到了大女兒名下 可是最後沒離婚 還在大女兒21歲的時候生了一個小兒子 於是父母想讓姐姐讓出一套房子給弟弟 哪怕是小的那套 可是姐姐不同意 父母諮詢律師 律師說現在是大女兒的私有財產 她不同意沒辦法 姐姐最後只是說 房子你們住 另外一套出租的錢你們收 姐姐23歲那年 也就是弟弟兩歲多點那年 父母雙雙離世 這事姐姐已結婚 有個女兒 這時親戚們要求姐姐扶養弟弟並給弟弟一套房子 姐姐一口拒絕 並把弟弟送到了一個很窮的農村繼養 分文不給 這時親戚們坐不住了 找律師諮詢 律師說 她還是沒違法 父母都過世 這個弟弟只能算做孤兒 唉😔 關鍵姐姐還說了一句 (幸好當初沒有答應父母把房子讓一套給弟弟)

以上這些有所省略 但大概意思在 並且原文是姐姐自己發到網上的 因為姐姐以前好像也諮詢過律師 所以她知道自己不犯法 但她好像忘了道德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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