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兒有無繼承權 民法總則有規定

正在學習宣傳的《民法總則》新規定:胎兒也有繼承權。《民法總則》第16條: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胎兒娩出時為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這一規定保障了胎兒的利益。在今後的司法實踐中,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即胎兒也有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權利。

定西市司法局民法總則學習宣傳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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