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商品房购房须知

尊敬的广大购房户: 你们好!为更好地保障您的权益,更加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相关行为,请您在购房时务必注意并做到以下提醒事项: 一、应仔细查看所售楼幢是否有县住建局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县房地产开发中心与监管银行、开发企业签订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若没有,购房户不要缴纳任何订金或预付款。 二、签订购房合同前购房户应将预付款缴入所购买楼幢对应的监管账户,并要求开发企业及时向县房地产开发中心提交合同网签备案。 三、不要盲目相信开发企业销售人员宣传及承诺的配套服务设施,应查看经县规划局批准盖章的规划文本,或到相关部门核实。 四、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对合同条款要认真审查,对开发企业在售房宣传中的有关承诺和主要内容,应在合同中明示,防止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 五、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应及时与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明确物业企业、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 广大购房户在购房时,如有任何疑问或发现开发商有其他违规行为,应及时向县住建局了解或举报。举报电话: 0553-2538963、0553-2538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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