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提升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
严格执行国家健康扶贫政策和
我省最新的贫困人口医疗报销规定
金台区2018年健康扶贫医疗保障政策调整啦!
从2018年6月1日起实施
新政策实行五重报销保障
让贫困户看病住院无忧!
NO.1
报销政策调整
健康扶贫
取消原有的贫困人口住院费用兜底政策,建立贫困人口住院补充医疗保障制度,对贫困人口住院费用实行“新农合报销+大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障制度”五重报销保障。
实现贫困人口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5%以上(未遵循分级诊疗制度等情形住院,所产生的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按80%比例报销)。
NO.2
报销办法
健康扶贫
符合分级诊疗制度的贫困人口出院结算时,经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后,患者自付合规费用报销比例未达到85%的进入补充医疗保障报销。
具体办法是:住院合规费用×85%-(新农合报销+大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障报销费用。
不符合分级诊疗制度等情形的贫困人口出院结算时,所产生的住院合规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障按80%比例报销。
NO.3
报销方式
健康扶贫
贫困人口在市域内各新农合协议医疗机构住院,实行新农合报销、大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障“五重保障”和“一单式”即时结算。
NO.4
报销程序
健康扶贫
符合健康扶贫医疗保障制度的对象在市域内新农合协议医疗机构住院,出院时实行直通车即时结算;
市域外住院患者,出院后一月内可携带住院结算票据原件(结算发票、费用清单、病案资料),在户籍所在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算窗口办理健康扶贫医疗保障报销;
各协议医疗机构每月将建档立卡人员住院报销结算表、合作医疗一站式报销明细表核查后,交区新农合经办中心进行全区汇总,上报区卫计局审核,区卫计局按月向区财政局申请资金,向医疗机构拨付补充医疗保障资金,实现农村建档立卡户医疗保障“一站式”报销服务。
NO.5
执行时间
健康扶贫
2018年6月1日0时前入院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医疗费用报销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2018年6月1日0时后入院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医疗费用报销按新调整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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