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鉅貪倒下!揭祕湘西監委查辦的首起職務犯罪案件……

女鉅貪就這樣倒下 “融”出來的新勢能

隨著一聲清脆的法槌落桌聲,被告席上瞿豔琳懸了10年的心,終於落了地。

庭審現場

2018年4月11日上午11時,湘西自治州首例由監委查辦並移送審查起訴的職務犯罪案宣判,“被告人瞿豔琳犯挪用公款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挪用公款所得1125萬餘元及孳息予以追繳……”

從紀委監委合力保持反腐高壓態勢,到嫌疑人主動自首,再到監察委辦案法院宣判一錘定音,不到100天時間,彰顯的是紀委監委融合後能力的突破、機制的創新和勢能的積聚。

形勢變了

伴隨監委成立,瞿豔琳急了。

瞿豔琳曾是湖南有線湘西自治州網絡有限公司的出納。2018年1月,湘西州州縣兩級監察委員會陸續掛牌,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恰在此前,瞿豔琳接到了崗位調動通知,並要求立即交接。這些,都讓瞿豔琳忐忑不安。

1月9日,湘西州紀委監委在全州發佈《關於敦促行使公權力違紀違法的公職人員限期主動交代問題的通告》,猶如一股無形的網,撒向了違紀違法者。

高壓態勢和政策感召“雙管齊下”,坐立不安的瞿豔琳終於想通了:自首才是最好的出路。

瞿豔琳來吉首市紀委監委投案自首

1月9日上午10時56分,瞿豔琳撥通了吉首市監委的電話,並在其家人陪同下,主動來到該委投案自首。

進門第一句話,瞿豔琳就承認,自己的涉案金額上千萬。“我曾僥倖,紀委管不到我,但監察委成立後,‘形勢’一下子變了。”瞿豔琳說,“這些天我擔驚受怕,每天都飯吃不下,覺睡不著,覺得該‘解脫’了。”

對於首起投案,吉首市監委高度重視,立即進行初核,及時向州紀委監委彙報。當晚23點,該市召開市監委委務會,決定成立專案組,對瞿豔琳涉嫌挪用公款問題進行立案調查。

監委“首戰”自此打響。

思路寬了

雖是嫌疑人自首,但“首仗”並不好打:

嫌疑人挪用公款的時間跨度長達10年,這期間網絡公司性質多次變更,給案件調查工作增加難度;時間緊而取證工作量大,改革初期工作程序沒有可借鑑模式,後續的移送審查起訴等各種問題也接踵而至……

專案組“摸著石頭過河”,在州紀委監委指導下,一邊摸索,一邊彙報,並就調查取證、案件銜接等各個環節制定詳細方案。

專案組討論案情

吳振華從檢察院轉隸到紀委監委,作為該案主辦人員,吳振華和自己的同事“先行先試”,想了許多辦法。因客觀條件限制,市監委第一時間與公安部門溝通協調,由公安部門以涉嫌偽造印章罪對瞿豔琳進行刑事拘留,為市監委後期的調查取證提供保障。

根據案情需要,市監委探索使用了訊問、詢問、搜查、談話、查詢、扣押、調取等調查措施,制定嚴密的安全預案,在訊問過程中,進行全程同步錄音錄像,及時固定審訊成果和證據。專案組爭分奪秒、晝夜兼程,先後2次前往深圳調取證據,農曆臘月二十四還在長沙調取有關證據。

專案組進行調查取證

“堅持依紀依法,強化程序意識,及時向上級紀委監委請示報告,嚴格相應的報批程序、流程管控,嚴防權力被濫用。”吉首市紀委常委、監委委員彭利暉說。

效率高了

面對數量龐大的賬目,清帳組3名同志連續奮戰半個多月,在數萬筆流水中仔細核對,堅持將每一個賬目明細與銀行、公司等進行對賬審核……最終查清了所有賬目的來龍去脈,形成18本案卷。

專案組到湘西州某網絡公司取證

經查明,瞿豔琳在被委派至湘西州某網絡公司擔任出納的10年間(2008年1月至2017年11月),涉嫌利用職務便利,通過現金支票取現、U盾轉賬、ATM機取現三種方式,先後挪用單位公款共計1200萬餘元,期間歸還70餘萬元,連續挪用時間之長、次數之多、金額之大,實乃罕見。

瞿豔琳在訊問筆錄上簽字

“監委按照法定程序收集固定的證據,客觀全面且證據間相互關聯,全部符合刑事審判標準,為我們出庭公訴打下了堅實基礎。”吉首市人民檢察院公訴科科員範中元說,體制改革後既保證了質量,又提升了效率。

1+1>2

從1月9日自首,到4月11日宣判,不到100天。“過去,偵查一起挪用公款犯罪案件,一般都要半年左右的時間,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檢察機關進行立案再偵查。”吳振華說,監委調查收集相關證據,可以直接作為定案證據,大大提高了辦案效率。

在瞿豔琳辦公室搜查出的賬本

新變化決不僅僅這麼些。在瞿豔琳案中,監委還留意到:瞿豔琳在出納崗位上一干就是10年之久,期間公司的4枚財務印章中有3枚是由她一人長期負責保管。公司財務制度和內部審計更是形同虛設,監督的缺失為其違法犯罪提供了環境和土壤。

2018年3月28日,在該案移送檢察機關後,吉首市監委就職務犯罪預防問題向該公司發放了全州第一份職務犯罪預防監察建議書。

“除了辦案,我們還關注制度的漏洞,真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吉首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劉鴻賓說,體制改革,真正達到1+1>2的效果。

(吉首市紀委監委 徐亮 田文偉 陳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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