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雲聯惠涉嫌傳銷 被湖南漢高法院凍結資金兩千萬

[打傳24小時]4月4日發佈:

近日,湖南省漢壽縣人民法院發佈兩份行政裁定書【(2018)湘0722財保6號、(2018)湘0722財保6號之一】,行政裁定書香港管信息顯示:為防止被申請人轉移或隱匿違法資金,特別提出申請凍結廣東雲聯惠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在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廣州琶洲支行和在民生銀行廣州科技園支行的存款,共計2000萬元。

以下為行政裁定書詳情:

一、凍結廣東雲聯惠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在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廣州琶洲支行的存款10000000元。

「聚焦」雲聯惠涉嫌傳銷 被湖南漢高法院凍結資金兩千萬

湖南省漢壽縣人民法院行政裁定書

(2018)湘0722財保6號

申請人:漢壽縣食品藥品工商質量監督管理局,住所地漢壽縣龍陽街道南嶽路327號。

法定代表人曾躍坤,該局局長。

被申請人:廣東雲聯惠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廣州市海珠區宸悅路32號G-12109房。

法定代表人黃觀勇。

申請人漢壽縣食品藥品工商質量監督管理局在查處廣東雲聯惠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傳銷一案,為防止被申請人廣東雲聯惠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轉移或隱匿違法資金,於2018年2月2日向本院提出申請,請求對廣東雲聯惠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在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廣州琶洲支行(戶名:廣東雲聯惠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賬號:8******************6)的存款10000000元予以凍結。

本院經審查認為,漢壽縣食品藥品工商質量監督管理局的申請符合法律規定。據此,依照國務院《禁止傳銷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八)項,《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十二條規定,裁定如下:

凍結被申請人廣東雲聯惠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在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廣州琶洲支行的存款10000000元,凍結期限至2019年2月4日止。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案件申請費5000元,由申請人漢壽縣食品藥品工商質量監督管理局負擔。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複議一次。複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審判長 王 平審判員 李愛雲審判員 代 尋二〇一八年二月五日書記員 黃啟樹

二、凍結廣東雲聯惠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在民生銀行廣州科技園支行的存款10000000元。

「聚焦」雲聯惠涉嫌傳銷 被湖南漢高法院凍結資金兩千萬

湖南省漢壽縣人民法院行政裁定書

(2018)湘0722財保6號之一

申請人:漢壽縣食品藥品工商質量監督管理局,住所地漢壽縣龍陽街道南嶽路327號。

法定代表人曾躍坤,該局局長。

被申請人:廣東雲聯惠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廣州市海珠區宸悅路32號G-12109房。

法定代表人黃觀勇。

申請人漢壽縣食品藥品工商質量監督管理局在查處廣東雲聯惠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傳銷一案,為防止被申請人廣東雲聯惠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轉移或隱匿違法資金,於2018年2月2日向本院提出申請,請求對廣東雲聯惠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在民生銀行廣州科技園支行(戶名:廣東雲聯惠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賬號:1*******3)的存款10000000元予以凍結。

本院經審查認為,漢壽縣食品藥品工商質量監督管理局的申請符合法律規定。據此,依照國務院《禁止傳銷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八)項,《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十二條規定,裁定如下:

凍結被申請人廣東雲聯惠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在民生銀行廣州科技園支行的存款10000000元,凍結期限至2019年2月4日止。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案件申請費5000元,由申請人漢壽縣食品藥品工商質量監督管理局負擔。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複議一次。複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審判長 王 平

審判員 李愛雲

審判員 代 尋

二〇一八年二月五日

書記員 黃啟樹


大騙局 | 雲聯惠購車返現?真相是龐氏騙局借屍還魂!

最近有人向我們諮詢了一個叫雲聯惠的交車中心。

這一看我才大吃一驚,原來“雲聯惠”這個早幾年前就臭名昭著的騙子公司還沒倒閉?!!!其實只要上網搜雲聯惠,馬上就能彈出一堆欺詐案件的新聞報道。

「聚焦」雲聯惠涉嫌傳銷 被湖南漢高法院凍結資金兩千萬

「聚焦」雲聯惠涉嫌傳銷 被湖南漢高法院凍結資金兩千萬

不只是中央到各地區的官方媒體,電視臺也有揭露過這個騙局。

(建議在WiFi情況下觀看視頻,土豪請隨意)

在屢屢被各地機構查封和媒體報道的情況下,現在的雲聯惠就像爆發前夕的“e租寶”“錢寶網”一樣,已經很危險了,隨時可能資金鍊斷裂來一次全國大爆發。

作為一家註冊地在廣東的公司,廣東省的金融監管單位已經盯上它了--

2018年1月3日,廣東省台山市金融工作辦公室向各單位發佈《關於轉發“雲聯惠”非法集資風險信息的通知》,該通知指出,“雲聯惠”存在涉嫌非法集資、非法傳銷、虛假宣傳、高息利誘等風險,提醒各單位對“雲聯惠”的風險高度關注並清理台山市內該公司的相關廣告。根據廣東臺山市金融局的評估,“雲聯惠”的冒煙指數為83,已經達到政府機關啟動打擊處置程序的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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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聯惠還能繼續刀尖舔血矇騙光大消費者和商家,靠的是這兩板斧:

一,打著“免費”二字吸引消費者,承諾凡是在加盟店裡消費的顧客,其消費金額將被全部返還。實際簽訂的合同則暗藏貓膩,推卸直接法律責任。

根據雲聯惠網絡商學院教學視頻《返還原理》,粗略計算,以10000元消費為例,5年返60%,10年返84%,需要25年才能返99%,最後的1%無法返還。最後,返還可行的前提條件是雲聯惠的存在,如果某一天公司關門了,那麼應該返還的錢也難追回。而對於入住雲聯惠平臺對商家來說,則需要向平臺繳納一定金額的佣金——每筆交易額的16%,不過之後平臺也會以每天0.05%左右的比例進行返還。

消費者被高額返現誘惑,往往又不細看合同具體條款的內容,等發現被騙的時候已經太晚。而一旦爆出了地方上的惡性欺詐事件,雲聯惠就以平臺的“中立身份”為由推卸法律責任。畢竟白紙黑字,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是消費者自願簽訂的,國家機構碰到這種情況也要根據法律程序走。

對於這種模式,

中國反傳銷第一人李旭曾表示,“借舊還新讓雲聯惠持續進賬,但是細水管進寬水管出,資金鍊早晚會斷裂。雲聯惠用規則延緩崩盤的速度,從靜態來說是龐氏騙局;從動態來看,其通過招加盟商拉人頭髮展下線,涉嫌傳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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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聯惠董事長黃明 圖片來自官網

二,花錢發軟文洗白,山寨團體虛假宣傳。

在公司成立的這幾年中,雲聯惠對外投放了大量廣告。這些廣告在雲聯惠的對外宣傳中,被變相解讀為“權威媒體專訪”。

在官網上,雲聯惠還列舉自己獲評“中國科技創新型企業”,創始人黃明則獲得“中國民族品牌十大領軍人物”,聲稱這些獎項的頒發方為中國民族產業發展論壇組織委員會。而其實呢,該組織委員會實為中國民族產業聯合會和中國國際經濟技術合作促進會聯合主辦,而兩協會均在民政部今年公佈的“離岸社團”、“山寨社團”名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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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網上列出的這種獎項,頒發組織均為山寨社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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