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收养条件“黑户”4年后 武当山“妞妞”终于有了身份证

4月22日,经过警方多方奔走取证,家住湖北十堰市武当山特区的4岁女孩妞妞(化名)户口补录手续终于全部完成,户籍民警为其采集了居民身份证人像信息。

2月26日,家住武当山的黄女士来到武当山特区公安局办证大厅户籍窗口,申请为其养女妞妞上户口,希望公安部门能准予入户使其过上正常人生活,户籍民警赵静在审核入户手续时发现其与养女的收养手续不齐全,需要先到办证大厅楼上的民政部门办理收养证明。

片刻之后,黄女士愁眉苦脸的回到办证大厅,向户籍民警哭诉民政局说她的情况不能办理收养证,民警安抚其情绪后了解到,黄女士离过婚并与前夫育有一子,现孩子归男方抚养,后来黄女士又再婚,婚后黄女士患上了不育症,一直没有孩子,两人决定收养一个孩子,便通过熟人收养了一名女婴妞妞,加上黄女士法律意识淡薄,并不了解收养的程序和要求,导致后期无法办理收养证明,由于一直未给妞妞上户,孩子的医疗、教育等问题接踵而来。

根据收养子女户口登记要求,公民收养且未办理登记的婴儿,只能凭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才能入户口。为了尽快解决妞妞上户问题,户籍民警赵静积极同武当山特区民政部门联系,民政局明确表示,因黄女士不符合《收养法》中规定的“收养人无子女”的条件,所以不能出具收养证明,要求去公证处就双方收养关系进行公证。

紧接着民警又联系上公证部门,公证部门答复因其不符合收养条件,只能对其抚养关系进行公证,而根据公安机关户籍管理规定,收养子女必须有收养手续方可办理入户。黄女士听闻此消息后,伤心诉说这些年来,其倾其所有,一心一意照顾这个孩子,孩子马上要面临上学问题,如果还没有户口学校肯定也不会接受。

鉴于此事的特殊性,同时为了保障妞妞的合法权益,户籍民警决定下村找到村干部、村民详细了解了黄女士与妞妞的抚养关系情况,同时对妞妞的身份进行了详细了解后向有关部门逐一上报,经上级部门审批将此事可特事特办,尽快为妞妞解决户籍问题,通过对资料的审核,民警发现妞妞的情况符合部分特殊情形无户口人员落户特殊集体户口中。

4月23日,经过民警来回多日的奔走取证,经上级公安机关审批,妞妞的终于有了户口并办理了身份证件,黄女士在获知消息的那一刻无比激动,电话中感谢民警的细致耐心的付出,解决了孩子入户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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