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地專項督查曝光第三批環境違法問題

水源地专项督查曝光第三批环境违法问题

273個督查組繼續在全國範圍內開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第一輪督查(簡稱“水源地專項督查”)。

河南省10個問題(涉及信陽市、漯河市、許昌市、三門峽市),湖北省10個問題(涉及荊門市京山縣、宜昌市枝江市、宜昌市秭歸縣、武漢市及漢南區、荊州市),安徽省5個問題(涉及淮南市、安慶市潛山縣、滁州市全椒縣),湖南省5個問題(涉及常德市桃源縣、常德市臨澧縣、益陽市沅江市、邵陽市邵東縣),廣東省5個問題(涉及佛山市、江門市、潮州市、韶關市),北京市4個問題(涉及懷柔區),浙江省4個問題(涉及嘉興市海寧市、寧波市寧海縣),山東省4個問題(涉及泰安市、濱州市、煙臺市),江西省3個問題(涉及景德鎮市、宜春市銅鼓縣、吉安市井岡山市),雲南省3個問題(涉及昆明市西山區、楚雄州姚安縣),江蘇省2個問題(涉及常州市溧陽市),四川省2個問題(涉及資陽市安嶽縣、廣安市鄰水縣),貴州省2個問題(涉及黔南州、遵義市仁懷市)。

此次督查發現,安徽省淮南市,江西省景德鎮市,湖北省武漢市、荊州市,貴州省黔南州5個地級城市水源地排查整治不徹底,未按生態環境部要求於2017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地級水源地排查整治工作。

附件:

水源地專項行動督查問題彙總表

水源地专项督查曝光第三批环境违法问题

近期重點文章推薦

水源地专项督查曝光第三批环境违法问题水源地专项督查曝光第三批环境违法问题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