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的面積是按實際家庭每人多少平米進行分配的?

孺子牛210198492

農村土地的面積是按實際家庭每人多少?村集體土地有人少地多或是人多沒土地種怎麼確權?

首先,告訴你一個消息就是,2018年隨著土地農村土地確權工作的結束,以及土地改革的完成,2017年10月18日,在十九大會議上提出:農村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將再往後延長30年。


土地承包期分別是從1983年到1997年、1998年到2027年。此次再延長30年,就意味著下次到期要到2057年。

聽到這個重磅消息,許多都會說,我沒有土地怎麼辦?

因此,會出現農村集體土地有的家庭人多地少,有的家庭出現人多沒有土地,像現在90後出生的孩子,大多數都沒有土地。也就沒辦法進行確權工作。

下面說一下農村土地之前是怎麼分配的。


農村的土地在之前一般分為三種情況。許多名稱可能大家不太懂!


一是:基本口糧田,也就是所說的種植糧食作物的土地!

二是:責任田

三是:計劃預留經濟田(地)或者叫機動田(地),我們當地叫做自由地

這裡面對於具體人均分配額只有基本口糧田有這個概念,其具體的面積是需要看所在村級集體經濟所有的田畝面積來計算的,其分配方式並需經村民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各地資源不同,分配面積和方式不同。

比如之前我們河南地區,農村有的是按8分/人分配,有的是按6分/人分配,且新一輪農村土地分配政策實施後,30年不變,法律規定和村規民約通過的排他情況除外。

所以,你諮詢的問題可直接向你所在村、組集體經濟管理部門諮詢。這裡還有一個情況,一個鄉不同村也有可能出現每人能保障的基本口糧田面積不同的情況,總的來說,集體佔有的土地資源決定實際可分配面積。


農業大視角

農村土地的面積是按實際家庭沒人多少?村集體土地有人少地多,或者是人多沒地種,怎麼確權?



對於全國土地確權,很多人以為是對農村土地重新分配,其實這個理解是錯誤的。

我國從分田到戶以來,一共進行了2期的土地承包。目前正在第二期土地承包期內。從第一期15年,到第二期承包30年,在實行過程中很多地方一般都進行過調整,或者是村民之間自己進行過多次的調換,所以導致很多人對自己田土面積不清、四至界限不明等問題,這也導致土地糾紛不斷。

為摸清全國農村土地情況,明確土地承包權益,全國開展了農村土地確權工作。這次土地確權就是在第二輪土地承包的基礎上進行的。而確權的依據就是自己手裡的土地承包協議了。


農村土地承包又是以家庭為單位進行承包的,根據“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原則,家庭戶口上人口數量變化並不會影響該戶土地承包的數量。比如,之前一戶人家承包土地時有7口人,分得土地10畝,現在只剩下4口人了,那他們的承包地依舊還會是10畝。如果一戶人家本來承包5畝地。後來自己把土地全部給了給別人,這時候他們也就沒有土地可以確權了。

所以,你有承包協議,之前有多少田土,位置在哪,經過實際測量並公示沒有異議的基本上都是可以進行確權的。確權時跟家庭人口多少沒有關係。


洞庭清水塘

現在農村正在進行土地確權,不少人都想有這次的確權中分配到土地。在這裡必須提醒農民朋友,這次只是土地確權,並不是重新分配土地,以前有土地那肯定是可以確權到的,但是沒有土地那也是不能夠分配到土地的。

農村分配土地面積,是按實際家庭人口數進行分配的嗎?

在這次確權的過程中,不少農民都想知道這次是不是按家庭人口數進行分配土地,然後進行確權的。

其實這次只是將以前土地歸屬很不明確的,在這次土地確權中將土地落實到每一個人手裡,每個人有沒有土地,能分配到多少土地都在這次土地確權中明確下來。不過農村朋友需要注意兩個問題。

1、土地確權不是重新承包土地,而是將家庭為單位土地進行確權

這句話就是說這次土地確權不是全村範圍內重新承包分配土地,這次分配的土地只是家庭為單位得到的土地。而這樣的土地其實是在第一次承包就分配好了的。那個時候都是按家庭人口數進行分配的,男丁多就多分配一些,這才是造成了現在農民手裡所得到的土地。

而這次是的確權是將家庭為單位得到的土地確權到家庭每個成員身上,就是確定好每個人能夠分配到多少土地,進行一次確權登記。

2、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

還有的人說現在家庭人口數越來越多,為什麼卻不能分配到土地。這是因為現在就是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原則,就算是家裡有老人去世,也不會收回他的土地。但是如是要新增人口,也不會分配新的土地。

在這次土地確權中,如果出嫁的女兒在男方那邊有了土地,那相應孃家的土地就不會分配了。所以會造成本來一家好幾口了,但是卻有不少人沒有分配到土地的情況,那是因為沒有土地分配或者無權分配土地的資格了。

總之,這次的土地確權不是重新承包,只是將土地確權到每個人身上,大家還是要懂得這個道理,可不能喊著為什麼沒有分配到土地了。


深山老農民

我來答!我是春光秋月,三農問答達人,從事農村土地承包工作多年,歡迎大家關注。

農村土地的面積是按實際家庭每人多少平米進行分配的?

我們都知道農業生產資料實行“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說法。在合作化時期農村的土地、牲畜、農機具等生產資料歸各自的生產隊、生產大隊、人民公社分級所有,生產隊是最基礎的單位。一個生產大隊下有若干個生產隊組成,一個人民公社下轄若干個生產大隊,每個生產隊都實行單獨核算,自負盈虧。

所以,每個生產隊的社員只能享受本小組的生產資料,比如土地。由於各生產隊的行成歷史及勞動力和人口數量等原因,每個生產隊的生產資料種類、多少、數量都不盡相同,有多有少。

一、農村土地承包歷程

大約在1983年左右,全國農村開展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承包期15年,將農村土地分給村民耕種。1998年左右承包期到期,全國開展了二輪延包,這次土地的承包期是30年。

二、二輪延包分地方法

二輪延包時,是這麼分地的:

1.由小組(生產隊)分地成員將各自所屬小組的土地重新丈量,確定出具體數量,確定土地質量,明確哪些土地適合分給百姓搞家庭承包,哪些土地不適合家庭承包。

2.適合承包的土地由集體預留出一部分(大約5%)作為機動地,其餘部分發包給本集體在冊農業戶籍人口。

3.確定分地人口,由村會計根據村裡掌握的戶口底冊,到鄉鎮派出所查看本村農業戶籍人口變動情況,根據二輪延包時點確認本村在冊農業戶籍人口,最終確定每個小組的分地人口。

4.研究具體分地方案。分地小組根據本小組(生產隊)用於家庭承包耕地面積及在冊農業戶籍人口數量,計算出每人應分土地面積。根據每大塊地面積及每戶分地人口數,組織本小組(生產隊)農戶抓鬮,認領地塊。

所以,因農業人口所在鄉鎮、村、小組不同,每個人分得的家庭承包地面積不同,並沒有統一的規定。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春光秋月

農村土地面積是按照實際家庭每人多少米進行分配的說法不正確。要弄清楚農村土地面積怎麼樣分配的,要回到,1997年第二輪土地承包的時候。



那個時候,每戶分得的面積是按照以屯為單位,計算該屯的所有承包土地總面積,然後用總面積除於該屯的總人口,就得平均每人多少面積土地了。比如,某屯有600畝土地,1000人口,那麼平均每人分得0.6畝。一個5口之家總共就可以分得3畝土地。至於,地塊怎麼分,3畝地怎麼獲得。小時候,記得老人講過,分地是通過抓鬮來獲得地塊的位置。應該是講地分成小塊,然後標準位置,抓鬮得哪一塊就算誰的。



那麼,到現在正在進行新一輪土地確權,基本上原來的土地是哪一戶的現在依舊屬於他。偶爾也會出現分戶分地,新開墾土地等新情況,類似的情況進行信息更新即可。

由於以前土地是平均分配的,所以不會出現人多地少或者人少地多導致分配不均的問題。對於目前新增的人員,如何進行確權是需要好好考慮的。

  1. 新增人員,如果是本村農戶的家庭成員增加,那麼確權,就會以家庭承包方式進行確權,原來的土地是多少,確權的面積就是多少,不會因為人口增加,就從別的地方劃出一塊地來分給你。畢竟,土地是有限的人資源。
  2. 新增人員,如果非本地人員,而是外村移民過來的。那麼,在確權的時候,一般是選擇村裡的一些空閒地,或者移民者自己去開墾出新的土地出來,進行確權。



好了,以上是我個人關於農村土地面積分配和土地確權問題的回答,如果有不同意見或者對本人觀點有疑問,歡迎評論指正。


有點意思的事兒

農村土地的面積是按實際家庭每人多少?有人少地多和人多沒地種的怎麼確權?

國家政策是農村土地按照家庭人口來平均分配的,說到這個就簡單說下土地的幾次承包年限。第一次是1983年提出的15年承包政策,二輪是1997年承包期是30年。18年又提出在二輪承包期的基礎上再延長30年,也就是到2057年後才可以再次分配土地。至於土地確權則是2013年提出來的,且全國範圍內要在2018年確權工作完全實施完畢。
以上國家的相關承包規定,但是,同樣每個地區農村根據情況不同


,也有自己的村規制度,這個制度是本著公平公開公正原則,經過村委會商談並經過多數村民同意後報批通過後實施的。比如說10年、15年、20年等承包期後重新分地,再者也都有承包期內“添人不添地,去人不去地”的原則。

至於題主說的有人少地多個人多沒地種的情況,我想每個農村也都有這種情況出現,但是,無論是國家政策還是農村自制村規,這些都是合法合規的存在,所以在確權時沒有土地的人只能繼續沒有土地,耐心等待下一輪的土地分配,或許村裡的制度還是沒有改變的,等個幾年或十幾年還是有希望分到土地的。


當然,農村有些人由於多種原因不想種地的,你可以去把這些土地給承包流轉過來,但流轉的土地也只是有種植權
而已,承包權還是在原戶主的。

我是豫見新農人,以上就是我個人的淺談觀點,若有不妥還請批評指正。


豫見新農人

你問這個問題的原因我認為應該是你對農村土地的產權認知不夠清楚明確,下面老張就給你捋一捋這個問題,捋清楚了你的土地問題也都解決了。

第一、農村居民的土地的構建成分,一般可分為三種。

  1. 基本良田:基本佔集體土地的1/3,這個土地是按集體人口平均分配的,這部分土地不用繳納承包費用,只用繳納農業稅,是農民養活自己的基本土地;

  2. 責任田:佔集體土地的2/3左右,一般採取自願原則由本村居民承包,不光要繳納農業稅,還要繳納承包法,而且還要保證國家的計劃任務;

  3. 機動田地:這部分土地則比較隨意,主要作為集體的預留田地,一般量不會很大。

綜上所言,農村個人土地=基本良田+責任田(自願),由於每個集體土地和人口數量不一樣,所以這個個人土地數量也沒有定數。

第二、村集體土地的確認的合理解讀。

  1. 本次土地確權旨在完善第二輪土地承包的數量,所以不負責土地重新分配任務;

  2. 如本村存留機動土地你方可向集體申請,如通過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大會2/3的同意,方可獲得土地。

所以從上邊的解釋我想你應該很清楚你的問題的答案了。那就是每個人的土地是根據集體土地和集體人口來確定的。老張從事基層三農工作多年,希望老張的解答可以幫助到你。


老張談三農

因為近些年一般村都沒有調整土地,我村是1996年秋至今死人不去地,添人不添地,有些孩子都當爹了都沒有地。現在確權就是按原來分的地數地塊確權,沒地種的可以種街坊鄰居的,可以種本家親屬的。因為年輕人或老年人都不種,願意種地的都是租地種!誰家都添人,誰家都去人,也有各別絕戶的,光閨女戶都出嫁的,地多沒有調整,都是別人租種,沒人提意見!以後只要政策不動,就沒有人提調整退地的!原來是誰家的,還是誰家的,家家如此!


一號儍子

我是黑龍江的,我記得是98年春季進行的第二輪土地承包,當時是按村小組(也就一個村分幾個小隊,一個小隊為一組)的土地總面積,留了百分之五的機動地,其餘按村小組戶籍在冊的總人口平均分的,當時是以家庭為單位,比如我們隊土地除去機動地以外是2000畝,小隊總人口是100口人,那麼每人就均貪20畝,一家有五口人的話那麼就應分100畝地,土地使用證上就顯示幾口人,多少畝地。分到戶的是承包地,其餘的是機動地,兩項加在一起就是這個小組的土地總面積,各個小組的總面積加在一起就是一個行政村的土地總面積。

所以說我們這是按畝分配的土地,而不是按平米分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