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勝執行難|雨法攻堅之掛圖作戰(十二)

五項措施齊推“法定期限內結案率”

5月22日,黨組書記、院長王偉會同班子成員,召集執行局全體幹警就執行案件質效考核指標之“法定期限內結案率”進行對照自查,會議通過細緻探討,總結出提升“法定期限內結案率”的五項措施:


第一,嚴控執行案件審批程序,加大對執行案件的考核通報。嚴格審查終本、恢復執行等案件的程序審批材料,對執行案件的批轉程序數量、進度進行不定期通報和持續跟蹤等。

第二,尋求送達難的解決方案,改善因送達問題導致的審限拉長現狀。送達問題不僅是審判程序中影響審限的一大“瓶頸”,也同樣成為影響執行案件辦理期限的重要障礙。對於各類執行文書的送達應當採取多重手段,儘量依靠信息化手段促成送達完成。

第三,充分利用鑑定、評估手段等實現拍賣、變賣,縮短執行期限,促成執行到位。加大對已生效裁判文書的執行力度,在充分利用各種強制措施對被執行人財產進行控制後,應於法定期限內通過鑑定、評估手段,加大對可供執行財產的劃轉、拍賣、變賣等。

第四,針對質效考核目標,強化負責人執行管理工作。要通過制定負責人日常執行管理職責、設定老案清結指標等,促進庭長、案件承辦人能時刻關注案件進展情況及結案進程等,並將案件清理工作納入執行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五,開展專業培訓和研討,提高法官執行能力。提高執行能力和執行水準是一項長期工程,通過選送執行幹警參加專業培訓、建立執行學習制度及執行業務指導小組等方式,努力提高執行局幹警的業務水平和能力。
決勝執行難|雨法攻堅之掛圖作戰(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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