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勝執行難|江淮風暴之雨法攻堅(三十五)

餐館老闆欠三萬拖三年 法院強制劃扣顯威力

近日,雨山法院執結了一起民間借貸案件。在執行幹警的幫助下,申請人周某終於拿到了3萬元的執行款。事情要從2015年說起,崔某與周某認識多年,崔某經營著一家餐館,周某開了一家菸酒超市,兩個人的店捱得很近,所以崔某到周某的菸酒超市進貨時經常會賒賬。周某一開始並不在意,等時間久了,欠的賬多了,他便開始催促崔某還錢。崔某嘴上答應著會還錢,但是一直拖,經周某計算,崔某在他菸酒超市所欠的金額竟達到了3萬元。崔某寫了借據,承諾1個月之內一定會還,但再當週某找他時,他竟下落不明。周某隨後起訴至法院,法院判決崔某在一週內歸還欠款3萬元。判決生效後,崔某拒不履行還款義務。無奈之下,周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雨山法院於當日立案,並向被執行人江某、李某母女送達了執行通知書。5月8日,二被執行人被傳到雨山法院調解室進行現場調解,執行幹警首先向其宣講相關法律規定,接著又向其講解《刑法》和執行有關法律規定,講清拒不履行判決書的法律後果,最後又向被執行人介紹申請人因鉅額彩禮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等現狀。二被執行人的態度有所迴轉,同意履行義務。雙方在執行幹警的主持下,最終達成和解協議,限期一個月內還清欠款。至此,該起執行申請案件成功執結。

進入執行階段後,執行幹警立即向崔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限制高消費令和傳票等材料,要求其立即履行法院判決確定的還款義務。但崔某仍置之不理,拒不履行義務。緊接著執行幹警對崔某住所地的各家銀行進行了查詢,果然在其中一個銀行網點查詢時顯示崔某有4萬元的銀行存款,執行幹警立即依法對其銀行賬戶予以凍結,同時電話告知崔某,希望其儘快主動履行還款義務,否則將依法對所凍結款項進行劃撥。崔某非但不主動履行義務,反而態度強硬,聲稱法院即便凍結他的賬戶也不敢劃撥執行款項。執行法官在反覆勸說未果後,當即強行扣劃了崔某的銀行存款3萬元。至此,該案順利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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