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星法院公開審理注水牛肉案 19名被告受審

娄星法院公开审理注水牛肉案 19名被告受审

公訴機關指控,2015年2月26日至2017年4月6日期間,被告人肖平輝等19人分成三夥,先後分別在婁星區花山辦事處山塘居委會坎上組羅湘家租賃屠宰場地宰殺活牛。三夥人在宰殺活牛時,為達到增加重量多賺錢的目的,分別將大部分活牛宰殺後,利用水管向牛肉中注入自來水,採取將活牛打暈,用殺牛刀在牛的心臟處開口子,將牛血放盡,趁牛的心臟還在跳動之際,將自來水通過牛的心臟、血管注入牛的全身,然後將注水牛肉分別運到婁底城區的觀化市場、中興市場、民營市場等地銷售。被告人肖平輝等6人共計生產、銷售注水牛肉金額800餘萬元;被告人肖凱生產、銷售注水牛肉金額100餘萬元。被告人周輝清等5人分別購進金額為16.242萬元、18.7372萬元、14.246萬元、36.658萬元、22.869萬元的注水牛肉予以銷售。被告人朱華先等4人共計生產、銷售注水牛肉金額為400餘萬元。被告人周述清等3人共計生產、銷售注水牛肉金額為100餘萬元。公訴機關認為肖平輝等19名被告人分別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應依法予以追究其刑事責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