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美國禁止槍支那麼難?

犁城懷古

美國時間2月15日下午,造成17人死亡、15人受傷的佛羅里達帕克蘭市高中槍擊案再次引發了美國朝野各界禁槍的強烈呼聲。這次慘案發生時,拉斯維加斯的持槍掃射音樂會造成59人喪生的槍擊案還歷歷在目。但儘管如此,這次槍擊案很難讓美國社會痛改前非,真的達成一個廣泛的禁槍法令。恐怕最大的進步就是對購槍者廣泛的背景調查、以及對少量重武器和個人能購買的子彈夾數量進行限制,但是否能限制到個人最多隻能擁有手槍的地步也未可知,完全禁止個人持槍是完全不可能的。

為何美國禁槍這麼難?下面的答友已經做了很多很好的分析。比如美國文化傳統崇尚個人自衛,美國第二憲法修正案(也就是民兵法案)賦予人們持槍自衛的權力,美國步槍協會(NRA)強大的遊說力,以及美國社會已經存在的上億支手槍等,都讓禁槍舉步維艱。

但僅僅有這些條件是不夠的。因為實際上,歷來美國主張禁槍者,至少是政治家,都不主張全面禁槍,而不過是限制重武器、限制持槍者的殺人威力,這些並不違憲。至於說NRA財大氣粗,是總統和國會議員的主要自助者,這固然重要,但並不是不可戰勝。因為幾乎每一位硅谷大佬,加上紐約前市長布隆伯格都主張禁槍(當然是美國意義上的禁槍,也就是禁止個人持有重武器),在他們面前,NRA每年2億多美元的收入微不足道。

所以考察美國禁槍難,並不能僅僅依靠這些情況。也要考慮社會心理層面的問題。禁槍(美國意義上的禁槍)已經在美國成為一個高度極化的議題,共和黨絕大多數反對,民主黨絕大多數支持,共和黨的選民以中西部農民和工人為主,他們也是持槍的主力。他們會在第一時間對禁槍的努力進行擊中攻擊,並不一定需要NRA協調。與之相反,民主黨一方的禁槍者,更多是出於一種道義,並沒有響擁槍者一樣會同仇敵愾,所以在政治力量上先輸了一回。

其次,美國社會雖然遭遇槍擊事件傷痛慘重,但畢竟那是極小部分人。而絕大多數老百姓在社會普遍持槍的情況下,卻沒有機會碰到被持槍搶劫和攻擊的機會。因而,大多數普通人即便不喜歡\r槍,也沒有那種個人利益被傷害後的強烈行動意願,不覺得持槍禁槍這件事情需要本人強烈支持。


科學時評

圖注:美國民眾舉行集會要求政府禁槍

美國民間槍支失控原因是多方面的:

第一,法律因素。眾所周知,美國公民擁槍的權利受其憲法第二修正案的保護,即:“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可侵犯。”

第二,歷史因素。美國民間的槍械保有量異常巨大,這與美國獨特的歷史文化傳統是分不開的。在美國剛剛成立的時候,美國的憲法就賦予公民持有槍械的權利。在隨後數百年的時間裡,美國人和槍械結下了不解之緣。在美國的普通家庭中,許多兒童都會被長輩教授使用槍械的技巧。早期的美國移民者也會和當地印第安人發生武裝衝突,在隨後的西部拓荒年代,拓荒者們所攜帶的物品中,槍械是必備的防身武器。

第三,社會因素。美國民間槍支時常引發槍擊暴力事件,使得諸如雷明頓公司、柯爾特公司這樣的大型槍械企業處於輿論的風口浪尖,導致其銷量業績下滑。但另一方面,槍擊暴力事件的發生也會提升美國普通民眾對槍械受管控的預期,以至於經常出現“囤槍熱”,美國民間市場的槍械銷售總量不降反升,槍支失控更為嚴重。

第四,龐大的利益鏈。美國的重大歷史進程與槍械的發展緊密相聯。正是南北內戰的爆發催生了對槍械的大規模需求,也大大促進了其技術和性能的快速進步。兩次世界大戰的爆發也使得美國槍械製造企業迅速崛起。在美國,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私營企業完全可以生產槍械,普通公民甚至是學生都可以參與設計和製造槍械。美國的涉槍利益鏈錯綜複雜,槍械企業可以上市融資,還可以為美國各級政府提供很多稅款,並給企業所在的地區創造很多就業機會。

美國軍火巨頭和“全美步槍協會”等擁槍團體的力量十分強大,甚至可以經常左右美國選情。以至於在連續發生大規模槍擊事件之後,特朗普政府面對控槍議題總是首鼠兩端,即便是出臺新的法案,也只是採取禁止“撞火槍托”之類的小幅度舉措。

第五,現實難度。控槍運動中還有一個巨大的問題擺在美國人面前:三億多支槍械早已散佈在美國各地。僅僅是進行槍械數量的統計就要耗費相當大的人力和物力,更別提悉數收回了。即便是美國政府現在就下定決心全面推行禁止公民持槍的政策,實際上在短時間內也是根本無法實現的。


兵工科技

在美國,不止禁槍難,甚至限槍都比較難。

美國禁槍的第一大阻力,也是使美國禁槍幾乎成為不可能的,是美國憲法修正案第二條,也就是《權利法案》第二條中規定的“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當然如果說關於美國人民持有武器自由的條款不是美國憲法修正案前十條,也就是說不是《權利法案》的內容的話,禁槍也不會是那麼難。畢竟在美國曆史上有過以新的憲法修正案取代舊的憲法修正案的先例,這一先例就是憲法修正案第21條廢除了憲法修正案第18條(禁酒令)。換句話說,從憲法修正案本身來說,美國憲法修正案不是不能夠被廢除。但是憲法修正案第二條作為在憲法通過過程中,通過的前十條憲法修正案中的一條,在美國憲政史上具有的特殊的歷史地位,一般是被看做憲法正文。迄今為止,美國還沒能夠對憲法修正案前十條的內容進行任何的修正。從這一點來說,憲法修正案的前十條的修改比其他憲法修正案相對困難的多,甚至某種意義上跟在美國現行體制下廢除美國憲法難度相當。

第三,從殖民地時期就開始的擁槍歷史。擁槍已經成為了美國人歷史的一部分,幾乎成為美國人的特性之一。殖民地時期來到新大陸的殖民者們面對惡劣的自然環境,革命時期的反叛者們為了從英國人手中獲得獨立,拓殖西部的冒險者們為了對付自然的挑戰與印第安人的敵意,都需要武裝自己以存活下來。而《獨立宣言》則將反抗暴政的自由賦予了美國人民。為了保證人民反抗暴政的權利,必然要賦予美國人民以武器。這樣,隨著時間的推移,擁槍逐漸成為了美國文化歷史習慣中的一部分。某種意義上,改變法律易,移風易俗,禁槍難。

第四,美國擁有龐大的擁槍利益集團。美國軍工企業、美國步槍協會、擁有槍支的美國普通人,已經形成了一個錯綜複雜、幾乎將美國社會的各個階層都囊括進來的一個龐大的任何一個總統都不敢,也無法挑戰的利益集團。這個利益集團的影響力如此之大,以至於甚至能夠左右選舉。不論是總統,還是說議員,作為民選官員,他們不僅不能無視這個利益集團,甚至還要討好這個利益集團,從這個角度來說,讓美國政府主導禁槍,根本也不可能行得通。

最後,美國人擁有太多的槍支。如果要禁槍,那麼,散佈在美國全國幾乎每人手一支的槍支如何收繳,本身就是mission inpossible。畢竟如果不是主動交出槍支的話,在美國現行體制下,很難收繳這些槍支。


hording

絕無可能。

槍支在美國已經是一種文化了。

當年歐洲移民到北美開荒,一個鎮子最多就一個治安官,而且人口流動很大,每個州互相之間矛盾也很多,根本管不過來;與此同時又沒有一個強有力的中央政府。開荒啊,小偷劫匪很多啊,老虎狗熊也會碰到啊,警察很少啊,警察很少所以經常只能靠懸賞來鼓勵大家抓捕一些臭名遠揚的罪犯啊......所以那個時候美國必須允許民眾持槍,否則社會就不安全。

這樣就形成了一個”習慣“------習慣久了,就會被社會接受-------被社會接受了,就成了文化

想改變一種文化,必須要等到天翻地覆式的鉅變------比如法國大革命、比如辛亥革命等等。否則是根本不可能改變文化的-----即使這種文化已經早該被淘汰。人就是這種奇葩的動物,中國人不願意分餐吃即使我告訴你分餐吃更衛生;西方人在公共場所上廁所也只願意用抽水坐便器即使我告訴西方人馬桶圈有傳播疾病的風險。什麼東西,一旦進入了一個社會的文化裡,要想改變,就非常非常難了。只有等到社會激烈變革的年代、出現一個偉人,領導大家去做出一些改變.......除此以外別無他法。人就是這樣的奇葩,沒辦法。對人所組成的社會來說,分辨清楚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並不困難,難的是改變舊有的習慣。任何事物,都有兩面性----就像允許持槍一樣,一個人非要說槍能保護自己另一個人非要說槍能被罪犯利用,這種爭吵根本沒有結果。只有當社會環境發生變化的時候,這些聲音才會出現高低的差別。所以說,人,總是根據不同的環境來決定是說某個事物的積極的一面還是消極的一面。

你家裡的床是圓的,你鄰居家裡的床是方的。你們兩家就這麼相安無事地睦鄰友好地生活著。

有一天,你的鄰居發財了,你回到家裡就會說:肯定是方的床好,方的床舒服、科學。於是乎你把你的床換成了方的。

過了一年,你發財了而你的鄰居落魄了,你的鄰居發現你家的杯子是玻璃的而他家的杯子是陶瓷的,然後你的鄰居回家後就會說:肯定是玻璃杯子好,玻璃杯子合理、科學。於是乎你的鄰居就把他家的杯子都換成玻璃的了......

等哪天世界上另一個帝國崛起了而同時美國衰落了,美國社會就開始大反思了,隨之而來的必然是大的變革:

你看人家國家就沒有槍支氾濫的問題,不行,這個必須馬上改變!

你看人家國家的州政府就沒那麼多權力,不行,這個必須馬上改變!

你看人家國家...............................,這個必須馬上改變!

只要美國社會還沒有到了這一步,槍支氾濫可以被解釋成:保護民眾安全、防止政府流氓;

只要美國社會還沒有到了這一步,州政府權利過大可以被解釋成:

人就是這樣,只要問題沒有暴露出來而引起社會層面的共鳴,想讓一個人改變一個習慣是很難的即使這個習慣非常不好。而當某個問題暴露出來人意識到需要作出某些改變的時候,即使哪些本來就根本毫無相關的、甚至是好的習慣,也很可能被人改掉。

曾經美國允許老百姓持槍,的確是因為這樣更安全-----關於這一點請題主自己去了解北美大陸的歷史。

但是後來,合眾國成立並且穩定後,很顯然就應該廢除或者至少嚴格控槍了-----比如法國,法國法律也允許民眾持槍,但是手續很複雜,即使你買一顆子彈都要到警察局填一堆材料的。所以美國今天槍支氾濫絕對是不對的,但是這已經形成文化了,所以根本改不了。

中國人接受近代科學、接受西醫、接受西裝、接受白話文廢除文言文、接受文字改革,都是因為中國那個時候正處於天翻地覆的變化中。

社會安定的時候,知識分子階層主要做兩件事:

1)維護現行規則;

2)學習別人的規則,如果發現別人的好,就學習過來、加工成本土化的新規則;

有時候,唱讚歌的人太多了,知識分子經常就無視掉第二件事了......不但會無視第二件事,反而會過分地去做第一件事以至於即使發現一些不好的地方也能被說成是好的。

社會激變的時候,知識分子階層就幹一件事:

看看現在的規則哪兒有不合理的地方然後大刀闊斧地變革。

有時候,知識分子的那種浪(S)漫(B)情節冒出來的時候,經常就會急功近利、無視客觀條件而想當然地去做一些激進的事,甚至合理的也可能被說成是不合理的然後試圖改掉......

如果有一個人,他總能做到在需要改變的地方改變、不需要改變的地方不變,這種人,在人類社會里,會被人類當成神經病關進精神病院-----------開個玩笑。這種人通常有兩個下場:

1)被當成獨裁者幹掉;

2)真的成了獨裁者然後由於獨裁帶來的權力太大了以至於他自己無法控制自己最後徹底迷失於氾濫的權力之中......

舉個例子:

清代末期,近代科學傳入中國,清末的那些老學究們,強烈反對學習這些”奇淫技巧“,堅定地認為我們只要繼續好好學好”之乎者也“就一定能重振我中華把洋人趕跑。

後來,老學究們死差不多了,新時代的知識分子開始變革:

廢除文言文推廣白話文、文字簡化運動、漢字拼音話運動.........這裡面,有正確的但也有激進的,激進的的最終結果就是失敗。

所以,我再說一次:人,就是這麼奇葩.........

回到美國控槍的問題上:

美國社會目前不具備作出改變的條件,所以像控槍這種事情是基本沒可能做到的

有人說美國老百姓持槍是為了防止政府變成流氓,我建議認可這種說法的人去參觀下美軍武器庫。面對坦克大炮飛機導彈,你手裡的槍就和吹火棍一樣知道麼?

至於說什麼有槍就能保護自己,太扯淡了,用槍保護自己的案例確實有,但是更多的案例,是槍支氾濫而帶來的犯罪等社會問題。所以從理智上說,美國的槍支早就該嚴控了-----就算不廢除也應該像法國那樣,但由於持槍已經深入美國文化之中,再加上美國的某些組織和某些商人一直強烈反對控槍、某黨一直旗幟鮮明地反對控槍以賺取選票,所以奧巴馬就是流一天的淚,也是無濟於事的。這就像是你穿越回過去,去說服那些老學究們接受西方近代科學一樣,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如果,美國真的能在現階段就把槍嚴格管控甚至禁掉,我就不得不說,美利堅的偉大程度已經超過了人類社會。所以我有理由相信真正控制美利堅這個燈塔國的是外星人而不是我們奇葩的地球人類了。


Ply的哥哥

第一個原因:1791年12月15日生效的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為了保證自由和國家安全,人民擁有及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可侵犯。它與另外十條憲法修正案構成了美國的“權利法案”,試圖限制政府的權力,保障公民的信仰、新聞、結社等自由不受一個強勢政府的侵犯,使得人民有反抗暴政的能力。任何一個總統試圖禁槍,都將被反對者以違憲拿來說事。

最初這個條款只適用於聯邦政府和弗吉尼亞等少數幾個批准該規定的州,在1939年的阿肯色州的訴米勒案中,聯邦法院裁定第二修正案存在的目的是保護民兵而非個人擁有武器的權利。但在2008年哥倫比亞特區訴黑勒案的裁決中,第二修正案保障個人擁有槍支的權利,不論該人是否屬於民兵;在2010年麥克唐納訴芝加哥案中,聯邦法院判決第二修正案不僅拘束聯邦政府,對於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同樣具有拘束力。從而在法律上明確了全美各地的公民都有合法持槍的自由。

第二個原因:強大的利益集團全美步槍協會(NRA)。它成立於1871年,目前有500萬會員。2010年NRA和其分支機構獲得的收入是2.53億美元,據悉其中有不少來自於支持該組織的槍支生產商。NRA在全美範圍內各州都設有分支機構,有固定全職工作人員從事籌款和政治遊說。

上述就是其廣告之一。

作為美國最有影響力的院外遊說組織,對國會選舉和總統大選都有很強的影響力。肯尼迪、尼克松、里根、老布什、小布什等總統曾是該協會會員。

在1969年國會通過加強槍支管制的法案後不久,該協會即在叫囂:凡是反對我們的人,都將被我們用長槍搞定”。里根總統在遭遇槍擊差點喪命後說的一句話言至今仍被全美步槍協會引用 “不是槍殺人,而是人殺人”。有意思的是,支持它的大多數都是共和黨人,現任總統特朗普也是其擁護者。


大笨蛋6703

如果美國建國後就禁槍了,那現在就不會有這麼大領土了。美國獨立後,開展西進運動,當時的西部可不是祥和之地,美洲獅,美洲豹,野牛,印第安人的襲擊,土匪強盜的襲擊,西進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那移民是不是成群結隊呢?也不是,很多都是一個家庭趕一輛馬車,一路的安全全靠父親、丈夫手裡的槍,沒有槍都不可能活著到達西部。所以槍就像基因一樣印在美國人身上。

後來種族歧視,少數族裔尤其是黑人面對3K黨之類的白人群體,都是用槍自衛,美國前黑人國務卿賴斯就回憶過她父親如何持槍保護他們的家庭,所以持槍有利於維護少數族裔的安全。

所以各國曆史、國情不同,美國的歷史、國情就決定了禁槍很難。


上丞工作室

槍擊案頻發,美國的槍支究竟為什麼無法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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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牙

從小就開始學習如何使用槍支的美國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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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青蘭

近來因為賭城槍擊案,禁槍這個話題又開始出現在大家面前。這也不是第一次出現美國禁槍難的事情了,接下來稍微分析下。

國內文化氛圍

民間持槍是美國國內的重要文化傳統,甚至,美國憲法都明文規定持槍是公民神聖不可侵犯的權利。

因此,在美國,持槍,有很大的法理支撐。

安全環境

我們都知道,美國是一個多民族的移民國家。作為一個移民國家,特別是大量少數民族族裔的移民,很難保證整體國民的素質能夠保持在一條水平線上。

這就導致了美國國內安全環境並不如中國的好,中國國內晚上八點後滿大街的人,美國國內你八點後不開車上街簡直就是給自己找麻煩。在這種情況下,每個家庭備上一兩把武器用來防身就很正常了。

經濟原因

軍火工業,一直以來都是美國國內的支柱產業。不用說各種軍火商,美國全國步槍協會甚至能夠直接影響美國總統的大選結果。

而歷任美國總統,都是這些協會的重要成員。如果你想有一個好的政治生涯,那基本上就不要想著和這些人作對了。

以上


軍武雜談

民國時期,四川稍微富裕家裡幾乎人人有槍,所以可以保一方安寧,土匪不敢橫行鄉里。試想一下,如果中國也像美國一樣可以擁槍,個人感覺安全感是提高了而不是相反,至少無法無天的黑幫強拆集團會有所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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