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入室搶劫,因地面太滑不小心摔倒致死,戶主需要擔責嗎?

戶主雖然不需要去擔小偷死亡的法律之責,但是又是很倒黴的。小偷死後的一些後續工作還得戶主去做,因為這又是法律上規定的義務。這樣一個惡人,死在了家裡,戶主心裡陰影始終揮之不去,搶奪的財產雖然沒有損失,但是精神上的損失十分巨大,又不能去起訴一個死去的小偷。

小偷入室搶劫,因地面太滑不小心摔倒致死,戶主需要擔責嗎?

真是:受害連受害,有冤無處申;面對惡人屍,還得配合審;結果不擔責,崩潰是精神!

1.“小偷入室搶劫”

可以看出該名惡人,本來打算入室盜竊的。可能是踩點不到位,還是實在是缺錢被逼無奈,冒著風險偷摸進入他人房屋。也真該是事情發展有變數--戶主在家。小偷跟戶主猛一照面,膽子小的小偷要嘛按退路快速逃跑,要嘛就是束手就擒。可是該名小偷,膽大包天,偷不成改為明搶,性質改變,罪惡就增加了。

法律賦予此時的戶主擁有正當自衛的權利。搶劫的小偷肯定是利用某種兇器威脅著戶主及家庭成員的生命危險。此時的戶主可以妥協,先拿點財物給強盜;也可以操起利物或者鈍物進行正當的驅趕和反擊。防衛過程中只要是為了保全自己和家人的生命財產安全的正常自衛動作都是合法的,如果強盜投降後,再遭戶主的攻擊那就不算正當防衛了。所以,此案的戶主需要配合民警進行立案偵查,如實告知民警真實的事情經過,以此判定自己身上的法律責任的有無。

小偷入室搶劫,因地面太滑不小心摔倒致死,戶主需要擔責嗎?

2.“地面太滑不小心摔倒致死”

強盜因為想盡快逃跑,自己摔倒致死,怪不得戶主。只能說,死的不冤,自作自受。戶主全家都生活在這屋子裡,地面太滑是早就滑的,也沒人摔死。可以看出:諸事都有因果,作惡多端,報應到了。戶主也不想搶盜死在自己家裡,多麼晦氣!有什麼法子呢?惡人就是要這樣死,戶主也無可奈何,只有自認倒黴。

3.小偷自己摔死了,戶主接下去要做的就是(1)保護現場;(2)立即報警;(3)配合調查;(4)協助清理死亡現場。這些活看起來戶主是多麼的冤,但是又是戶主必須要履行的法律義務。戶主全家人心理上的陰影再加上旁人的議論,真是無窮無盡的煩惱和憂愁存在著。賣房子換地方,是一個好辦法,但是你這房價會大打折扣,真是雪上加霜。

小偷入室搶劫,因地面太滑不小心摔倒致死,戶主需要擔責嗎?

4.那這樣說來,難道為了強盜不死在家裡,戶主還要提供有利的撤退路線?這個真是說笑話,有點杞人憂天了,完全沒必要。該死的還是要死的,該什麼時候死的還是會死的,作為受害的戶主只有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進行正當的防衛,強盜真要作死,命該如此,你也沒辦法,就當是你上輩子欠他的吧!

5.這種房子還是要賣掉的。住在裡面對家人始終不利。適當的時候,適當的價格賣了它吧!無盡的精神折磨,還不如在經濟上損失點為好。

這不是消極思想,而是正確的選擇。強盜的行徑十分惡劣,從情理上來說,我們巴不得他早點死亡,但是從法律上來說他又不該馬上死去;可是他終究是摔死了,就當是上天對他懲罰的時候選錯了地方,選錯了時間,連害了你。

我本是唯物的,對於此事,我顯得那麼唯心,不是我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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