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生活品位,体现在方方面面。对于女文青们来说,她们表达内心的方式,不仅仅是文字,也包括独特的衣品。
张爱玲:喜欢奇装异服,对旗袍上瘾
张爱玲有着天生的精致。她很小的时候就发誓:“8岁我要梳爱司头,10岁我要穿高跟鞋,16岁我可以吃粽子汤团,吃一切难以消化的东西。”
然而母亲离开后,继母对她十分苛刻,只给她穿自己的旧衣服。
张爱玲对美的渴望,在青春少女时代 ,被痛苦地压抑了。
于是到香港读书后,一拿到奖学金,她就迫不及待买了很多布料,自己设计服装来穿。看到她设计的款式,弟弟觉得很新奇,她却说:“我还嫌这样子不够特别呢!”
经济独立以后,她终于可以用服装,来彰显自己绮丽精致的灵魂了。
不过也许是被压抑得太久,她开始热衷于奇装异服,简直是“衣不惊人死不休”。
只要是喜欢的布料,管它应该是做什么的,她都可以用来做衣服。
她曾经淘到一块土布,明艳的玫红底色,配上粉红的花儿、嫩绿的叶子。
今天看来,这样的图案简直太“土”。即使在当时,这款布料也只是给婴儿做衣服用的。
张爱玲却不顾忌,偏偏拿来做衣服,并且穿上它到招摇,觉得自己仿佛“穿着博物馆的名画”。
她因为喜欢被面的花色,便将这旧被面也做了衣服,穿在身上居然很有范儿。
张爱玲最爱的款式当然是旗袍,她甚至一年四季都要穿旗袍。
不管是丝质碎花旗袍、桃红色的软缎旗袍,还是浅底洒着竹叶的旗袍,她都能穿出属于她的风情。
她也为旗袍着了不少笔墨,在散文《更衣记》,《半生缘》、《倾城之恋》、《沉香屑·第一炉香》、《金锁记》等小说中,旗袍都增添了浓淡相宜的色彩。
萧红:心灵手巧,喜欢自己做衣服
写出《生死场》、《呼兰河传》等作品的萧红,也是一位对美有独特追求的女子。
萧红当时不仅是文坛新秀,更是位心灵手巧的主妇。
在上海的那段时间,朋友来看望萧红,发现她梳两条粗粗的小辫,扎着花围裙,正在收拾房间、擦地板。这就是那时的田园风吧。
萧红独具审美眼光,曾亲自设计、描绘了《生死场》的封面。
她对美的创造力,也延展到了服装上,如果不当作家的话,恐怕她会成为一个好裁缝。
为了让萧军第二天会客更体面,萧红在昏暗的灯光下,连夜缝制了一件西装,还用边角料缝了条围巾,细密的针脚里藏着她的爱。
她改制衣服也不在话下。有位叫高永益的朋友,惊讶地目睹了萧红 “用一会儿工夫,把他一条被老鼠咬得多处破洞的长裤,改成了一条很像样的短裤。”
一次,萧红美丽的造型,惊艳了女作家梅志。
那段时间,梅志刚生完孩子,萧红过来看望——
“忽然房门开了,我眼前一亮,随着一阵清香扑鼻而来,我几疑是回到了我童年时寄居的梅花馆呢!一株尺多长的红梅出现在我眼前,手执梅花的正是萧红。
“她亭亭玉立地站在我面前,身穿一件黑丝绒的十分合体的长旗袍,显得十分高贵清雅,脸色也像梅花白里透出点淡淡的红色,这时我感到她真美。”
——梅志《“爱”的悲剧——忆萧红》
梅志禁不住夸赞她衣服漂亮,没想到萧红告诉她,这身衣服是她自己做的,“这衣料、这金线、还有这铜扣子,都是我在地摊上买的,这么一凑合,不是成了一件上等的衣服了吗?”
除了会做衣服,萧红在搭配衣服上,也有自己的风格,这种风格就是——随性。
她可以穿萧军的大号外套,配上一双男士马丁靴,现在看来也是时尚搭配呢。
不过有一次,她穿了件宽袖大红上衣,配咖啡色格纹裙去见鲁迅,鲁迅却委婉地批评她,说颜色搭配得浑浊。
萧红不反驳这是自己的style,反而悉心听取——在穿衣这件事上,她也是蛮认真的学生。
三毛:全台湾穿波米裙最好看的三个人之一
三毛的美,是一种灵性之美。她坚信自己前世是一位吉普赛女郎,于是她的审美里也多了几分异域风情。
她曾自信地评价:全台湾只有三个女人最适合波米裙——齐豫、潘越云,还有三毛。
所以,三毛最爱穿的服装,就是宽松飘逸的波米裙,这让她宛如一朵沙漠之花,盛开在那片神秘、广袤的土地。
她的灵魂是自由洒脱的,因此在服装上也有所体现。
与张爱玲截然不同,三毛最不喜欢的大概就是旗袍。她觉得那种紧紧包裹身体的衣服,会让她无法迈开步子。
同样地,她喜欢自然风格的面料,比如棉布、麻料的衣服,更契合她天然奔放的格调。
三毛和萧红一样喜欢DIY,尤其是首饰,她不喜欢大牌,也不喜欢名贵的珠宝。
她有一条最珍爱的项链,是用沙漠一位主妇的旧项链,加上一些自行车零件改造的,看起来却是独一无二、独具特色的。
女文青们的灵魂是不安分的。在笔墨中曼舞轻歌毕竟委婉,通过服装来彰显态度,才是更直白的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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