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工作室發聲明將對崔永元曝光其合同一事追究法律責任,對此你怎麼看?

瑾湉mm

崔永元早晚要為自己的不知天高地厚的行為買單,立此帖為證。

如今的崔永元已經變得不可理喻,范冰冰的合同即使涉嫌偷稅甚至涉嫌犯罪,崔永元完全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幹一個公民應該乾的事情,但是現在乾的似乎和一個公民應該乾的事不太相符。

尊重是每個有文化的人的基本素質,那份合同就算是有天大的問題,作為公民,舉報是唯一的合法途徑,任何人都不能藐視法律。

事已至此,我相信很多人已經看清楚一個視法律如無物的人的嘴臉。


步武堂

對於娛樂圈的事情,我只想說:貴圈真亂!很多事情恐怕遠遠超出我們的想象,即使你今天看到了所謂的重大爆料,也恐怕只是冰山一角。

至於能夠主張到什麼樣的權益,或者是有沒有法律的結果,還得看接下來的實際行動。

其次,關於明星的天價片酬和收入問題,是到了該非常正視的時候了。

不管崔永元目前公佈的涉密合約是否真實,是不是在散播謠言。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當下明星的天價片酬和收入是存在的,而且有的還相當驚人,這顯然不太符合辛勤、創造的勞動價值觀。

尤其是作為對社會有突出貢獻的科學家、實幹家們,遠遠不如這些明星們的收入,極為不對稱,這種尷尬的現狀,切實到了該解決的時候了。

否則,我們這個社會就只剩下了娛樂、享樂、追星,誰還去勞動、去創新、去科研,國家、民族、社會還能有什麼希望。

最後,如何解決全民娛樂、全民追星的問題,可以考慮從以下方面入手:

一是大幅削減關於娛樂明星方面的報道和節目;二是嚴格限制明星的片酬,應該設個最高限度;三是作為各種媒體平臺,應該壓減明星的亮相機會;四是要讓科學家、實幹家、創新創業者成為媒體、社會的主角,應該給他們提供更多的平臺和機會。


碧翰烽

這個事情崔哥有點過了。

1,開罪崔哥的是馮小剛和劉震雲,崔哥非要挑范冰冰來捏。

2,雖說范冰冰的演技一直爭議,但是總比景甜,北鼻好多了,而且明星片酬的事是這個市場和這個社會決定的,正是有那麼多的人喜歡盲目追捧,所以才有這個市場。把矛頭指向明星本人明顯有失偏頗

3,再說之前的“真敢發,真敢領”,是我我也領,為什麼不領?我也是勤勤奮奮的工作者,為社會主義添磚加瓦,履行著國家核心價值觀,如果有人認可,我為什麼不領。

4,再把這些合同商業機密洩露出來,首先是陷自己於不仁義,其次,對范冰冰來說也沒多大影響。

5,至於罵人,那就更不對了!


稻鋣

崔永元來了一個現實版的“實話實說”,相當於捅了范冰冰的肺管子,令她氣炸了不說,估計會掀起一番全國人民的同仇敵愾。

一大一小倆合同,加起來六千萬,僅需4天時間就收入囊中,恐怕比NBA的喬丹、詹姆斯都有過之而無不及。這是什麼世道啊!一個戲子的一天酬勞竟然高達1500萬,平均每分鐘就1萬多一點。關鍵還在掩耳盜鈴,玩了一個“戲中戲”,小合同對外公示,大合同深藏不露。姑且沒有那個大合同,僅僅那個小合同也足夠令人驚歎的了,這個世界上有幾人一天能純掙250萬。

就拿每年國家頒發給國家最頂級的功勳科學家的獎勵不過500萬而已,他們傾盡一生的心血,換來的也只是影視明星兩天的收入。這種畸形的價值比對,怎麼促進孩子們的思想品質和道德的培養,誰願意拼死拼活一輩子,卻不值得明星們幾個小時的酬勞。關鍵是他(她)們創造的價值是什麼?他(她)們的貢獻體現在哪裡?崔永元的舉動無非是在喚醒人們的意識,勞動的價值究竟是什麼?

范冰冰工作室聲稱要起訴合同被曝光的行為,其實是在掩耳盜鈴,同時越描越黑,反倒給了世人看清事情背後的種種規則。看來,正本清源的時候該來了,凡是不符合社會主義價值觀的人和事,都需要一改再改。


流年逝水148633009

范冰冰躺槍,替罪羊,馮褲子和劉震雲才是罪魁禍首。小崔是轟錯人了,借題發揮,因為崔轟馮,劉根本沒反應。現在小崔也找軟柿子捏,找焦點捏,如果真對電影有意見,可以炮轟和電影有關的任何人,包括茶水,司機,照明,化妝…無非炮轟范冰冰更能引起社會關注,達到目的,小崔也學壞了。看著吧,影響,目的達到後,小崔會道歉的,大事化了,範也會因小崔平時在大眾面前的正面形象,不追究其責任,雙方合解。崔和範雙贏,崔達到目的,範炒作成功,打臉馮和劉-全都是套路


西風和瘦馬

最近這個事件,我從網上曝光部分信息來看。代表我個人做一個客觀的回答。首先我很佩服崔老師,他是真的敢講,不做圓滑處理,不妥協。網上現在各種聲音都有,有力挺崔老師的,也有聲援范冰冰的。先不管哪方對錯,至少崔就把這事兒攤開了放明面上說,沒有掖著藏著。相信群眾自會判別,古語有云:公道自在人心。也甭管是否屬於私仇。

對於那些說崔不男人,針對一位女性怎麼這樣沒有風度,有證據幹嘛不私下走法律程序,我想說你們也太低估行業潛規則和金錢的力量了吧?有些時候正義還真只有曝露在陽光下才能得到伸張。眼下這事儼然已經得到公眾的關注,崔要是瞎掰胡謅,自然會得到該有的法律制裁。要是屬實真有大小合同,那麼這本身就是一件違法犯罪行為,範方企圖在公眾的監督下,拿法律武器維護違法行為,和自身“合法”權益,就等著啪啪啪打臉吧。

事件之前,我個人不喜不厭雙方。但我覺得崔老師這次做的對!!他敢於讓事件曝露在公眾眼下!! 餘下的坐等真相大白


BNAT

事件的起因,要說到很多年前的一步電影,那是馮小剛拍的一部賀歲片,影片名叫做《手機》。


當時馮小剛說要拍一步關於主持人的電影,便去拜訪了崔永元,問了很多很多關於主持人的問題,例如主持人的工作和生活習慣等等。一開始崔永元是很高興的,他主動地跟好朋友馮小剛說了很多自己當主持人的趣事。然而崔永元萬萬想不到的是,馮小剛拍的這部電影,幾乎要了他的命。


由於電影《手機》中的的男主角和崔永元走著很多的相似之處,於是網友便猜測這是在映射崔永元,電影中男主角混亂的性生活,也被眾多網友用猜測的當時推到崔永元的身上。

突然出現的流言蜚語,讓崔永元患上了抑鬱症,一度難以入睡。時間過去了很多年,當崔永元好不容易從陰影中走出來的時候,馮小剛卻有湊齊了原班人馬開拍《手機2》!


於是崔永元便開始了炮轟馮小剛等人,作為《手機》的女主角范冰冰,她當然也在崔永元炮轟的隊列裡面。不過崔永元炮轟的當時似乎太過簡單粗暴,於是引來了范冰冰的反擊,而所謂的反擊,就是通過法律途徑來告崔永元!

整個事情的經過就是這樣的,對於這件事,我個人的看法是這樣的:馮小剛拍《手機》的時候,就已經對崔永元造成了一次重大的傷害,過去的事情就過去了,或許他只是無意而為之,可以被原諒。但是,明知道這樣會對崔永元造成傷害,他還是選擇湊齊原班人馬拍《手機2》,那就是一種小人的行為了!

不管怎樣,我挺崔永元!


魚樂師姐

那麼,范冰冰工作室的觀點能夠成立嗎?

4、公眾人物,必須接受社會的評價。只要這種評價不是出於惡意,那麼,公眾人物就必須接受。

法海一粟:運籌帷幄之中,決戰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范冰冰工作室追究崔永元什麼責任?

誹謗?沒有呀!

侮辱?不構成呀!

你以為崔永元是等閒之輩?沒兩把刷子就敢曝光你的合同?


如果哈,我說的是如果,此“陰陽合同”系真實存在,且用於不正當報稅使用,只能說范冰冰攤上大事了!

這種情況下被曝光也只能是no zuo no dei。

說實話,娛樂圈是個多金行業,這是全世界公認的事情,本也無可厚非,對於此,管理部門也只是象徵性的提出一些寬泛的管理條款,沒有一天死盯著明星的荷包說事,畢竟,這是一種商業行為,行政力量不能過度干預市場,啥事都敢大包大攬確實不利於市場良性發展。

但是,明星們要弄明白,賺取高額收益是你該得的,但是前提是要遵守法律規定,恪守社會公序良俗,如果突破法律底線,

不好意思,不弄你弄誰?!



網上曾有很多人拿科學家跟藝人比,這種比較說實話不具參考性,雙方所處環境不同、從事內容不同、面對的壓力、收穫的榮譽、畢生追求也不一樣,沒必要這樣去比。

說一千道一萬,如果范冰冰此事為真,那你們忙活著對崔永元提起法律訴訟,那基本等於自殺式訴訟,官司打不打得贏不說,自己的職業生涯基本就要斷送,且還不說你是否會被稅務部門査緝。

畢竟,現在不是劉曉慶那個時代嘍,在小鮮花、小鮮肉滿天飛的時代,你幾個月不現身基本大家就把你忘了。


普了次法

在如今以顏值打天下的娛樂圈,這種現象再正常不過了。崔永元就是看不慣這種“不勞而獲”的行為而發聲。

隨著社會的進步,觀眾欣賞水平的提高,大家對影視劇中的演員的演技的要求也越來越高,所以演員的演技這個問題經常被觀眾拿出來調侃。楊穎的面癱式表演就被很多有心人批判,甚至只靠摳圖就獲得八千萬的片酬,這種不敬業的明星不配稱得上“演員”這兩個字。現在終於有人拿範爺開刀了,曾經著名的中央電視節目主持人崔永元發表長篇微博,強烈譴責范冰冰不演出在片場就拿六千萬的片酬一事。


其實我個人覺得范冰冰的演技還是有的,當然也少不了背景靠山和自己的努力,不然怎麼會從小小的金鎖一步一步成為國際大腕呢?只是在這件事上她的行為確實不妥,與演員的自我修養準則背道而馳,引起一大批粉絲的不滿。崔永元這次的譴責並沒有什麼不對,范冰冰作為一個被強力追捧的公眾人物,應該有著比其他演員更多的敬業精神,而不是靠著自身的名氣不勞而獲,長久下去,必定會被人才輩出的娛樂圈所淘汰,鬧不好還會人設崩塌,揹負罵名。希望這次事件後,她能有所改變,不忘初心,對得起粉絲對她的期望。


我是阿王,一名戲劇影視文學專業的學生,喜歡影視的點個關注,相互交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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