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气调价无需过度解读

6月10日起,居民用气价格将面临调整。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了《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决定将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最高可上浮20%,实现与非居民用气价格机制衔接。这是2010年以来,首次对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进行调整。

生活中,天然气要涨价的消息早有传闻,如今终于坐实,权威部门发声,居民用气“批发价”将于6月10日调整,单从数据上看,门站价格调整最高可上浮20%,幅度还不小。有人认为,气价可以调但幅度不宜过大,上浮20%有点高了。也有人认为,如今许多商品价格都在上涨,气价调整理所应当。笔者要说的是,对气价调整不要就数字看数字,而是要看实际调整价格水平和调整后对居民的支出有多大影响,因而,没必要大惊小怪。

首先,8年来首次调整。这是2010年以来,首次对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进行调整。实质上坊间早有涨价传闻,因而很多居民早就有了气价调整的心理准备。毕竟如今的物价水平与8年前不能同日而语,许多商品价格都在调整。即使是按照国家的规定最高涨幅调整气价,也不会超过多数人的心理承受范围。

其次,20%只是上限。这很有必要,否则,就可能导致各地借机大幅度调高价格。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你可以涨,但绝不能超过20%。通知明确,方案实施时门站价格暂不上浮,实施一年后允许上浮。对于目前居民与非居民用气门站价差较大的,此次最大调整幅度原则上不超过每千立方米350元,剩余价差一年后适时理顺。而且是推行季节性差价政策,旺季可上浮,淡季可下调,并继续推行阶梯气价等,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鼓励和促进了市场化交易。而通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措施,地方销售价格调整幅度会小于门站价格调整幅度,甚至有的城市销售价格基本不会上调。

再者,不会对居民生活造成太大影响。数据显示,城镇居民家庭每户每月基本生活用气20立方米左右,按最大调价幅度每立方米0.35元测算,每月增支也就7元左右,一年也只有不到100元。这对于绝大多数家庭来说不会造成太大影响。而对于低收入群体,通知强调,要对低收入群体等给予适当补贴,保障基本民生。对城乡低收入群体和北方地区农村“煤改气”家庭等给予适当补贴。补贴由地方政府承担主体责任,中央财政利用大气污染防治等现有资金渠道加大支持力度。由此可见,也不会影响到这部分居民基本生活。

综上所述,此次居民用气“批发价”调整,是在充分做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实施的,既是市场经济之必然,同时也不会影响广大居民的生活,我们无须大惊小怪,而是应该采取理解和支持的态度,以促进社会稳定和谐。(陆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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