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能發動卻無法起步,974交通廣播帶你一看究竟

2018年4月28日14時許,自治區公安廳交警總隊高等級公路支隊達坂城大隊違法處理大廳中出現這樣一幕場景:一名90後男子坐在違法處理大廳椅子上,手中緊握著手機,在民警與其對話時,此男子拿著手機的手一直在發抖。

原來,該男子系準駕不符車型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正在等候處理。

據瞭解,4月27日晚,大風天氣,民警對三十里風區施行交通管制,吐烏大南線吐魯番一側滯留大量等待通行的車輛。4月28日天亮後,風力減弱,車輛能夠正常通行,大批滯留車輛一下子湧向烏魯木齊方向,導致吐烏大南線車流短時間內激增,臨近施工路段時,駕駛員你爭我搶,互不相讓,加劇了該路段的交通擁堵。
車能發動卻無法起步,974交通廣播帶你一看究竟​當日11時30分左右,達坂城大隊副大隊長朱成戰帶領民警趕到G30連霍高速公路3508公里處的交通擁堵路段進行交通疏導。

​​就在對車輛進行分車道放行時,一輛駕駛山東號牌的大型貨車駕駛員因駕駛行為不當引起了朱成戰的注意。“當時我對這輛魯N牌照車輛做了停止的手勢,該車卻向右變道,差點撞上右側正準備通行的車輛,見狀我給其直行手勢,該駕駛員試了幾次,卻再也動不了車。”朱成戰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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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駕駛員給朱成戰的直覺是:這個駕駛員可能存在問題!朱成戰讓同事繼續疏導交通,自己上前要求駕駛員出示駕駛證及行車證。但他拿出的駕駛證卻不是他本人的。

後經核實,該車駕駛員王某準駕車型為B1,而王某駕駛的車輛卻是重型半掛牽引車,王某的行為涉嫌“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汽車”的違法行為。

在處理他的違法行為時,民警對王某的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指出準駕不符的嚴重後果和危害,王某也充分認識到自己這一行為的嚴重後果,並表示願意接受交警處罰。當民警向王某詢問是否已通知家人時,王某聲音哽咽道:“不用了,他們會擔心,我自己處理就行了!”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王某將被處以1000元罰款並記12分,10天行政拘留的處罰,此外王某的B1型駕駛證還將面臨被降級的嚴重後果。

高速交警提示:駕駛與準駕不符的車型,缺乏該車型的系統訓練,容易出現操作失誤,繼而引發事故。因此,請駕駛員按照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車輛,遵守交通法規,不要心存僥倖,尊法守法,文明出行。

通訊員: 李茜

記 者: 孫雯

編 輯: 房彩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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