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全覆蓋帶來的變化系列報道⑦ 從“不習慣”到主動接受監督

前不久,某民主黨派廣東省委機關某處處長葉某在接受省紀委監委駐省委統戰部紀檢監察組同志談話提醒時,不願意配合。

對於葉某的反應,紀檢監察組工作人員已有心理準備。“監察法規定監察機關有權對民主黨派機關的公職人員進行監察,並賦予派駐機構依法對公職人員進行監督調查處置的權力。”紀檢監察組工作人員說,但在實際工作中,還有部分監察對象對監察機關的監督存在不習慣、不接受的問題。葉某就是其中一個。

針對葉某的反應,紀檢監察組工作人員拿出早已準備好的監察法,並向其重點解讀了第十五條,對監察機關的監察範圍有了瞭解後,葉某的態度有了很大轉變,開始配合談話。“你們指出我存在的一些苗頭性問題,是對我的關心和愛護,我將深刻吸取教訓,改正錯誤,併為我剛才的不好態度向你們道歉。”

這是監察法實施後廣東省紀委駐省委統戰部紀檢監察組首次對民主黨派機關公職人員開展談話提醒。這件事情也在各民主黨派機關公職人員中產生積極反響,自覺接受監察監督漸成共識。

監察法第十五條規定,監察機關對“民主黨派機關和工商業聯合會機關的公務員”進行監察。如何對民主黨派機關公務員實施有效監督、精準監督?民進貴州省金沙縣工作委員會專職副主委黎佑海認為,首先要抓好監察法的學習貫徹落實,並組織好基層民主黨派成員學習,讓每一名民主黨派成員在工作履職中築牢思想防線。此外,在民主黨派事務管理中,建立健全民主黨派監督管理機制,規範管理民主黨派事務。

民進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委專職副主委孫雪說:“作為監察對象,要主動接受監督,今後要多學習,弄明白法律規定我們怎麼用權,什麼事能幹、什麼事不能幹,心存敬畏、行有所止,知曉法紀尺度和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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