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入室行竊,被狗咬死,事發當時室內無人,狗主人養狗手續齊全,狗主人需要負什麼樣的法律責任?

sunyoson

小偷入室行竊,被狗咬死,不應該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有幾個法律前提,狗的手續齊全,家裡沒人。

如果狗的手續不齊全,那麼可能要追究狗主人一部分責任,如果狗主人在家,沒有及時制止狗咬人,也要承擔一部分責任。

如果有兩個前提限定,我們就好分析了,小偷是什麼行為?是違法和犯罪行為,是非法侵入家庭的行為,他的這種行為是有過錯的,他的這種過錯也是導致悲劇的直接原因,因為他的過錯,所以,自己承擔後果。

這個法律規定就是我們評價這個案子的法律依據,因為狗咬人就是小偷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狗主人沒有過錯,所以不承擔責任。

如果嚴格按照法律來看,因為違法人的過錯造成房屋受損,還要承擔賠償責任,狗在屋裡咬死一個人,這個房子以後還能住人嗎?房子怎麼打掃呀,房子就成凶宅了。

我們這麼回答看似冷酷,但實際是為了社會公平正義,是為了從根本上杜絕入室盜竊行為,是為了社會的和諧和穩定,是為了人與人之間更美好,所以,這個小偷入室盜竊被狗咬死,主人不承擔責任。


韓東言

需要賠償!

我家有條黑背。

養在院子裡,平時都是在籠子裡。平時都是籠子裡,平時都是籠子裡。

有一天,全家外出。是的,家裡沒有人!!!所以,全部的門都鎖了,包括大門。

有一個我爸爸見過幾次,並不是很熟的人,來到我們家。

然後,他跳牆進去了院子。跳牆進去的。踩著大門的柵欄格。

把籠子打開放開了狗。然後,他被狗咬了!再然後,他又把狗趕回來籠子。

一直院子裡等我爸爸回來。胳膊被咬爬不上牆。

後來他解釋是,路過想串門,看見鎖了門就想進來看看。放開狗的原因是想和狗玩兒一會兒。

呃呃呃額額,我家是覺得他來就是想偷東西,但是沒進得了家門。想順手把狗打死拿回去。因為籠子附近有平時放在別的地方的鐵鍬。

但是,他拒絕不承認,就是說自己串門。

去派出所了,最後給他打疫苗。又花了幾百塊錢的賠償。

現在不擔心有人再踩著大門柵欄進來了,我家大門換了鐵皮的了。

——

補充,我家是平房。不是樓房。就是大家去北方農村看到那種很普通的平房加院子。也不是有錢人。村裡如果大門鎖了,家門那道鎖有時候不鎖。但是那天我家鎖了。另外,我們家狗還活著。狗籠還是原來的籠子。牆也不是很高。一般村裡普通那種牆,到現在也沒有把牆增高。因為村裡別人都是差不多高的牆,我們把牆弄高太不合適了。

我是懷疑那個人想偷東西,沒偷到東西才想偷狗,結果被咬。但是沒有證據。家裡確實什麼也沒有丟。鐵鍬的位置,我爸爸說原來不在狗籠子牆邊放著,是那個人拿過去的,同樣沒證據。我家院子裡沒有監控——村裡除了加油站和幼兒園,誰家也不安監控在自己家裡。路口有,但是拍不到我們家院子裡的。賠償是因為我爸覺得怕他以後找麻煩,而且他就是說要幾百塊錢,就給了。


小黑豆


我認為狗主人無需負任何責任。要判斷是否應對另一方負責任,要滿足幾個條件。一是有無主觀故意,二是有無直接因果關係,三是本身行為是否合法。

根據描述的情況,狗主人養狗手續齊全,這證明無論是主人的養狗行為,還是所狗品種,都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無違法違規情節。


住宅是人的私人領地具有私密性和排他性,小偷趁主人外出,私自潛入其住宅偷竊,本身是違法犯罪行為。被主人養的狗咬死,應屬意外。按規定大型犬,烈性犬禁止家養,既然狗主人手續齊全,就不會是這兩類禁養犬,那麼被一隻寵物狗咬傷不治,且是不請自入違法偷竊在先,只能是意外。因為這一過程中,未發現狗主人有任何違規行為,即便是狗未上鎖,但家門鎖閉完整,如不是刻意盜竊,不會出現誤入的情況,所以,狗主人無需負責。


無奈且向上

很多事,都不能掩蓋事實的本質。狗主與死者真的不認識嘛?恐怕不是狗主的一面之詞可以了結的。此事明顯存在蓄意殺人。沒有人能證明狗主到底和死者認不認識?死者去狗主家是不是應邀?一個人是不是偷,不能為推卸責任,強加罪名。用這種方法殺人,可謂罪大惡極。狗主怎麼讓死者去家的,不得而知,反正一條攻擊性瘋狂的狗,不會偷偷埋藏起來的,不可能之前沒有任何表現,死者應該能發現。面對惡犬,應該知難而退,不會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應該說死者不是入室行竊。死者能被惡犬咬死,一定是狗主精心安排,死者生前與狗主認識,且有一定關係。狗主為什麼害死別人,只能狗主心知肚明。這是明目張膽鑽法律空子。別人是偷竊,又是死於狗,狗主是多麼清白啊!與此事毫無瓜葛,但此地無銀三百兩的嫌疑路人皆知。死者成了莫須有的罪名,死不瞑目。

狗主不可能不知道自己狗的攻擊性,能長期餵養這種攻擊性的犬,狗主的性格應該另類,借狗傷人,其罪非一般案例,應該嚴懲。如果以這種手段,可獲無罪,人們的生命安全還有什麼保障呢?不是因為法律沒詳細寫出條文,就可以認為不違法,法律的範疇是深廣的。狗主的殺人動機很明顯,栽贓陷害,汙人清白,死無對證。最直接簡單的殺人手段,才是最有效的。題目故弄玄虛,【入室行竊,事發室內無人,養狗手續齊全】,這正是謀殺所留下的蛛絲馬跡。一起有計劃有目的的殺人案,表面無懈可擊,不可疑就是最大的可疑。如此殺人,情節更殘酷,性質更惡劣,應該記住一句古話,人間百般密,難欺天上人。


白這個顏色

請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和嚴肅的,容不得任何瑕疵。

類似這樣的問題,我已見過多次,不知是懷疑我們的法律,還是在調侃我們的法律?

首先我們說這個狗,它是一個畜生,它不同於其他受法律保護的野生動物,如老虎,熊貓等,只要出現個人飼養,就是違法行為。

而這個狗,目前還不屬於保護動物,而且有相關法律規定,而相關法律雖然規定的,狗的飼養者需要一些手續,其目的就是防止傷害他人,而且室內飼養是不存在這個問題的。

話又說回來,這個狗它是個畜生,只要陌生人進入了它的領地,就會對侵入者發出攻擊,這是它的本性。

再說這個小偷,他是以非法獲取他人財物,不論在室內還是室外,從事他本職工作都是違法的,因此相關法律也鼓勵


公民,對這類違法人員,實施扭送公安機關,但是我說的扭送肯定要有一番肢體衝突, 只要將小偷限制在失去反抗能力之內就可以了,不但不受法律追究,而且還要受到表揚,和政府的嘉獎。

我們回過頭來再說一說那個狗,它咬死了小偷,是在主人不在的前提下,如果只是主人在,肯定是在小偷失去反抗的條件下,主人會讓狗停止攻擊的, 如果這個小偷恢復對主人的攻擊,那麼這個狗就會再次的對小偷實施攻擊。

這個可憐的小偷,偏偏在主人不在家的時候,入室盜竊,結果被狗咬死了,我想小偷的家屬想索賠的話,只能找那隻狗了,和它的主人沒有一毛錢的關係。

那個小偷你不進駐人家去盜竊,那狗能咬死你嗎?


趙志軍001

首先定個基調,我個人不認為飼養人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相反因為小偷侵害法益在先因為自己的侵害法益行為使得自己自陷風險的行為,導致了小偷死亡的後果之後,對於飼養人來說,房屋內出現傷亡的情況,那麼房屋很自然的會產生貶值,這部分的損失甚至都可以向死者的家人進行主張。

小偷入室盜竊的行為本身屬於盜竊罪的加重情節,其在明知他人室內可能存在其不能掌握的異常情況下,仍然執意侵害飼養人的法益,進入室內實施盜竊行為,在飼養人具備合法的飼養手續的情況下,那麼說明飼養人本身是不存在過錯的,故而小偷的死亡我不認為飼養人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相反唯有此,才會提高犯罪成本,使得入室盜竊的犯罪分子,意識到入室盜竊發生危險的可能自己並不能獲得賠償反而還要賠償飼養人的損失,據此降低犯罪發生率。


麋鹿說法

這個問題確實沒什麼可爭議的,如果在“入室行竊”、“室內無人”、“養狗手續齊全”等條件的加持下,狗主人還需要負責的話就確實有些不正常了。

其實從以下幾點就能得出結果了:

  1. 狗主人不在家,而且狗養在私人室內,狗主人不存在惡意傷害、防衛過當、飼養不當等等過失。

  2. 不管是什麼狗,只要是能辦理全部的正常手續,就說明不是禁養的烈性犬。那麼國家允許飼養的狗,在自己主人的合法財產內的被小偷違法行為觸發了動物的防衛本能,我覺得這是合情合理的。


所以綜上所述,我覺得狗主人不需要負任何法律責任,如果實在出於對一條生命逝去的遺憾,可以象徵性的給予對方家屬一點點人道主義“補償”,但這不是義務、也不是必須的。

但是這個問題還是很有價值的,“死亡的是入室行竊的小偷”、“狗養在室內”、“狗有全部的手續”、“狗主人不在家、不是故意防衛過當”,這些條件只要缺少一個,狗主人就會惹上人命官司,而且十分麻煩,希望養狗的人能多思考一下,引以為戒吧。

希望能解答你的疑惑,歡迎大家一起討論這個問題,記得幫我點個關注和贊哦!


豆花奶爸

小偷就像老鼠一樣,人人喊打!對於入室盜竊的小偷,不僅侵害他人的財物安全,還對屋主一家的生命健康安全構成潛在安全,現實生活中不是也發生小偷入室盜竊,殺害屋主一家的惡性事件嗎?比如2016年6月發生在西安某小區的一起入室盜竊,殺害一家五口的惡性案件!


此案中,既然這條狗能把小偷咬死,說明這不是一條普通的寵物狗,而是烈性犬。各地雖然對飼養烈性犬有限制,但是對案件沒有影響,因為屋主辦理了相關養狗手續。

除了寵物狗,一般養狗就是為了看家護院,而這條狗幸不辱使命,看好了家,護好了院,成功保護了主人家的財產安全,確實是一條好狗,沒有吃白食!

從刑事責任來看,雖然家中養狗是為看家護院,但家主沒有用狗傷害他人的故意,也不能預見到家中會真的會招來小偷,所以也不存在過失,所以對於小偷被狗咬死,家主不用承擔刑事責任!

三百六十行 ,行行出狀元,為啥要去作小偷呢,此案也是給小偷或潛在的有志於從事小偷的人一種警示,小偷有風險,從事需三思!


打虎拍蠅

我們這兒有一個種植蘋果園的園主為了看護蘋果園就養了一條狼犬特別兇猛,看家護院是個里老手,每次都是盡忠盡責的,園主人特別喜歡它,而且這隻狼犬也特別有靈性更是討主人疼愛。


因為蘋果園是在村外種植的,所以會招來調皮的小孩兒來偷摘!有一次一群小屁孩兒又去偷摘蘋果被園林主發現了就去追,其中一個小孩兒因為一個失誤跌倒在地就被主人給抓到了,園主人特別生氣就想好好教訓一下這個孩子,就把他綁在了蘋果樹上想狠狠地讓中午的大太陽曬曬他讓他長點兒記性,因為剛好也到了午飯時間了就順便回家吃飯去了,心裡想著吃完飯再回來放了這個孩子。



等到他酒足飯飽再回到園裡的時候當場就傻了眼!那個可憐的孩子已經被狼犬撕咬得血肉模糊了,而且早已沒有了氣息,這樣的慘景是任何人都想不到的,自己千算萬算就沒算到自家的狼犬會攻擊人,千錯萬錯就不該跟孩子賭氣把他綁在了樹上,而且是釀成了大禍,遂趕緊報了案打聽是誰家的孩子,但出了人命後悔也莫及了。



以後的後續發展就不知道是怎麼解決的了!孩子已經沒了賠再多的錢也已經沒有了意義,所以說人心要正並且要時常教育自家孩子千萬不可“小偷小摸”地佔人便宜,想吃什麼讓父母去買,買不到就不吃,從小端正態度正直做人會少了許多的禍端也會讓人生少走許多的彎路。



紅裙有愛



小偷入室盜竊,被狗咬死,事發當日室內無人,狗主人養狗手續齊全,狗主人需要負什麼責任呢?我想應該承擔①些民事賠償責任。

因為養狗合法,且主人又沒有在家,小偷進宅屬於不可預見,更沒有唆使狗上撲咬人,故而不會承擔型事責任但是做為養狗者,出門時將狗放開,為的是讓狗能夠自由活動,保護自己的空間和財產安全。但是在保證你的家庭安全的同時,你應該能夠想到入室者受到攻擊後會發生什麼後果,所以從主觀上有對大型犬隻管理不善的責任,從客觀上已經致人死亡,所以民事責任是逃不掉的。

這個事件告知養狗戶,養狗為了自己的安全,更應該考慮別人的安全;而小偷呢,也改行乾點正事吧,光靠偷偷摸摸發不了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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