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下午 ,上海一中院与上海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举行金融纠纷诉调对接签约仪式,并对首例委托调解案件进行了现场交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副局长马绍刚、上海一中院副院长刘力等出席签约仪式,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上海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及上海一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干警参加仪式。会议由刘力副院长主持。
签约仪式上,上海一中院立案庭庭长陈福才、上海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主任王军伟先后从不同角度对签约背景进行了介绍。
随后,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副局长马绍刚、上海一中院副院长刘力、上海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主任王军伟共同签署了合作协议,协议对开展金融纠纷诉调对接工作遵循的原则、具体工作方式等进行了明确。上海一中院立案庭副庭长王剑平和上海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副主任陆翔当即对首例委托调解案件卷宗进行了现场移交,两家诉调对接工作就此正式开展。
马绍刚副局长、刘力副院长在签约仪式上相继讲话。
马绍刚副局长介绍了调解中心设立的背景、过程以及其在化解金融消费矛盾、保护金融消费者者权益方面取得的成果。同时表示希望能够以此次签约为契机加强双方之间的合作,增强调解协议的约束力和调解中心的公信力,切实发挥金融诉调对接机制的作用。
刘力副院长发言表示上海一中院一直致力于推进多元纠纷化解工作,并形成了具有中院特色的“2+1+X”开放式大调解体系。上海一中院金融纠纷收案数量逐年攀升,期待能够与调解中心合作共同化解纠纷。
最后,刘力副院长就如何做好诉调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
着眼大局、优势互补,妥善做好金融消费纠纷化解工作;
二
加强管理、增进联络,切实提升金融消费纠纷化解能力;
三
资源共享、积极创新,共同探索金融纠纷化解的新方式。
文:敖颖婕
图:苏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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