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三十年不动,很多人没有地种怎么办?

雷霆之怒5821

十九大召开以后,土地政策基本定型,那就是在原有的承包基础上再延包三十年。也就是说,在这四十年内,国家无意调整土地了。这也可以理解为,农村土地,生不添,死不减,基本固定下来了。近年正在进行的土地确权工作,也是为农民土地延包三十年进行正式实施,提供法律保障凭据。



总的来看,在前后两个三十年的承包中,农村人口自然增长和减少是平衡的,谁家也有生老病死。但短时段来看,会存在土地多少不平衡。具体到某户来讲,可能有老人去世,后人可再种他们五十多年地;可另一户就可能某人长到五十多后还没有属于自己的承包田。这听起来很残酷,但实际上并非如此,谁家六十年内也有老人故去,更会有后人出生。所以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家庭成员总数不会有太大变化。所以人均土地量也不会差别太大。所以没有土地的人仅是极少数,并不是楼主讲的"好多”。

那么这些无地的人怎样生活呢?我分析认为应该这样。

第一种,无意在农村种地,或者不喜欢种地的人。他们可以专心上学,进入城市学习技术,或者打工经商,当一个"非农"人士。其实很多有土地的农民也放弃土地,早就走这条路了。

第二种,喜爱种地的人。这类人可以选择租地种,现实农村中,很多农村人放弃土地,不照不看,任其荒芜。你可以征得地主人同意后进行农业耕作,这是两全其美的事,地租几乎可以忽略不记,仅是象征而己。

再不然,你还可以自己在集体的土地上开垦荒地,或者复耕集体收回的旧宅基地。你若真有能力,也可响应国家政策,接受流转一部分农户土地,办个农业庄园,当个小庄园主。

总的来说,政策规定如此,不可能变功,但对于无地的农民来说,这也是一种机遇,因为近几年当农民不如当农民工,没有土地,少了后顾之忧,可以专心在外打工养家糊口。另外农村城镇化已成大趋势,大批农民进城定居的潮流势头会更猛,你也不用为没有土地而忧心。


闲聊农家

“农村土地三十年不动”指的只是在二轮土地承包年前的基础上再延包三十年,但也并不是完全“不动”了。虽然仍旧坚持“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但是农村土地也是存在调整的,不少人在一轮土地承包延包三十年后也还是分到了土地。

因此,我们先来看题主的第一个问题:

没地种怎么办?对于想要种地的人来说,个人给出的建议如下:

1.想办法申请分地

首要的如果能够满足分地要求,比如由于家庭新增人口太多土地太少,除了种地也没有其它生活经济来源的情况,当然是选择分地比较好,只要获得本村2/3以上村民的同意,村里的四荒地、机动地、村集体收回的土地等都是可以进行再次分配的。

2.流转土地来种

如果村里实在没地可分或者自己达不到分地要求又想种地的,可以选择通过流转村里其他人的土地来耕种,经营权和补贴以及地上收益都是归你的,也能满足个人需求。

再来看第二个问题,承包地盖房和买卖了怎么办?

耕地盖房和私自买卖耕地都是属于违法行为,通常盖房耕地会要求拆房复垦,或者有的地方是实行罚款+占补平衡的方式来解决的,买卖耕地一经发现村集体有权收回并且对农户处以相关惩罚 。

这两种情况基本上不能再获得分地。


土地论坛

关于农村土地30年不动的事情,估计很多人心里都有话要说,而去年公布的又一规定,土地按照原来的分配方式,再延长30年,如同一石激起千层浪,在农民心中泛起了“涟漪”,其中疑问最多的一个问题,那些没有土地种的人怎么办?


目前,土地实施的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以前分配给你家的土地是多少,现在还是多少,有人去世,地不会收回,有新增人口,地也不会增加,就是在家庭内部调整,这样前面下,就出现了争议比较多的情况:有些家庭以前人口多,分配的土地多(比如6口人6亩地),但是现在人口变少,却还是那么多地(比如剩下3口人6亩地),而另外一些家庭刚好相反,在以前分配土地时,家庭人口少(3口人3亩地),而现在人口变多(6口人3亩地),就会有意见,凭什么他们家人口变少了,而土地还是那么多?而自己家人口多,土地却那么少?

上述情况不少见,但是也没有好办法,规定在那放着,整体思路是怎么思考的,我们个人也不得而知,如果你要说,没有地的朋友想种地怎么办?除了种植自己家其他人的地以外,那只有另想办法。


1、承包别人的

可以承包别人的土地进行耕种,承包前签订合同,比如签订年限、租金等,这一种比较正规,其中的一些事项,双方可进行协商,比如补贴归谁的问题。

2、种邻居亲戚的

这种和第一种有点不同,一般是亲戚邻居因某些原因,土地不能耕种,但是撂荒又浪费,这样的情况自己可以耕种,不过,一般情况下也不是免费的,适当的给一些粮食或者金钱(比第一条要少),不会签订合同,口头协议即可,关系近的较多,以免后续发生争论。

3、机动地

有些村会留有一些机动地,有些村则没有,如果村里面留的有机动地的,可以去村集体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等待审核,一旦审核通过后,就会从机动地批出土地给你,也就是说,这块土地的承包权就属于你了。


其实,关于农村土地的问题,如果要达到100%的满意,是很困难的,每个人都想要土地,但是总资源就那么多,结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最后问下大家,在目前的情况下,你觉得那些没有地却想种地的朋友,该怎么办呢?


农民的小帮手

农村土地三十年不动,很多人没地种怎么办,有的都自己盖房或卖掉了,又怎么办?



那这些人这么办呢?有人总是要吃饭的,没有土地种不了粮食只有自己袋里掏钱买粮食了。时间很长啊!等到期还有40年时间,就是今年出生的都还要再等39年,道路漫长啊!有的人可能会一辈子都分不到土地。唯一的办法就从不想种地人手中流转土地。



现在其乎没有一个村还留有机动地,除非退宅还田,也就是农村实行一户一宅制,将多余的老房子全部拆除,改造粮田,让新增人口得到土地。另外就是将农村荒废、闲置的土地由村集体收回重新发吧,不过这一定要在国家的政策范围之内。因为土地已经确权,就是荒在那里也是农民的土地,种与抛荒都是自由的。国家应当出台新的政策,抛荒二年以上就要被集体收回,这样的话新增人口也就不会没地种了。





农村土地延长30年,没有土地的人怎么办?土地卖掉的建房的又怎么办?欢迎大家一起都来说一说谈一谈。


月季正红

农村土地三十年不动,很多人没有地种怎么办? 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这就意味着会让一部分新增加的农村人口分不到地,有人就要得有饭吃,没有土地种不了粮食,那这些人该怎么办呢?


1从种地人手中流转土地。

当下农村有人为没有土地可种而发愁,也有人为土地撂荒而发慌。这种现象的存在为这两类人间进行土地流转提供了契机,这样土地流转不但可以解决农村荒废、闲置的土地,而且还可以解决农村新增人员无地可种的问题,同时给双方也能带来经济效益,保持国家粮食的稳定安全。

2大力发展服务业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就业的范围和渠道不断拓宽,能带来经济效益的产业不断出现,能从事的工作也不断增多,没有土地的新增人口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发展旅游业,餐饮业等服务业,激活当地经济发展活力,促进自身不断进步,提高自身经济收入。

3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随着农业的不断发展,农业的规模化、机械化、现代化要求不断提高,没有土地的农村新增人口可通过调查研究,与当地有土地的农户合伙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壮大产业规模,提高产业质量,在不断推动农业高效发展和农户合作共赢的基础上,增加自身收入,促进农业更好更快发展。


总之,在当下农业经济发展不断多元化,经济发展要素不断增多的情况下,农村没有土地的新增人口可通过流转土地、发展服务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多种方式从事农业及其相关生产活动,不断促进农业发展,提高自身收入,促进农村更好发展。你觉得呢?


农业补贴

由于现在是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间,是从1997年开始,期限30年,结束时间为2027年。对于在本轮土地承包期间,没有特殊情况,一般是不允许重新再分配的。




为此,“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制度原则在1987年被贵州省湄潭县首创,并后来推广到全国,成为我国继农村土地承包到户后的又一项制度安排。其当时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降低农村人口增长过快!

经过几十年的实践证明,这项原则放慢了农村人口的增速,也促进了农民进城打工或落户发展,是稳定社会的重要支撑,所以,目前来说,这项原则仍会坚持不动摇!

那么,对于新增人口没有分到土地该怎么办?

目前来说,如何申请不到土地的话,只能通过土地流转方式获取了。对于今年全面落实的农村土地确权,一方面就是给予土地流转合法化,让没有土地,又热爱农业的农村人获得种地的机会。



另外,农业用地不得盖房或自由买卖!

要知道,现在国家对耕地红线非常严格,如果是在耕地上建房,一旦不合法的话,将会强制拆除,像我们这边,就有因在耕地上盖猪圈而被国土部门发现,最后强制拆除。



由于农村土地所有权是村集体,农民只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一般是不允许自由买卖的,但可以流转,流转只是把农民承包地的使用权流转出去了,而土地承包权仍是属于该农民所有。


龙百晓生

确实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虽然说现在很多农民都是在外地打工,但是毕竟农村的家是根本。正是因为有个农村的家,有这么一个时常牵挂的地方,所以才有了人类历史上最大的迁徙--春运的出现。

农村里有个说法,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虽然现代社会提倡男女都一样。但是在河南的农村,依然是姑娘嫁出去就已经不再属于这个家庭,而是婆家的人了。这也就造成了家里男丁多的,好几口人只有一个人的地。而女孩的呢,往往是老两口甚至一位孤寡老人守着一大片地。

按我个人的理解,国家出台这样的政策自然有考量。君不见近几年一直都在鼓励农民进城吗,国家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无疑是为了腾出更多的土地。

但是,这里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进城的农民能生存下去,而且还比农村生活的更舒适、更惬意、更有幸福感,这当然是好事。

不过呢,不可否认的是,大部分农民在城里,既没有过硬的社会关系资源,也缺少可供支配的闲余资金,更没有在城市生活的经验,所以呢,比如说学校、医疗等等优势的资源也就和他们不沾边。他们有的,只是勤劳、拼搏、汗水甚至泪水。

目前农村的现状是种地的大部分都是60甚至是70后(这里指的是年龄而非年代),年轻人都不愿意种地,无非是种一年的地,可能不如打工半年的收入,自然也就不如优秀单位员工一个月的收入,当然也有可能不如老板们一天或者一会儿的收入。城里机会多,年轻人更愿意去城里。

这说明当初设计的预想得到了实现,让亿万农民进城,推进城市化进程。在农民工为城市奉献的同时也推高了房价,拉动了消费呢?

楼主的问题很好,很有现实性。如果让我提建议,只想说一句:失去土地可以,但是请别让农民失去赖以保证生活的来源!


乱眼看世界

农村土地三十年不动,很多人没有地种怎么办?


花开陇上

我国农村土地在第二轮承包时期实行30年不变,现在国家又明确“第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旨在稳定农村土地耕作预期。但很多人没有分到地,成了很多地方的现实问题。

按照现有政策要求,农民没有土地,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一是通过村里机动地解决,二是在承包户消亡、农民整户迁出农村进入城镇或者有农民交回土地,腾出来的土地可以给新增人口承包,三是流转别人的土地,四是可以开垦荒地荒山解决。

但从农村实际情况看,这些途径存在困难:一是从机动地来看,随着农村新增人口的不断增多,多数村已把机动地全部承包到户,大部分村已经没有机动地而言。二是从现有承包户腾地来看,农村承包户整体消亡并不多见,只可能在五保户出现,这种情况少之又少,每个村可能就一两个;至于农民整户迁入城市,现在这个情况在不断增多,但现在的政策又要求保留进城落户农民的承包权,村集体不能收回,这相当于堵死了新增人口的要地出路。三是从流转土地而言,这对农民来说,根本不是自己的土地,而且土地不仅仅是用来耕作,还是一种财产和生存保障。四是开垦荒地对多数地方来说也不现实。

现实中,一些村庄根据老百姓的意愿,实行三五年一调整的土办法,有效解决了土地占用不均的矛盾,老百姓认为这个公平。这个虽然不符合土地承包法的一些原则,但从村民自治的角度,也是值得考虑的。

2017年《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特殊情形矛盾突出,需要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适当调整的,必须坚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不得打乱重分的原则,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这跟2003年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有所不同:“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从前后对比看,可以看出农民因特殊情形矛盾突出,可以按照一定程序进行适当调整。本人认为,新增人口没有分到地种,可通过村里适当调整的途径来解决。关键是,村里是否有调地的传统,调地的人群比重大不大。当然,调地不必打乱重分,可以适当进行腾地补地。

至于说的有人利用承包地建房子,或者直接“卖”了,这在政策上不允许,但现实中确实存在这个问题。出现这个问题,乡村和职能部门应予以纠正,但这个比较难,难度在于现在法律没有赋予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相关执法权重要的是,要避免这部分人以后又以没有地种为由主张获得承包地。所以说现在建立相关信息管理系统很有必要,当前土地确权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地谁在承包?有哪些共有人?有多大面积?四至情况?这些今后都记载在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和确权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据可查,不怕有赖账的行为。


农人爱农地

这几天老是有的人向我问,农民的土地30年不变,到现在有些人孩子都很大啦,还没有分到土地。这些日子农民都在纷纷发表自己的有人欢喜有人愁。对于农民来说也有点不公平。在最开始分地的时候家里人口多的,这个家庭的承包地面积就多一些,当时家庭人口少的,家庭承包地的面积就少一些。可是现在这种政策,家里增加人口,没有增加土地,很多人很心塞。

一、既然增加的人口,不能增加土地。那么家里的老人去世后是不可以继承土地吗?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是不可以继承土地的,但在家庭某个成员死亡的时,可以继续耕种土地。除非家庭成员全部死亡,才会由村集体收回土地。

对于新增的人,可以继承这几种土地:依法自己开垦的土地、以前承包地交回来的。

二、有的自己盖房或者卖掉了又怎么办?

农民不可以在自己的土地上私自盖房,必须到国土局申请和备案。

如果是国家占有土地,国家会补偿你,个人没有权利买卖土地。

你还有什么不懂的问题?可以在评论区留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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